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市2017年小升中招生政策

導讀:日前,2017年河南省三門峽市小升中招生政策已經公佈,市區實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辦法。8月13日-8月16日,學生或家長攜帶有關證件到學校進行資格確認並進行報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河南三門峽市2017年小升中招生政策

依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57號)和《三門峽市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規劃(2016-2020)》(三政〔2017〕7號)要求,結合我市主城區(湖濱城區、開發區、商務中心區)人口分佈和學校佈局現狀,特制定2017年主城區國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堅持“免試劃片、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堅持面向全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誠信原則。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招收國小畢業生。

(二)區域內學生:有主城區戶口,其監護人在學校區域內有產權房,並在產權房居住的國小畢業生;與監護人在市區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輩房產且同戶籍同居住的國小畢業生。學生按照主城區國中招生區域劃分,到區域內學校報名(招生區域劃分見附件2)。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2017年1月1日前開始在主城區務工,有固定住所(含有產權房或租房)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居住地周邊有空餘學位的指定義務教育學校進行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定國中爲市二中、市三中、市育才中學、市陽光中學、市五中。各學校在滿足區域內新生入學的情況下,按照剩餘學位數量,有計劃地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依據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名順序進行招收。

(四)特殊教育適齡少年:對適齡殘疾少年,要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進入特教學校學習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國小畢業年級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採取到中學隨班就讀等多種辦法妥善安排,確保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五)貫徹執行《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和《華僑子女在豫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實施辦法》。在不違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的前提下,對持有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華僑子女、臺籍學生等身份證明的適齡學生,給予適當照顧。

  三、審覈材料

(一)居住證明

1.房產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應出具合法購房合同、繳款收據等相關證明。

2.租房證明: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3.無房證明:兒童與父母在市區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輩房產的,出具祖輩房產證明同時要有房產管理部門開具的無房證明。

(二)戶籍證明

戶口本、父母身份證。

(三)國小畢業相關證明

國小畢業證書(含國小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冊)。

(四)進城務工相關證明

1.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就業證明(2017年1月1日前開始在主城區務工)。

2.戶口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外出就讀證明。

3.有關部門出具的暫住登記憑證(回執)(登記日期爲2017年1月1日前)。

(五)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華僑子女、臺籍學生等要提供相關部門開具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

  四、報名流程

市區實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辦法,具體安排如下:

1.8月13日-8月16日,學生或家長攜帶有關證件到學校進行資格確認,確認通過後,領取網上報名序號、密碼,憑報名序號、密碼登錄三門峽教育信息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網上報名系統(http://)進行網上信息錄入。

2.8月19日-8月20日,合格學生憑報名序號、密碼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招生結果。

3.區域內學生到學校進行資格確認和現場報名需持房屋所有權證(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應出具合法購房合同、繳款收據等相關證明)、主城區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國小畢業證書(含國小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冊)的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持戶口所在地的居住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租房證明)、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國小畢業證書(含國小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冊)、務工證明、外出就讀證明、暫住登記憑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到居住地周邊有空餘學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定學校填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表》(見附件3),進行資格審覈、確認。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招生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落實工作規範、人員職責和監管責任。各學校要依據本校招生實際制定招生方案,直屬各國中7月12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覈,未經批准不得對外公佈。市五中由湖濱區教科體局審覈,7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二)規範招生。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見附件1),不得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格控制班額。任何學校不能通過組織考試、競賽等方式選拔生源,不能委託任何培訓機構推薦選拔生源,也不能到國小組織推薦學生。任何學校不得以跨區域爲名收取學生擇校費,不得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費用。學生入學後要實行陽光分班,不得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三)加強宣傳。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媒體、多種形式向全社會特別是廣大家長宣傳相關政策和要求。開展“身邊的好學校”主題介紹活動,引導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家長形成“適合孩子的學校就是最好的學校”的正確觀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學,糾正錯誤的擇校觀。

(四)做好服務。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做好服務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簡章,確保諮詢電話暢通。招生期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專門服務大廳,各學校要設立招生諮詢服務站,明確專人負責,耐心解答羣衆提出的問題。

(五)加強監督。各學校聯繫領導和責任督學要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全面督導,確保招生過程做到公正、公開、平穩、有序。要暢通監督渠道,設立舉報電話、信箱,接受羣衆監督,做到有訴必應,有錯必糾。

(六)落實責任。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招生工作中要嚴格工作紀律,規範招生秩序,廉潔招生行爲。市教育局xx將聯合相關科室加大招生工作的監管力度,堅決查處違規招生行爲。學生監護人弄虛作假僞造證件造成學生不能正常入學,由監護人負責;招生工作人員幫助學生家長作假,一經查出,要通報批評,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017年三門峽市主城區國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