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做好我省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3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號)精神,爲做好我省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四川省2017年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於2017年11月11日、12日舉行,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11日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12日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級別爲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爲免1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時間安排

我省報名時間統一定於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資格審查時間定於8月11日至9月12日,繳費時間定於8月12日至9月13日,現場打印發票時間定於10月1日至10月31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准考證打印時間定於11月6日至11月10日。

(二)報名程序

1.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和四川人事考試網(),認真閱讀有關文件,瞭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後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2.報名應通過鏈接登錄或直接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註冊,並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

(三)資格審覈

考生報名資格審覈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做好我省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33號)執行。有關資格審查政策文件可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在政策法規欄目內查詢。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按屬地劃分進行。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經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後,再於上述規定時間內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覈、簽字和加蓋公章後,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身份證原件到所在市(州)公安消防支隊進行資格審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的報考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隊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覈人員應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覈意見,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報名結束後清點整理全部報考人員《報名表》,送市(州)考試機構備查。各資格審覈部門還須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資格審覈確認。具體操作說明詳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各資格審覈單位在工作中如有疑問可查詢該操作說明,如仍不能解決問題,可聯繫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技術諮詢,電話:028-86745199。

各市(州)考試機構應及時將上述資格審覈時間和操作流程告知當地資格審覈部門。

各地考試主管部門須對本地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考試機構應密切配合。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由各地考試主管部門取消其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經本地資格審覈單位進行資格審覈且通過後自行進行網上繳費。我省報考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人員全部通過網上繳費,考試機構不受理現場繳費。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後,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費。

2.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2〕877號)文件的規定,《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其餘2個科目每人每科65元。考生資格審覈通過後,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爲自動放棄考試。

3.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打印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發票的,視爲自動放棄發票。

  三、考點設置及注意事項

全省考場統一設置在成都,准考證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編排。考生可於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准考證,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並認真核查准考證上各項內容,發現有誤應及時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準予參加考試。

考試時,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含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和准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嚴禁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考室。

考生在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風考紀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爲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爲,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考試中要認真檢查填塗信息,保護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題卡,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

各地要加強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考務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若發現重大的違紀違規事件應及時向當地人社部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告。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諮詢電話

考區

技術、考務諮詢電話

省直考區

028-86745199

成都市

028-12333

自貢市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0812-3325008

瀘州市

0830-2739862

德陽市

0838-2222498

綿陽市

0816-2261452

廣元市

0839-3300329

遂寧市

0825-5866016

內江市

0832-203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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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24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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