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市2017年小升中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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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亞市2017年小升中招生入學政策

爲深入推進各中國小依法辦學,全面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爲,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瓊教基〔2017〕31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歷屆全會以及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規範招生入學行爲,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公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以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宗旨,進一步促進全市教育均衡發展。

  二、總體目標

堅持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爲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爲目標,積極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保證全市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含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全部入學。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爲,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基本原則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堅持“縣級人民政府爲主管理的體制”,依法招生,保障全市適齡兒童、少年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全部入學。

(二)對本地戶籍兒童少年,以戶籍爲依據,堅持“免試、就近、劃片”的入學原則;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採取“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原則。規範招生秩序,確保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都享有相應的學位。

(三)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容量,有效控制班額。

  四、入學規定和要求

(一)本市戶籍兒童入學

1.國小招生對象爲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2.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暫緩入學的,應由其法定監護人向所在轄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方可暫緩入學。暫緩入學期滿,沒有特殊原因的應及時入學,確需繼續暫緩入學的,要繼續提出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繼續暫緩入學。

3.凡戶籍在三亞市並且學籍在我市各國小的2017年國小應屆畢業生,按各國中學校管轄區域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原市區各中學新生由市教育局統籌調劑,原各鄉鎮中學新生由各區教科局統籌調劑。

4.戶籍在我市,但國小學籍不在我市的國小畢業生需回我市就讀七年級的,由家長提供學生的`戶籍證明及學生學籍證明到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生戶籍所在轄區進行統一調劑。

(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需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前向所在轄區區教科局提出申請,由各區教科局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信息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證(如居住證正在辦理過程中,由有關部門出具暫住登記證明);

3.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地無監護條件證明;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個體戶需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靈活就業人員由暫住地居委會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和居住證明);

5.在我市購買社會保險的證明;

6.房產證或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7.居委會出具的流動人口信息卡;

8.新生的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兒童防疫《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國小應屆畢業生提供國小畢業證原件、複印件及學籍信息表);

9.新生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其父母一方已在我市取得居住證的,可以免於提供上述第6、7項材料;父母雙方已在我市取得居住證的,可免於提供上述第3、6、7項材料;其父(母)已在我市購買社會保險的,可免於提供上述第4項材料。社會保險證明作爲入學安排參考,在我市沒有購買社會保險的家庭,各區教科局可根據轄區內學校學位情況予以統籌協調。

學籍在我市且已在我市各國小畢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轄區中學學位情況統籌調劑。

各區要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實施方案,並向社會公佈。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教科局、學校要確保轄區內殘疾兒童少年依法入學。適齡的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可到所在轄區學校隨班就讀。動員盲聾兒童、智障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送其子女到特殊學校就讀。

(四)現役軍人隨遷子女入學

根據《海南省軍人子女入學優待辦法》要求,在我市居住的現役軍人適齡子女原則上安排到榆林八一中學和八一國小就讀,如遇學位不足時,由所在部隊政治部門統計後統一到居住地轄區教育主管部門申請,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

(五)民辦學校招生

各民辦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實行自主招生,學生入學後學校要及時爲學生建立電子學籍,並將學生花名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科局要在市教育局劃定的各中國小服務區域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合理劃分轄區內各中國小服務區域,區內各中國小服務區域要覆蓋到本區內的每一個村莊、社區、街道,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都有可就讀的學校。

(二)各區教科局、學校要認真執行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嚴禁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嚴禁將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入學掛鉤,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任何方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擇校費、借讀費等各種費用,有效遏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學生入學後要實行均衡編班,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三)各區教科局、學校要實行“通知入學”制度,提前向社會公佈學校報名註冊辦法。屬於國小畢業的,畢業國小要配合擬升入國中學校及時通知學生及家長攜帶有效證明材料到校報名註冊,按時辦理入學手續。

(四)各區教科局、學校要加強中國小生學籍管理,嚴禁不足齡兒童進入國小就讀。學生入學後,學校要及時爲學生建立學籍,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各區教科局、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家長理解支持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