河北大學聯考政策:合併大學聯考錄取批次

距離2016年大學聯考只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大學聯考的話題趨熱。除了備受輿論關注的考生,今年大學聯考政策的一些新變化也頗引人關注。下面跟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河北省及其他省份的大學聯考政策變化吧!

河北大學聯考政策:合併大學聯考錄取批次

  命題——新增安徽湖北等 今年大學聯考統一命題省份增至26個

每到大學聯考,各類話題頻出,“大學聯考能否全國一張卷”便是其中之一。

2014年9月公佈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

2014年16省份實行分省命題,統一命題的有15個;2015年,又新增江西、遼寧、山東3省實行大學聯考統一命題,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增至18個。

今年大學聯考,除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浙江外,全國其他26個省份選擇統一命題,其中,安徽、湖北、四川等8省份是從今年起開始實行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大學聯考,四川並非所有科目都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其中,使用全國卷的科目是語文、文科綜合、外語科小語種,而數學、理科綜合、英語科則使用四川卷。不過,從2017年起,四川全省普通大學聯考各科都將全部使用全國卷。

據媒體報道,相關資料顯示,2000年之前中國大學聯考一直實行全國一張卷,從2000年到2004年,全國開始實施“統一大學聯考,分省命題”的組織方式,越來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題的行列。

如今,恢復“全國一張卷”已成改革大趨勢,那麼未來能否全面恢復?在今年全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期間,教育部長袁貴仁曾表示,使用一份卷子,要由實踐來提供答案,這個事情還爲時過早。

  監考——防作弊措施再升級 指靜脈驗證防幫考

今年大學聯考防作弊措施再升級。教育部今年3月發佈的《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綜合治理考試環境,繼續開展淨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的工具材、淨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幫考作弊等專項行動。

《通知》還明確要結合各地實際,採用二代身份證現場報名確認、現場採集照片和指紋或指靜脈等生物特徵、及時進行信息比對等措施嚴防幫考。

其中,“現場採集照片和指紋或指靜脈等生物特徵”的相關表述引發輿論關注。

據瞭解,指靜脈驗證是一種新的生物特徵識別技術,它利用手指內的靜脈分佈圖像來進行身份識別。與指紋識別在程序上大致相同,但指紋容易被人複製,指靜脈目前被人複製的可能性基本爲零。

如今,各地大學聯考防作弊已“武裝到牙齒”,除了指靜脈驗證技術,包括金屬探測儀、360度視頻監控、無線電監測車、全考場信息屏蔽等,諸多高科技防作弊技術都紛紛登場。

以廣東爲例,爲防大學聯考作弊,廣東今年將首次啓用身份識別系統和無線電作弊防控雙系統,並結合金屬探測儀、考場電子監控系統,實現考試管理的現代化。

  錄取——河北等多省份合併錄取批次

大學聯考錄取批次合併是趨勢,上述《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2015年,四川合併了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湖南則將本科第三批A、B兩個批次合併爲一個批次。

今年,包括河北、江西、遼寧等在內的多省份均明確,將本科第二批次與本科第三批次合併爲本科第二批次進行招生錄取。上海則將合併錄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將有更多省份合併大學聯考錄取批次,其中北京將合併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海南則將合併錄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針對輿論較爲關注的大學聯考招錄批次改革,有專家表示,總體而言,今後不光本科第二批、第三批要進行合併,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也該進行合併。(完)

  其他新政策

  ——大學聯考作弊首次納入刑法範圍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普通大學聯考、全國研究生考試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將入刑定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這也意味着,今年大學聯考作弊將首次納入刑法範圍。

  ——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得報考

教育部2015年規定,不得報名大學聯考的人員中第1項爲“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在此基礎上,規定補充了“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這就進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錄取,但因各種原因沒有入學卻保留入學資格學生報考。

——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大學聯考

針對此前某些考生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具備兩個省區大學聯考報名資格,或者同時不具備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的情況,教育部今年3月發佈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按各省(區、市)公佈的辦法執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對於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殘疾人蔘加大學聯考有了明確的管理規定

2015年大學聯考,教育部明確,各級考試機構要爲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教育部今年進一步明確,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要求,爲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這也意味着,殘疾人蔘加大學聯考有了明確的管理規定。

  ——大學聯考錄取結束時間推遲

針對2015年大學聯考,教育部曾明確,各省(區、市)錄取工作應於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而今年大學聯考錄取結束時間推遲了,今年,教育部明確,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應在8月底之前結束。

  ——填報志願結束前招辦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績

今年,教育部還明確,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大學聯考成績提供給高等學校。分析稱,這對防止高校掐尖惡性搶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地方新變化

  ——廣東今年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

廣東從2013年就開始了異地大學聯考的探索;今年起,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

據媒體報道,全面放開的頭一年,報考人數低於預期。2016年,廣東全省高三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共有12958人,其中在大學聯考報名中提出就地參加大學聯考申請的有9985人,經過提交證明材料、審查覈實等程序,最終9570人獲准在廣東大學聯考,佔申請人數的95.8%。

  ——河南:外語聽力成績成爲投檔參考分數

河南對2016年大學聯考政策進行一系列調整:外語聽力成績將單列,並代替外語總成績作爲高校投檔的參考分數。

對此,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該省大學聯考將更加註重外語聽力成績,這一成績將作爲單列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願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高校將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以及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提檔。

此外,河南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將實行平行志願,並取消專科批次補錄。

  ——湖北:有高校對殘疾考生單獨招生

從今年起,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面向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聽力和肢體殘疾考生進行單獨招生考試。

據介紹,這是針對經過大學聯考報名具有高中同等學歷,有殘疾證明,生活能夠自理、符合全國普通高校體檢標準的聽障和肢體殘疾青年參加的選拔性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