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消息:2016寧波市直屬高中招生分七類別

導讀:前天,寧波市教育局發佈了市直屬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市直屬高中報名時間爲3月31日至4月1日,具體招生政策請看如下信息:

會考消息:2016寧波市直屬高中招生分七類別

一年一度的會考又將到來。今年會考政策有什麼變化?高中學校招生怎麼招?到時又怎麼錄取?前天,寧波市教育局發佈了市直屬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記者就這些家長關心的問題特別進行了採訪。

  報名時間是3月31日至4月1日

市直屬高中報名時間爲3月31日至4月1日。中心城區的應屆考生可於這兩天向國中就讀學校報名,歷屆生向原畢業學校報名。

在中心城區國中及直屬國中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非浙江省戶籍、非港澳臺戶籍的學生),2016年要報考直屬普高的,需提供下列資料:(1)父母一方勞動合同原件與複印件;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提供當年度已經通過企業年檢或個體工商戶驗照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其複印件。(2)父母一方近3年內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3)父母雙方暫住證或臨時居住證(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4)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5)寧波市國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由國中學校直接審覈,不需要家長提供)。

不符合報考普高條件的中心城區和直屬國中學生,可回原籍升學或報考寧波的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

戶籍在中心城區,九年級在中心城區外就讀,要求回中心城區升學的考生,需於3月25日、26日到市教育局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未取得就讀地電子學籍的中心城區國中畢業生,一律回到電子學籍所在的國中學校報考。

在寧波大市外異地借讀並要求回中心城區升學的考生或緩考學生,於4月23日參加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體育考試和綜合素質項目測試及認定。

  直屬高中學校招生有七大類別

統一招生。

普高保送生招生。效實中學、寧波中學招生計劃數的55%部分,寧波二中招生計劃數的50%部分,寧波三中、寧波四中、李惠利中學各60人,實行由國中學校推薦、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前統一測試方式擇優錄取。寧波外國語學校、興寧中學、惠貞書院、華茂外國語學校、萬里國際學校部分招生計劃繼續用於校內保送招生。

普高特長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學校申報、計劃單列、保持平穩、招生規範、錄取優先”的原則實施,採取專業測試成績和學業考試成績按一定權重合成,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5%。

普高“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效實中學、寧波中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部分,通過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及平時成績、招生學校測評、保送生測試三者綜合評價,擇優提前錄取。

中等職業學校與技工院校招生自主招生。

全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全部招生計劃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專班部分招生計劃實行提前錄取。

國際合作項目招生。具有國際合作項目招生資格的'學校,應於3月30日前向市中招辦申報招生方案。學校招生必須在會考後進行,招收的學生要參加會考,會考成績應在錄取中有所體現。各校如要組織面試,時間不得早於4月15日。國際合作項目實行零批次錄取。

  錄取分考前考後兩個階段

直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會考前和會考後兩個階段。

會考前錄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和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自主招生。

  會考後錄取具體程序爲:

  (一)志願填報

考生通過網絡,在限定時間內,分2次在“會考中招考生志願填報系統”上填報志願。

第一次志願填報時間爲6月15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考生估分在網上填報二類志願。第一類爲報考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專班考生(填報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志願的考生須面試合格);第二類爲具有特長生(特色班)資格或報考國際合作項目的考生,可填報相關的1個普高志願,按零批次錄取。上述兩類志願不得兼報。

第二次志願填報時間爲6月19日上午8時至6月20日下午5時。未被錄取的學生,根據已公佈的會考成績,在網上填報兩類志願。第一類爲普高統一招生志願,根據公佈的各普高招生剩餘名額,在網上依次填報3個志願;第二類爲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志願,根據公佈的招生計劃,在網上依次填報5個志願。上述兩類志願不得兼報。

  (二)錄取

會考後,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普高首先零批次錄取特長生(特色班)和國際合作項目,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進入雙向選擇。再根據學生所填報的3個志願,按各校剩餘招生計劃數錄取,錄取中實行第二志願比第一志願降低3分投檔,第三志願降6分投檔。

會考後,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職業學校首先零批次提前錄取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專班。然後,各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再按照“遵循志願,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統一批次錄取。

  (三)雙向選擇

中心城區高中段統一錄取後,市中招辦安排考生與學校進行雙向選擇,未被錄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辦印發的分數卡、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尚有學額的學校報名,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