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東南會考招生政策解讀

你知道黔東南會考招生政策是怎樣的嗎?你對黔東南會考招生政策瞭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黔東南會考招生政策解讀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年黔東南會考招生政策解讀

  變化一:免收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會考報名費,其報名費由州、縣各承擔50%。

爲深入推進教育扶貧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春季攻勢精神。經局研究決定,今年會考報名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免收報名費,其報名費由州、縣各承擔50%。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認真審覈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資格並公示5個工作日,於5月30日前將免收報名費學生名單和公示結果報告以書面形式分別報州教育局基民科、計財科和州教育考試中心綜合科。

  變化二:特長生招生根據提前申報情況開展。

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人數根據前期各縣市、學校申報人數確定。特長生招生計劃列入全州招生計劃表中,改變以往各縣市、學校自行確定的方式。

  變化三:2017屆國中畢業學生全部參加會考。

以往部分學校爲了追求升學率,動員差生棄考,剝奪一些學生參加考試的權利。學生的參考權是受我國教育法和相關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今年我局明確提出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國中分流”,保證每位學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義務教育,保障國中畢業班學生參加會考的'權利。2017屆國中畢業學生全部參加今年全州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會考成績統計和參考率的計算將以2016—2017學年度第一學期九年級學生人數爲基數。

  變化四:第一批、第二批錄取學校錄取方案由州、縣分別負責。

第一批錄取學校設兩個平行志願,錄取方案由州教育局確定並組織實施;第二批錄取學校設三個志願及一個服從調劑志願(縣內普通高中不足三所的根據學校數設置志願),錄取方案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後於4月30日前分別報州教育局基教科和州教育考試中心綜合科備案。

  變化五:民辦普通高中實行按計劃自主招生。

由州教育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劃定招生計劃,然後與各民辦學校簽訂招生責任書,學校可按計劃自主招生,但嚴禁超計劃招生,對超計劃招生的學生不予以註冊學籍。同時,在會考文件未出臺前,我局組織相關人員赴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進行調研,對辦學不規範、存在安全隱患多等問題的部分學校停止招生計劃,待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督促整改並向我局作出書面承諾後再考慮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問題。

  變化六:會考加分條件進一步明確。

經徵求州衛計委、州綜治辦意見,今年對會考加分條件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一是農村二女絕育戶、獨生子女家庭,夫妻雙方和學生本人均爲農村戶籍人口,辦理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規定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可給予10分的政策加分照顧。二是被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爲稱號的人員或者其子女,給予10分政策加分照顧;被縣(市)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爲稱號的人員或者其子女,給予5分政策加分照顧。此外,軍人子女加分按《黔東南州軍人子女優待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變化七:學籍註冊分爲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普通高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嚴格按招生錄取名冊進行學籍錄入、初審,初審無誤後提交州教育局終審;第一階段未嚴格按照錄取名冊進行學籍錄取、初審的,州教育局將退回該學校全部學籍註冊申請,並由紀檢監察室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第二階段:各普通高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對錄取名冊以外的學生將相關的佐證材料報州教育局審覈同意後,再進行學籍錄入、初審。第一階段未完成的學校,不得進入第二階段。學籍原則上註冊在所錄取學校,因特殊原因需註冊在其他學校的,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學校簽字蓋章同意後報州教育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