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通用16篇)

在我們的學習時代,大家對知識點應該都不陌生吧?知識點在教育實踐中,是指對某一個知識的泛稱。你知道哪些知識點是真正對我們有幫助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通用16篇)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

1、 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

2、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

3、 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

4、 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5、 拾金不昧,爲酒店贏得聲譽。

6、 紮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 見義勇爲,保護國家、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2

口頭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門、暖廊,着便裝進入工作崗位。

5、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6、在規定的禁菸區內吸菸。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着裝,如歪帶工牌、頭髮不整、依靠牆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譁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爲,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幹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譁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於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賓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彙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中心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中心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衊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後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爲。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3

1、未按酒店規定着裝,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在客人活動區域或工作場所沒有保持”三輕”(走路輕,說話輕,幹活輕),每次扣5元。

3、下班後無故停留在樓層,工作場所等,每次扣5元。

4、工作期間用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者,每次扣5元。

5、工作效率或服務態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沒有執行工作指令或不服從工作調配者,每次扣20元。

7、客人遺留物未按程序處理者,每次扣5元。

8、維修項目未及時報修或不經驗收簽字者,每次扣5元。

9、未經批准私乘客梯者,每次扣5元。

10、超過計劃費用支出按超支的%扣,每次扣5元。

11、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規範者,每次扣5元。

12、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13、工作時間串崗者或擅自離崗者,每次扣10元。

14、工作遲到或早退者(每遲到5分鐘扣款1元)。

15、無禮節禮貌,未用服務敬語者,每次扣5元。

16、未經同意擅自換班者,每次扣50元。

17、上班看書,當班嬉笑打鬧者,每次扣當事人5元。

18、私用或送給他人飯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間他人拿取飯店物品時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9、送洗客衣造成客人物品受損或住客投訴者,每次扣10元。

20、燈與窗簾未按規定時間開關者,每次扣5元。

21、工作期間會客聊天者,每次扣5元。

22、違反有關操作規定者(按處理),每次扣50-100元。

23、鑰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20元,如有遺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另行按實賠償。

24、未經批准無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並作曠工處理。

25、發表影響員工團結言論或影響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26、對考覈結果有意見,沒有按正常渠道申訴而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言論者,每次扣30元。

27、在班期間所負責的區域出現質量問題或住客投訴者,每次扣50-100元。

28、因工作疏忽,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訴者,每次扣50-100元。

29、服務員在客房內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0、未經批准擅自開門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以上辦法實行對員工考覈,經理對領班逐級考覈制度。對每條扣款由部門負責開通知單通知到個人。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4

第一條總則:

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覈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爲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二條 懲戒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 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第四條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 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 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徵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 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 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6

一、勞動紀律

(凡違反以下每條每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處罰加倍或予以辭退)。

1、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上班,並由大廚召開班前會。

2、廚師因私事請假,必須提前作出書面申請,由主管和廚師長批准。

3、工作時間嚴禁串崗、溜崗,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4、嚴禁在工作場地抽菸、喝酒、吃零食。

5、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帽。

6、愛護使用各種財產、工作器具,人爲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7、嚴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當餐廳賓客未走時不準下班。

9、嚴禁非廚房人員進入工作間。

二、嚴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證每道菜的色、香、味、型。

1、凡因烹調質量不好,導致客人退菜,由負責烹製的廚師照價賠償。

2、將腐爛、變質、不清潔、有味的食品、飯,烹製售出,造成質量事故,由有關人員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A、因保管、貯存不當造成食品變質由砧板崗有關人員負責,並照價賠償。

B、烹製已變質、有味的食品由打荷崗和製作該菜的廚師負責。

3、未經許可,嚴禁學徒炒菜,造成的損失,由該徒弟的師傅負責賠償。

4、凡跟單出菜順序錯誤,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打荷崗負責賠償。

5、操作時對原材料、調料操作不當,造成浪費,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三、衛生紀律

1、廚師必須按照食品衛生法和衛生“五四”制要求,搞好個人衛生,做好上崗前體檢和衛生合格培訓。

2、工作時隨時注意整理場地衛生,不準亂丟垃圾、廢料。

3、工作時隨時注意砧板的清潔,所有物料擺放整齊有序,便於操作。

4、下班時全體廚工負責個人責任區的全面衛生。所有器具、砧板、工作臺、牆壁、地面、冰櫃、貨架等擦洗千淨,所有食品分類、保存、貯藏。

5、每週五進行大掃除,每週六酒樓進行衛生檢查,發現衛生不合格,將按酒樓規定予以處罰。

四、廚房員工獎懲制度

1、上班遲到扣除1小分,當月遲到5次的員工追加扣除2大分。

2、上班時間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扣除3~5小分,情節嚴重追加扣除1~5大分。

3、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扣除1~3小分。

4、廚房員工培訓課或者有事先通知的臨時集合無辜缺席的,扣除3~5大分。

5、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浪費食物,扣除5小分,情節嚴重的扣除1~3大分。

6、廚房員工儀表不乾淨,不穿着工衣就進入廚房工作崗位工作,頭髮過長,上班時間手戴戒指。扣除1~3小分。

7、由於主管級員工忘記申購菜品原料從而導致的菜品估清,不按照廚房六常管理法規定胡亂堆放原料工具,扣除2~5小分。

8、未經允許吃、喝、拿公司物品,扣除3~5小分,情節嚴重的扣除當月全部考評分,並扭送公安部門。

9、工作時聽MP3音樂、玩手機,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扣除1~3小分,屢次違反的追加扣除1~3大分。

10、廚房員工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扣除3~5小分。

11、廚房員工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照價賠償,扣除1~3小分。

12、廚房員工拒絕執行本部門主管的指示,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本部門菜品銷售發生脫節,扣除2~6小分,情節嚴重的追加扣除3大分。

13、上班時打瞌睡,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扣除1~6小分。

1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調戲或侮辱他人,偷竊酒店物品。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故意損壞告示欄或他人物品,扣除3到15小分,情節嚴重的將扣除當月全部考勤分,並扭送公安部門處理。

15、部門上菜速度慢,菜品出現質量問題,將不乾淨或者變質的原料上桌,因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的客人投訴,扣除2~6小分。

16、在廚房內吸菸,酗酒,扣除5小分。

17、不服從上級安排,頂撞上級,扣除3~5小分,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印象的追加扣除1~5大分。

18、每日、每週例行衛生檢查不合格,扣除1~2小分。

備註:

以上扣分制度針對廚房普通員工,部長級、主管級、主任級違反則加倍扣除考評分。每月因員工違紀扣除的金額明細,會在廚房會議上公佈。所扣除的錢款,全部用於獎勵每季度的優秀員工和工作表現優異的員工。

五、廚房員工獎懲制度

1、工作表現優異,態度積極,受到經理,部門主管表彰,加1~5小分。

2、拾金不昧,幫助後進員工工作,對部門日常運作提出有建樹性提議並被採納,加3~10小分。

3、推出本部門新菜品,得到客人認可並點擊率頗高,加5~15小分。

4、當選本季度優秀員工的,本季度每月加20小分。

5、積極配合廚房部門工作,在本部門人員欠缺,員工自願加班加點,加1~5小分。

6、在酒店範圍發生以外事故(如火警、工程事故、廚房起火等)挺身而出維護酒店利益的廚房人員,加20~100小分。

備註:

以上有優異表現的員工,由廚房主任和廚師長合適情況後下達加分單。

優秀的員工、優待的福利:

1、優秀員工每季度評選一次,當選的員工每月增加獎金100元,本季度每月增加20小分,並得到一份由廚房部贈送精美禮物和公司頒發的優秀員工獎章。

2、廚房優秀員工本季度可以和家屬朋友免費在公司就餐一次,餐費200元。優秀員工考評名額權限:

1)一季度內違紀少於5次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2)一季度內受到公開表彰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3)評選會上得到30%選票以上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4)廚房主任提議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六、後廚獎罰制度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7

酒店消防工作關係着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着酒店的不斷壯大發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佈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於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爲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範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菸或在一些禁止抽菸的地方抽菸,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後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並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訂,,xx年4月11日起執行!)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8

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 10 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 10—20 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後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域抽菸的,每次扣 5 元,並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並警告處分。

13、 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覈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 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嚴 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5、 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6、 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生,對破壞宿舍衛生環境及 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 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週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 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後果的,將 扣 50——100的績效獎。

20、 每次業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 30 元,連續 3 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 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秀員工,獎勵 100—200 元。注:扣除的錢作爲保安部活動經費用於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9

具有有豐富的企業諮詢和培訓經驗,曾任職於美國上市集團公司擔任培訓主管,曾任職於深圳萬象城大型購物商場擔任培訓經理及服務督導。在企業工作期間,一直致力於內部培訓體系的建設維護、講師團隊的管理優化、及專業的優質服務提供與督導工作

課程思路:體驗式教學、引導式輔導;專業知識紮實,實戰經驗豐富,注重學員有效轉化;系統的理論與經典的案例結合,通過互動,寓教於樂;融貫中西,結合理論與自身經驗,根據企業實際需求量身定製培訓課件。

精準性:從企業系統管理全局出發,有序地由相關領域實戰專家進行課程研發,結合專家多年相關領域培訓、諮詢實戰經驗,非常準確的捕捉課程要點,從而精心設計課程。

系統性:按照企業贏利“微笑”價值曲線,專注於價值創造的每一個環節。按照市場、研發、生產、營銷、服務的整體流程,提煉出人力資源、團隊建設、高效生產、專業採購、營銷服務、穩固供應鏈六大支柱性課程,支撐商業夥伴的系統集成,誠如“六脈神劍”劍鋒披靡。

實效性:專注於企業、行業共性問題的提煉與個性問題的採集,以直面問題的思維加改善問題的見解,導入價值創新工具,實現企業戰術利益(人力資源競爭力的穩固提升、利潤的持續增長、成本的不斷優化、市場的新興開拓等)與戰略利益(企業文化、核心競爭優勢打造)的無縫統一。

操作性:精心思考傳統教學手段的滯後性(理論領先於實踐)與主觀性(師傅帶進門、修行在個人)引發的成效性不足的問題,集合心智啓迪、本企業案例探討、標杆示範、教練技術、情景模擬、團隊共通等現代化教學方法,以最小的成本、學員最能接受的方式邏輯展開,實現企業知識管理的趣味性與實效性的統爲了加強與規範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酒店前臺懲罰部分: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之內)罰款5元(扣0.1分),超過5分鐘罰款10元;

3、不得無故空崗、串崗,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4、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5、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無精打采,要爲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休息室內吃東西、看報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6、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於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5元(扣0.1分),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取消參加“服務之星”評先資格)。

7、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申請,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8、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熟悉協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現金支取單,罰款10元(扣0.2分)。

9、接營銷辦的會議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 ,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關辦公室的電話升降級工作,如班間連續兩次爲及時爲住客房升級,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1、商務中心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提供服務,杜絕無關人員在商務中心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2、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或部門通報,追查責任到人,一經查實,罰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記單要符合公安局要求,並按規定由當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現退單或退盤,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扣0.2分)。

14、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指標,每拖延一天,罰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臺獎勵部分:

1、主動爲客人服務,得到客人口頭表揚者,每次加獎勵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書面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2、如有會議、團隊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補償。

3、受到酒店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提高自身約束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爲【員工手冊】的配套文件,對於公司業務開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在較長時期內存在的行爲予以規範。

第三條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裏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四條懲戒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與臨時工、。

第六條本條例適用於公司註明以及未註明獎懲條款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獎懲原則

第七條公司的獎懲是以紀律維護爲出發點,獎勵是對符合公司準則行爲的一種激勵,處罰是對違反公司紀律。損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爲的一種遏制;

第八條獎懲以事實爲依據,以制度爲準繩: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

第九條爲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或及時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爲,使獎懲機制及時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處理;

第十條爲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必須公開執行;

第十一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獎懲目的重在教育,對於被處罰的員工,應坦誠的與其進行交談,瞭解事實原因、講明道理、指出錯誤,並允許當事人申辯,通過做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

第四章獎懲種類

第十二條獎勵可分爲:

a、嘉獎:每次嘉獎給予現金20元的獎勵;

b、小功:每次小功給予現金60元的獎勵;

c、大功:每次大功給予現金180元的獎勵

d、晉升:崗位級別晉升一級

第十三條懲處可分爲:

a、申誡:每次申誡給予現金20元的罰款;

b、小過:每次小過給予現金60元的罰款;

c、大過;每次大過給予現金180元的罰款;

d、停職或開除:

第五章獎勵標準

第十四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以記嘉獎:

1、盡忠職守,工作勤奮,有具體事蹟堪爲同仁之楷模者;

2、參與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動或協助主管開發業務有實質貢獻者;

4、除盡心本職外,主動協助他人克服作業困難,順利完成任務者;

5、愛護公物,節省資材成效優良者;

6、全年考勤記錄無缺勤者;

7、其他對公司或公衆有利益的行爲,具有事實證明者;

8、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者。

第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以記小功: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爲,爲公司挽回形象和損失者

4、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者

6、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第十六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以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或技術,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經公司採納,確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計獲小功三次者

3、熱忱服務,發揚公司信譽,爲社會機關,團體公開表揚者;

4、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對已發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嚴重損失者;

5、對於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舉發,事後協助查證而使公司免於損失者;

6、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爲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以晉升:

1、績效評比如期達到公司預定目標表現優良者;

2、服務滿5年,考績優良者,未曾有曠工或處分者;

3、有事實證明對公司有特殊功勳表現者;

4、一年內累計記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績者;

第六章懲處標準

第十八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申誡:

1、在工作場所嬉戲,喧譁、吵鬧、有隘工作之進行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者;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5、不遵守工作規則或作業流程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6、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者;

8、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9、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第十九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小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積壓公文或公事、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之進度者;

3、因工作疏忽導致物品材料嚴重受損者;

4、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6、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

7、在禁菸區吸菸者;

8、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9、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者;

第二十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大過:

1、拒絕服從上級主管及管理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2、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聽勸阻者;

4、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塗改或撕毀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規定或指示、或擅自改變工作方法、程序、發生作業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以私人單據報銷公賬、或以浮報賃證報銷公賬,經查覈實者;

8、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

9、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停職或開除:

1、擅離職守或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損失,情節嚴重者;

2、偷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3、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4、僞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7、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泄漏技術、祕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9、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一個月累計曠工3天,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

10、攜帶刀或其它違禁品、危險品進公司危害公司員工安全;

11、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12、在廠區範圍內賭博者;

13、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14、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爲者;

15、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

17、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19、因行爲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記大過累計滿三次、末經功過抵消者

21、試用其間不符合任用資格者;

22、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者;

第二十二條員工受獎懲情況均記入人事檔案中,作爲其當年年度考評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爲使受到懲處的員工將功補過,在同一年度中,功過可以相抵和轉換,方法如下:

1、1次嘉獎可與1次申誡相抵;

2、1次小功可與1次小過相抵;

3、1次大功可與1次大過相抵;

4、3次嘉獎相當於1次小功;3次小功相當於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晉升一級;

5、3次申誡相當於1次小過,3次小過相當於1次大過,3次大過予以開除處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年度曾受過處分而未能功過相抵,累計小過一次含、以上者,該年度不得晉升;

第二十五條員工獎懲由直接主管或相關部門酌情填寫獎懲申請單,呈報獎懲;

第二十六條獎懲之實施,依具體事實即可執行,功過、覈准頒佈;

第二十七條本作業辦法經公司最高主管總經理審覈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1、員工的獎勵

1、積極運用科學的激勵手段,堅持精神鼓勵爲主,物質激勵爲輔,兩者有機。

第七章酒店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1、員工的獎勵

1積極運用科學的激勵手段,堅持精神鼓勵爲主,物質激勵爲輔,兩者有機結合,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2人力資源部積極協同各部門建立明確而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以此作爲每位員工工作績效評估的依據。

3人力資源部要積極指導部門做好員工的考覈培訓工作,尤其是對業務骨幹、管理人員、要採取多種形式,使其得到學習深造,以期實現員工的求知獎勵,爲酒店造就後備人才。

4人力資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員的晉升考覈標準。在填補職位時,首先考慮提拔或調動現崗員工,由所在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審覈,經店級領導審批決定,從而使晉升成爲人人可追求的目標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經營管理或提高服務質量中有重大貢獻或在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員工,在授予精神鼓勵的同時,要有相應的物質重獎鼓勵。在實施獎勵中,應有明確的獎勵標準,劃分相應等級。獎勵的等級分爲部門級,酒店級。在社會上獲得的榮譽獎勵,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酒店級標準進行獎勵。

2、員工的處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堅持以思想教育爲主、經濟和行政處罰爲輔的原則。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1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於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於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爲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範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爲獎:爲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於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蹟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於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範圍,爲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蹟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爲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爲違紀,並處於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爲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爲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並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爲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着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衆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爲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處以罰款爲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爲,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後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2

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 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爲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爲大酒店管理採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爲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覈;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覈,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爲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菸區吸菸者;

7、 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 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 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祕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佈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爲;

22、 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 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爲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3

爲了加強與規範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一、獎勵制度

1.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給酒店帶來較好效益者,獎勵50元;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獎勵50元;

3.爲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爲酒店贏得良好聲譽,或收到客人表揚信,每次獎勵20元;酒店總經理及其他部門經理表揚,視情況獎勵10—20元;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獎勵50元;

5.保護酒店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並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獎勵50元;

6忠於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獎勵50元;

7.拾金不昧者,視情況獎勵10——50元;

8.爲維護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視情況獎勵10——50元;

9.會員卡部門月銷售冠軍,獎勵100元;

10.每月微笑之星獎勵20元;

二,懲罰制度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每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超過5分鐘罰款10元,以此類推,半個小時按曠工半天,一個小時按曠工1天;

3、未經批准,擅自離崗、串崗者、讓前臺出現空崗狀態者,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4、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5、當值時吃東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牆靠物、化妝、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譁、打響指、剪指甲等;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6、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10元;

7、當值時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行爲懶散、動作緩慢、無精打采,唉聲嘆氣,要爲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前臺內吃東西、看報紙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8、非當班時間不得在前臺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9、客經過時必須要有問候語,採取站立式服務,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10、接聽電話及對講機使用時,必須使用規範用語:“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須按《交接班流程》嚴格執行,15:50參加部門交班會,重要事件及需跟進事宜需詳細交班,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12、前臺所有備用金必須存放於收銀抽屜內,不得外露或外借並交接清楚,每違反一次罰款10-200元;

13、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如前臺接待未及時上傳公安系統,每間房處罰5元,前臺收銀未及時退出公安系統,每間房5元;

14、每班次必須清點房卡,將房卡數量記錄清楚,如有遺失,照價賠償,責任到人,若有未點卡班次每人處罰10元

15、前臺所有備用鑰匙及大副卡,外借需登記,未按要求登記者,每次處罰5—10元;若出現鑰匙遺失現象,責任到人;

16、代客發快遞,按客人要求將快遞發出後,需告知客人單號並將快遞單底聯存放在專用袋內,以備查詢,未按要求保存者,每次處罰5—10元;

17、所有前臺單據未按要求填寫完整,或名稱、數字、日期等出錯,每次處罰5—10元;

18、爲客人開發票,單位名稱或金額出錯,每次處罰5—10元,若無法退票,多餘稅金或因此次失誤造成的其他費用,一律由出錯者承擔;

19、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向上級說明,不得私自在排班表上更改,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10元;

20、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團隊、協議單位的叫醒服務工作及電話服務,如未及時爲客服務者,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21、不得使用前臺電話撥打私人電話,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3、前臺每位員工都有責任維持大堂衛生及整潔,大堂衛生必須時刻保持整潔乾淨,如有紙屑、果皮、菸頭、雜物等;必須通知PA員工馬上清理,特別是菸灰缸內不得有雜物菸頭等,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24、因事因病缺席每週四部門例會,未能及時請假的,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25、無故或藉故不參加部門或酒店組織的培訓及會議,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

26、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7、當值人員手機必須調成振動或靜音,當班時佩戴的手機不得裸露工作服之外,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8、當班私自會客或在客人面前用私人電話,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9、當班時在寢室或其他區域休息娛樂,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30、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熟悉協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失誤,引起客投訴者,罰款30元;

31、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每違反一次視情節輕重扣罰10——-200元不等;

32、工作、服務、衛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每違反一次視情節輕重扣罰10——-200元不等;

33、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推諉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每違反一次視情節輕重扣罰10——-200元不等;

34、上班時間抽菸者,撥打私人電話或使用電話聊天者,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

35、非前臺人員,不得進入總檯,如發現有外人逗留,當班次每違反一次罰款50元;

36、前臺及總機房內,外網電腦除上傳公安系統,使用訂房中心,及爲客人查詢相關資料外,不做它用,發現當班期間上QQ,淘寶等,每違反一次視情節輕重扣罰10——100元不等;

37、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於交接班不清楚或未交班,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10元,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

38、前廳部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提供服務,杜絕拒絕給客人提供服務,每違反一次罰款50元;

39、接營銷部的預定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系統內預定信息與預訂單內一致,臨時接到更改通知需備註清楚,並跟進營銷員候補預定更改單,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或閒置,每違反一次罰款50元;

40、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及其他部門投訴或客人投訴,追查責任到個人,一經查實,按情節輕重扣罰20——200元不等;

41、頂撞上級,沒有責任心和執行力差,視情節輕重予以100—200元罰款或開除處理;

三、執行方式

1、違反條例時,以現金處罰進行,由部門開取罰款單,並請主管與當事人在罰款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當事人如拒絕簽字,主管覈查屬實此罰單生效。

2、受到表揚獎勵時,以現金獎勵進行,由主管與當事人在獎勵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3、罰金(獎金)以現金的形式交納。

四、補充內容

1、本規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監督,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本規定是評選“優秀員工”日常行爲規範的考覈依據。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4

爲提高前廳部整體服務質量及工作水平,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本着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提高員工積極性的原則,制定本部門獎懲條例。

一、獎勵

(一)工作紀律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籤填“表揚單”或通報表揚,獎勵資金5—30元,獎金體現在部門月度績效考覈獎金中。

1、執行力度好,勞動紀律好,團結協助好;

2、維護酒店利益,敢於糾正、頂邪、制止事故發生;

3、拾到賓客貴重物品或現金及時上交;

4、其它應給予獎勵的表現行爲;

(二)工作績效與服務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籤填“表揚單”或通報表揚,獎勵資金5—30元,獎金體現在部門月度績效考覈獎金中。

1、工作突出,受到客人表揚(主管以上人員見證)或有關方面(如店領導)表揚;

2、能夠發現客人的個人習慣並主動提供個性化服務;

3、領班、主管以身作則,大膽管理,有所創新,成績顯著;

4、對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有實效的;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的;

6、在各種學習、競賽中成績優異;

7、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表現行爲;

(三)銷售業績方面:

1、前臺上門散客銷售技巧出色,圓滿完成散客銷售任務,享受相應的散客提成;

2、能夠與其他同事共同分享銷售經驗並取得較好成績,給予一定獎金鼓勵。

二、懲罰

(一)工作紀律方面:

a.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籤“過失單”每次罰款5元,若當月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類推)。

1、不按規定着工作服、工作鞋、系領帶、佩戴店徽和銘牌;

2、頭髮、鬍鬚、指甲過長或畫濃妝,經部門檢查不合格;

3、未經主管同意更改排班表;

4、請事假未出具書面假條,並逐級上交經理批准;

5、上班時間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6、在崗位上看書、看報、玩手機;

7、參加會議或培訓遲到5分鐘以內;

8、上班不講普通話;

9、崗位衛生不合格;

b.違反以下任意一項,籤“過失單”,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

1、將食品帶入自己崗位;

2、在崗位上吃零食;

3、串崗、脫崗10分鐘以內;

4、不服從分配,頂撞領班級以上管理人員;

5、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

6、開會或培訓遲到五分鐘以上;

7、當班扎堆聊天、幹私活;

8、未經允許乘坐客梯,使用客用電話;

c.違反以下任意一項,每次罰款15元,當月內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

1、員工穿便裝從大堂進出;

2、下班後在樓層逗留或未經允許進入客房與客人閒談;

3、脫崗10分鐘以上;

4、其他員工私拿客用品不加以制止或不報告;

5、管理人員不糾正違紀,視爲放縱過失;

6、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輕微失職;

7、其他違紀,情節輕微略同;

d.違反以下任意一項,每次罰款20元,若當月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

1、管理人員失職,且造成影響;

2、爲其他員工開門看電視(私開房門提供住宿,房費自付);

3、其他違紀,情節輕微略同。

e.其它違紀情況,視情節輕重給予較高金額罰款或各級警告、上報行政人事部、除名等行政處罰。

1、向客人索要物品(同時沒收物品)或小費,違者罰款50元;

2、委託代打卡或代打卡,違者罰款50元;

3、挪用備用金,按挪用金額2倍處罰;

4、工作責任心不強,致使發生事故,給予口頭警告;

5、工作時間吵嘴、打架,給予口頭警告;

6、工作調動需絕對服從,先服從後討論和反映是唯一的原則。數次不服從分配、不服從管理、自行其事,給予口頭警告;

7、違反外事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口頭警告;

8、未上交遺留物品及私自處理客人遺留物品,給予書面警告;

9、營私舞弊,利用崗位便利貪污,給予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私拿客用品,處以10倍以下罰款,但最低不低於2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1、確有偷竊行爲或與客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造成惡劣影響,除名;

12、拒填過失單或拒絕糾正,加倍處理,直至除名;

13、由於責任心不強造成物品設備損壞後,應部分或全部賠償;

14、請病假須持有省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以及藥費收據方纔有效,若臨時生病不能上班者,須在3小時內打電話或用其他方式請假,否則即爲曠工;

15、弄虛作假,私開病歷證明,記爲曠工,並給予口頭警告處分;

(二)服務與業務方面:

a.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籤“過失單”每次罰款5元,若當月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類推)。

1、上班不查看交班本並簽字確認,導致信息傳達接收不暢引起工作失誤;

2、行爲舉止不符合規範,不使用禮貌用語或微笑服務;

3、工作不仔細不按流程規範操作造成失誤或損失(超出損失部分由個人承擔)。

b.違反以下任意一項,籤“過失單”,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重複違反同一項,加倍處罰,若造成超額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未經覈對,將房卡交予他人,造成投訴或損失;

2、服務引起客人投訴(情節嚴重除外);

3、爲客人結帳時未將押金單白聯收回或未按財務規定辦理押金單遺失手續。

c.違反以下任意一項,將處以20元及以上罰款,若造成超額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掛房賬掛錯;

2、自己疏忽double check in;

3、自己電腦工作號管理不當,被盜用並造成事故或損失;

4、check out後客人的信用卡授權未使用,但未取消;

5、信用卡結帳double charge或多刷客人信用卡;

6、在經培訓後,多次做帳錯誤,需要財務調帳;

7、工作失誤造成沖帳;

8、未及時傳送客人信息至公安旅業系統,或因疏忽導致公安旅業系統客人信息發送有誤;

9、因操作不規範導致客人逃帳,無論消費收到與否;

10、受到客人嚴重投訴;

三、簽單及罰款權限:

1、領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

a.有給員工填“過失單”或“表揚單”的權利;

b.有獎勵或罰款員工15元以內的權利;

2、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

a.有獎勵或罰款員工30元以內的權利,但均需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後才最終生效;

b.大堂副理有獎勵或罰款員工50元以內的權利,但均需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後才最終生效;c.超出50元以上的獎勵或罰款由部門經理確認並須部門主管上級簽字認可後生效。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5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覈、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後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店客房部獎懲條例 篇16

爲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於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鬥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爲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尚未造成後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佔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標誌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爲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於降職、留店查看、辭退等處罰並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菸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