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2017年隨遷子女小升中招生入學安排

導讀:長春市2017年隨遷子女小升中招生入學安排已發佈,隨遷子女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爲5月3日8:00-12日17:00,招生入學實行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長春市2017年隨遷子女小升中招生入學安排

  1.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實行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5月3日8:00-12日17:00,隨遷子女進行網上報名,未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隨遷子女可於5月15日持戶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證到居住證所在城區、開發區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成功後,統一進行信息審覈,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派送公辦學位;隨遷子女在自願前提下,可平等參與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和民辦國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報到入學後,均衡分班,統一建籍。

  2.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入學工作。

  3.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安置意見,確保轄區內具有學習能力的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4.特殊優撫對象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認真執行省教育廳和省軍區《關於轉發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吉政聯〔2012〕69號)、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關於切實做好我市人民警察榮記二等功以上榮譽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教聯〔2008〕11號)和特殊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妥善安排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5.長春市希望學校招生

希望學校招生工作是政府民生工作,各城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將惠民工作落到實處。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特困特優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市範圍內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軍烈屬子女、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持市民政局、市扶困辦等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困難羣體子女,可採取自薦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推薦的方式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6.長春市晨光學校招生

國中階段學校(含中、省、市直學校及民辦學校)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爲有偏差的在校學生,由各城區、開發區負責進行調查、統計,依據自願原則,經原初中學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家長或學生本人主動申請,經晨光學校審覈同意,也可辦理入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