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教育局出臺2017年長沙城區小升中入學政策,包括配套生、特長生、民辦及子弟學校招生細則。快看怎麼給孩子辦入學!
小升中配套入學實施細則
資格認定
配套生是指哪些人?
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擁有配套小區內固定房產且產權證性質爲住宅,義務教育階段要求在其房產對應配套建設學校就讀的學生。
配套小區二手房業主(含繼承、贈與的業主)子女,自前業主享受入學指標之日起滿6年後方能再次享受該套房的入學指標。
持配套小區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的業主,共有人之間系祖孫、父子(女)、母子(女)關係才能享受該套房入學指標。
入學報名提交資料清單
1.業主身份證
2.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3.業主配套房產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
4.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不能提交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原件時提供)
5.小孩醫學出生證明(戶口簿不能體現業主和小孩關係時提供)
6.小孩《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和全國學籍證明
報名時間
4月15日(含)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資料,登錄“長沙市普通中國小入學報名系統”,按照“配套入學”方式錄入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4月20日—26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全套報名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如實填寫《2017年長沙市國小升國中配套入學學位申請登記表》(以下簡稱《申請登記表》)到對應配套初中學校辦理報名資料現場驗證和複覈手續。
資格審覈
1.初審
配套學校對業主提交的全套資料進行資格審查,並將經過初審的報名彙總電子數據導入“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
2.複審
4月27日—30日
國中學校將全部配套入學業主子女資料檔案袋和《報名彙總表》報送所在區教育局;
5月10日—15日
市、區兩級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查組統一進行資格複審。
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城區國中學校特長生項目包括體育、藝術、科技類等。特色學校包括外語類和藝術類等。有特長生項目的學校特長生計劃列入該校招生總計劃中,特長生計劃原則上控制在總招生計劃的5%以內;特色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
日程安排
4月18日
學校對外公佈經審定後的本校特長招生實施方案。
4月20日—26日
家長和學生到有項目的`國中學校自願報名,攜帶戶口簿、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有項目的國中學校進行報名和測試。
有項目的國中學校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接受學生及家長報名,按照學校招生條件和要求進行特長項目測試,特長測試實行全程電子錄像。經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對專業測試合格且放棄微機派位者,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2017年長沙市城區國中特長招生承諾書》(一式三份,國中學校、家長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確定預錄名單。已被國中學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招生錄取。
4月28日—29日
有項目的國中學校通過“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打印《2017年長沙市城區國中學校特長招生彙總名單》,連同《特長招生承諾書》(另一份學校留存)一起上報市教育局。
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國中招生按照“區爲主,市協調”的原則和“自願報名、免試入學、錄滿爲止”的方式進行。按照“公辦不擇校,民辦不擇優”總要求,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可以在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前後的兩個統一時段進行招生。
第一個時間段爲4月20日—26日,第二個時間段爲7月3日—8日。
報名與招生
學生和家長根據自願選擇的原則,攜帶戶口簿、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報名。
對學校有錄取意向,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與民辦(子弟)學校簽訂《2017年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國中招生承諾書》(以下簡稱《招生承諾書》,一式三份,國中學校一份,學生家長兩份)。
日程安排
4月20日—26日
家長和學生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自願報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根據與學生、家長自願簽訂的《招生承諾書》,及時將信息錄入《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便於覈對和系統查重。
7月3日-8日
微機派位後,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可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報名;學校同意錄取,學生、家長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簽訂《招生承諾書》。
在招生期間,區教育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市教育局將聯合各區派出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設立市級舉報電話和舉報的信箱,接受羣衆監督,及時查處,決不姑息。
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84899756、84899743;
基礎教育處84899710;
民辦教育處8489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