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2017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一、校名、校址

華東政法大學2017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學校全稱:華東政法大學

松江校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郵編201620)

  二、層次

本科

  三、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爲英語

  五、 報名條件(招收對象)

招收對象爲2016至2017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級優秀學生(藝術體育類、網絡生、定向生、內高班、少數民族預科生除外),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插班生招生的相關規定,需經學籍所在院校同意,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所學校,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不得報考。

  六、招生專業以及計劃

招生計劃爲25名,具體安排如下:

學院

專業(方向)

招生計劃

法律學院

法學(民商法律)

2人

經濟法學院

法學(經濟法)

3人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政治學與行政學

8人

社會發展學院

社會學

9人

社會發展學院

社會工作

3人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有關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具體內容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八、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科目爲大學語文(滿分100分)、大學英語(滿分100分)、法律基礎(滿分50分)。筆試總成績=大學語文卷面成績+大學英語卷面成績+法律基礎卷面成績。

(二)面試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後,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50%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面試總分爲100分,面試重點考覈考生的綜合素質、創新思維等內容。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錄取

(一) 錄取規則

在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學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總分,即總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志願優先的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專業錄取。對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的同分考生,則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依次進行比較;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再按照大學語文、大學英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專業錄取情況以及考生所填寫的“是否願意調劑”情況,做相應的調劑,不再與考生聯絡。

(二)錄取程序

1.公示: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網進行不少於7天的公示。

2.錄取:擬錄取考生務必於9月初將本人大一學年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的複印件(需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蓋章)提交我校招生辦,經招生辦審覈通過的考生,將發放華東政法大學錄取通知書。凡成績單有不及格科目的學生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插班生正式錄取名單由我校報上海市教委審批,按“插班生”途徑升入我校相關專業就讀。

  十、學費標準

專業

學費收費標準

住宿費

法學(民商法律)

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1200元/人/學年

法學(經濟法)

政治學與行政學

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社會學

社會工作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十二、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餘個社會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三、其他須知

(一)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5日—5月21日

報名方法:登錄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統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註冊,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後打印報名表,並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現場確認

時間:2017年5月23日(週二)9:00-15:00

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萬航渡路1575號) 交誼樓 一樓 第三會議室

(請考生事先準備好以下材料):

(1)報名表(考生本人簽名,並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習成績證明原件(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

(3)考生2016年大學聯考錄取的錄檢表,加蓋所在學校招生辦印章或檔案館印章;

(4)報考費:報名費14元、考試費每門26元,共計92元;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待面試當天另外收取26元考試費。(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3.打印准考證

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後,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彩色打印准考證。考試當日,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二者缺一不可。

(二)筆試參考書目

1.大學語文(參考書目:《古代漢語讀本》,陳重業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8月版;《實用寫作》,侯迎華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2月版);

2.法律基礎(參考書目:《法學通論》,洪冬英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

(三)筆試時間、地點

科目

時間

地點

大學語文、法律基礎

5月28日9:00-12:00

具體安排以准考證

爲準

大學英語

5月28日14:00-16:00

  十四、監督

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參與招生工作全過程,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範。監督電話021-57090299。

  十五、招生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明志樓A210),郵政編碼:201620

諮詢電話:021-57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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