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柳州會考招生政策及實施方案

導讀:2017年廣西柳州會考招生政策及實施方案已經公佈,今年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即實行國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合併,同時同捲進行。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廣西柳州會考招生政策及實施方案

  一、國中畢業升學考試

(一)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及時間安排

1.考試科目。

(1)九年級會考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與健康。其中思想品德與歷史學科採取“同堂分卷閉卷”考試模式。

(2)八年級會考科目爲:地理、生物。地理與生物學科採取“同堂分卷閉卷”考試模式。

2.考試內容。

會考命題以柳州市教育局公佈的2017年各學科會考說明爲依據,根據我市各學科所使用的教材及實際情況進行命題。

2017年起全市體育與健康學科滿分分值提高至60分。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跑、跳、投三項,每項佔20分,滿分按60分計入升學總分。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全市統一方案、統一標準、統一時間,5月底前全部完成測試工作,具體考試辦法另文下發。

物理實驗、化學實驗、信息技術學科的操作技能考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合格者方能爲普通高中錄取。

3.考試時間。

(1)九年級筆試的考試科目、形式、賦分、時間及有關說明如下表:

(2)八年級考試科目、形式、賦分、時間及有關說明如下表:

(二)考試方式

1.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即實行國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合併,同時同捲進行。

2.根據考試內容採用紙筆測試、聽力測試以及口試、面試答辯、實驗操作、體能測試等多種形式。紙筆測試採用閉卷形式考試。英語堅持進行聽力測試。

3.實行會考各學科成績及總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

4.實行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作爲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依據。

5.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指標直接分配給各公辦國中學校,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6.合理安排國中階段滲透職業教育的學生參加國中畢業考試。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職業教育滲透的,在中等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考試;以送教上門方式開展職業教育滲透的,在國中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考試。

(三)考試成績

1.用原始分統計。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考試中思想品德、歷史各佔6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八年級地理、生物各60分,考後將兩科原始總分按1/2(即滿分60分)計入2018年九年級畢業升學考試總分(得數取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四捨五入)。

2.2016年八年級地理、生物科的原始總分按1/2(即滿分60分)計入2017年九年級畢業升學考試總分(得數取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四捨五入)。未在柳州市參加過2016年地理、生物會考的九年級考生可參加今年八年級地理、生物會考,原始總分按1/2(即滿分60分)計入 2017年九年級畢業升學考試總分(得數取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四捨五入)。

3.用等級制呈現考試結果。除體育與健康之外的各學科考試成績及升學總成績均以A+、A、B+、B、C+、C、D、E八個等級呈現。合格標準依據相應學科的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確定,合格以上各等級的比例根據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情況確定。切實加強會考升學原始分的管理,不以任何形式對外公佈和透露,不以任何形式按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佈名次。

(四)會考報名

1.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具體報名時間由市招生考試部門另文發佈,凡我市應、歷屆國中畢業生、結業學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以及八年級學生均可報名,其中八年級學生只能參加地理、生物學科的考試且不能參與會考招生錄取。

2.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和柳州市市區外戶籍人員(以下統稱“外來人員”)在市區參加會考的,在會考前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可與市區戶籍考生一樣參加市區公辦普通高中網上統一招生錄取:①外來人員在柳州市市區國中學校實際連續就讀三年,具有我市國中階段正式完整學籍(以廣西中國小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註冊爲準);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城區取得居住證1年以上(含1年),並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1年以上(含1年)。

對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在我市市區參加會考借考,也可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會考。在市區參加會考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區報讀中職學校和參加市區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辦普通高中網上統一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市區公辦普通高中網上統一招生錄取。市教育局將組織外來人員參加公辦普通高中網上統一招生錄取資格的專項審覈。

3.在我市市區參加會考的外來人員,在會考前戶籍遷入我市市區的,享受市區戶籍考生待遇。

4.方案中所指市區,其範圍按照柳江區撤縣設區前的柳州市市區範圍認定。即2017年柳江區國中畢業生、在市區國中就讀的柳江區學生會考與高中階段招生總體執行與其他五縣學生相同政策,但在柳州高中、柳鐵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四所學校的指導性計劃招生中有所傾斜,其中柳州高中、柳鐵一中在繼續分別面向其他五縣每縣擇優錄取10 名學生的基礎上,面向柳江區擇優錄取30名學生,市一中、市二中分別面向柳江區擇優錄取30名學生。2018年起,柳江區學生會考與高中階段招生執行與市區學生相同政策。

(五)會考收費

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的報考費用問題,會考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的文件規定公佈執行。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以扶貧辦的認定爲準),城鎮、農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門的認定爲準)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用,由考生所在國中學校審覈上報市、縣招生考試部門。不得向不願意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收取會考報名費,也不得收取國中畢業補考費。

(六)會考加分

在會考招生錄取中實行考生加分照顧政策,凡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臺灣省籍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烈士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作戰部隊、國家確定的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或者平時榮獲二等功、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其他現役軍人子女,戶籍在廣西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在會考招生錄取時可加5分、10分、20分、30分不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照顧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具體加分辦法詳見《柳州市2017年會考招生簡章》。

  二、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一)明確內容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以教育部印發的教基〔2002〕26號文件提出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爲依據,可結合使用《成長記錄手冊》和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二)規範程序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規範程序有三步:第一,自我評價。由學生本人根據自己各方面的表現,運用等級形式進行自我評價;第二,小組評價。由班級學習小組的學生,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測評形式,對本小組成員的綜合素質進行等級評價;第三,班級評價。由班主任牽頭,會同本班評價小組的教師,根據學生的自我評價和小組評價,通過集體討論,對每個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三)呈現結果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爲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中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呈現分爲兩部分:第一,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給予整體描述,注重突出其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第二,等級評價。等級分爲A、B、C、D四等,依次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縣(區)可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各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不評定D等級,如確需評定D等級,必須做出清楚的解釋並通報給學生家長。

(四)公開過程

學校應將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等向學生及其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要及時進行調研和處理。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辦法另文下發。

  三、畢業資格的認定

爲了能客觀、科學、全面地評價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促進九年級學生充分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習,我市今年仍然實行“兩考合一”,即國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合併,同時同捲進行。國中畢業年級學生,成績達到以下標準者准予畢業並由學校頒發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的國中畢業證書:

1.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均爲D等及以上。

2.物理實驗、化學實驗、信息技術學科的操作技能考試成績均爲合格。

3.綜合素質評價爲C等及以上。

除回原籍參加會考的外地戶籍學生外(需出具外地會考報考證明並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所有國中畢業班學生都應該參加會考。未能達到以上畢業合格條件的學生,以及回原籍參加會考的外地戶籍學生,可參加由各國中學校組織的畢業補考,由學校評定學生的畢業成績。

  四、高中階段招生錄取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院具體實施,各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各縣教育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一)堅持原則。普通高中的招生要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把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爲普通高中段招生錄取的依據。會考總成績爲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爲A等者,方可作爲保送生;綜合素質評價爲B等及以上者,定向生推薦及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方可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爲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方可錄取。

(二)雙向選擇。實行考生自主選擇學校,學校擇優錄取學生。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計劃除免試保送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優秀國中畢業生、定向推薦生、特長生外的招生指標,實行網上統一招生錄取。普通高中網上統一報名錄取只統一劃定最低報名控制線,不分別劃定各普通高中的報名控制線。

(三)科學排序。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學科成績及總成績按照A+、A、B+、B、C+、C、D、E八個等級呈現。總成績等級高者,錄取投檔時排位在前;總成績等級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學科高等級數量的遞減順序排列,各學科高等級數量越多,錄取投檔時排位越靠前。每學科各等級佔市區考生的比例分別爲:A+佔5%,A佔10%,B+佔15%,B佔20%,C+佔20%,C佔15%,D佔10%,E佔5%。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總成績各等級的劃分比例,考生總成績和各科學業成績等級數量的投檔排序方案以及學校分批錄取的具體時間和方法。

(四)推進改革。

一是繼續實行定向推薦政策。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計劃直接分配給各公辦國中學校。定向推薦生實行網上填報志願錄取(具體流程詳見《柳州市2017年會考招生簡章》)。錄取柳州高中、柳鐵一中的定向推薦生,會考總成績必須達到A等及以上。錄取市一中、市二中、鐵二中的定向推薦生,會考總成績必須達到B+等及以上。錄取其它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定向推薦生,會考總成績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定向推薦生具體的名額分配及推薦辦法由市、縣(含柳江區)教育局分別制定。

二是繼續實行免試保送生及特長生政策。從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中各拿出10個名額錄取免試保送生,對國家宋慶齡獎學金獲得者,或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由所在國中學校和縣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免試保送進入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學習。免試保送生具體的名額分配及推薦辦法由市、縣(含柳江區)教育局分別制定。各普通高中學校指令性計劃中各拿出20個名額,招收在體育、音樂、美術、書法、朗誦、辯論、表演、科學、文學創作、工藝製作、電腦製作、創造發明等方面有特長的學生。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含廣西壯族自治區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示範學校)從指令性計劃中各拿出3個名額招收足球項目特長生(20個名額外)。特長生的招生錄取辦法,詳見《柳州市2017年會考招生簡章》。

三是認真做好教育精準脫貧專項招生工作。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資助政策,組織實施柳州市的教育精準脫貧專項行動,對就讀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學雜費,在校期間提供 3500元/年的一等助學金。柳州高中、柳鐵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鐵二中等五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從本校指令性計劃中各拿出30個名額,面向全市(含五縣及柳江區)擇優錄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優秀國中畢業生。報讀以上五所學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的會考總成績,要達到所報讀學校定向推薦生的錄取控制線。國家級改革示範校、自治區示範性中職學校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優先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國中畢業生。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自治區星級特色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全部招收建檔立卡國中畢業生。

(五)自主招生。指導性計劃指標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自主招生。市教育局制定自主招生管理辦法和自主招生計劃,學校自行制定自主招生錄取的補充條件,包括對學生的特長進行加試等,但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擅自擴大自主招生數量。

(六)規範招生行爲。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取消公辦普通高中的“三限”政策。我市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本市生源,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柳州市市區外籍人員未按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柳州市市區外籍人員在柳州市區參加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暫行辦法》(柳政辦〔2016〕82號)政策執行,由我市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按指導性計劃自主招生正式錄取的`本市以外考生,錄取學校要將考生姓名、原畢業國中學校及會考成績等列表造冊,報送市教育局,並按自治區教育廳要求同時分別報送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和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各校要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數,確有必要的,需報市教育局審批。嚴格控制班額,嚴禁“大班額”。

(七)努力提高高中階段毛入學率。

各縣要努力擴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規模,動員和指導國中畢業生報讀高中階段學校。要積極落實國中學校向中等職業學校輸送生源的責任,因地制宜開展職業滲透,辦學資源相對富裕的縣級中等專業學校可增設職業國中,並接收從國中三年級第二學期開學轉入的學生。在確保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並取得國中畢業證的基礎上,要積極引導學生接受職業教育滲透的學生升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要堅持職業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會”,在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繼續把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納入年度招生計劃,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七)加強重點環節的監督。

加大對違紀違規招生行爲的查處力度,努力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高中階段學校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和學籍造假行爲,對違規招收的“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學生,要及時清退;嚴禁高中階段學校發佈虛假招生信息、爭搶生源等惡性競爭行爲,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監督檢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資格的學校不得進行招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覈通過的專業不得招生;嚴禁普通高中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借讀生等名義招生;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與中介機構、國中學校負責人和班主任、教師進行違規有償合作招生,違背學生的真實意願,替代學生填報志願,或擅自更改學生填報的志願等;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與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不具備辦學條件的各類辦學機構開展委託招生或委託其開展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活動、利用虛假註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爲。對違紀違規的學校及有關人員要責令整改和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暫停學校辦學。

  五、保障措施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通過制度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實行嚴格的制度管理,杜絕****現象。

(一)公示制度。市教育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及時公佈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高中階段學校應向考生公示辦學條件、招生計劃、收費項目和標準、報名條件、報名的起止時間、新生錄取名單等。

(二)誠信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參與命題、審題、閱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並建立誠信檔案,同時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三)監控制度。採取相應措施,加強社會監督。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監察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的監督隊伍,對考生畢業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實行責任追究制。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中違反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現象和行爲,可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投訴,紀檢監察室在接受投訴後儘快開展調查並作出處理。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名或公佈名次。各高中學校在招生結束後要將招生名冊報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備案。嚴禁有關部門組織編印與會考有關的考試複習輔導資料,更不能統一組織學生徵訂購買會考複習資料。考生必須知道的考試說明、考試範圍、考試內容等,應免費印發或在網上公開發布。

(四)評估制度。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及高中階段招生等有關工作進行檢查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命題質量及評卷質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及組織保障,考風、考紀及會考質量分析。對檢查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有違紀行爲的責任人和相關領導,將予以嚴肅處理。

聯繫人:張鳳舉(基教科) 電話:2815945

周海燕(職成科) 電話:280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