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咖啡組織

國際咖啡組織是一個政府間組織,1963年成立於倫敦,組織負責實施《國際咖啡公約》並致力於通過國際合作來改善世界咖啡產業的狀況。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講講國際咖啡組織,快來了解吧!

國際咖啡組織

  國際咖啡組織的成立背景

19世紀,咖啡在國際貿易市場上成爲一種重要商品。在那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咖啡市場常處於供過於求的狀態,價格偏低,偶爾會出現供不應求價格上揚的情況,但這種情況持續的時間很短。

在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期間以及二戰期間(1939-1945),咖啡市場供應量上升,需求量下降,價格偏低。但在戰後的最初幾年中,咖啡需求量上升,超過了市場的供給能力。1950到1953年間,咖啡庫存量降到了正常貿易要求的最低限度以下,而朝鮮戰爭的爆發、巴西的大旱和接踵而來的霜凍又使咖啡市場供不應求的局面雪上加霜。1953年,咖啡價格又上升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度,這又導致了世界範圍的咖啡樹大量種植及咖啡的過量生產。在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期,咖啡庫存增加,價格急劇下降。面對這一情況,各國政府主動採取措施,希望能穩定咖啡市場,阻止咖啡價格的下跌。因爲跌價拉美及非洲的許多咖啡生產國帶來了經濟上以及政治上的嚴重後果。

《1962年國際咖啡公約》和《1968年國際咖啡公約》在咖啡生產國之間簽定了一系列短期協議之後,一個咖啡研究小組宣告成立研討如何使咖啡出口國和進口國就咖啡問題達成公約,聯合國《國際咖啡公約》在紐約達成,隨後又產生了一個爲期5年的《1968年公約》。這兩個公約提出了限額系統的概念。據此,當市場上咖啡供應量大於消費需求量時,多餘的咖啡將不會上市。此外條約還產生咖啡生產及多樣化規定以限制咖啡供應量爲實現限制咖啡供應量的目標,同時咖啡推廣活動也接踵而至以提高咖啡的消費量。

  國際咖啡組織的成員國

進口成員國出口成員國

安哥拉Angola奧地利Austria

貝寧Benin比利時/盧森堡Belgium/Luxemburg

玻利維亞Bolivia英國Britain

巴西Brazil塞浦路斯Cyprus

布隆迪Burundi丹麥Denmark

喀麥隆Cameroon芬蘭Finland

中非共和國CentralAfricanR.法國France

哥倫比亞Colombia德國Germany

剛果共和國Congo希臘Greece

剛果民主共和國荷蘭Holland

哥斯達黎加CostaRica意大利Italy

科特迪瓦Coted'lvoire日本Japan

古巴Cuba挪威Norway

多米尼加共和國DominicanRepublic葡萄牙Portugal

厄瓜多爾Ecuador西班牙Spain

薩爾瓦多ElSalvador瑞典Sweden

赤道幾內亞EquatorialGuinea瑞士Switzerland

埃塞俄比亞Ethiopia

加蓬Gabon

加納Ghana

危地馬拉Guatemala

幾內亞Guinea

海地Haiti

洪都拉斯Honduras

印度India

印尼Indonesia

牙買加Jamaica

肯尼亞Kenya

馬達加斯加島Madagascar

馬拉維Malawi

墨西哥Mexico

尼加拉瓜Nicaragua

尼日利亞Nigeria

巴布亞新幾內亞PapuaNewGuinea

巴拉圭Paraguay

盧旺達Rwanda

坦桑尼亞Tanzania

泰國Thailand

多哥Togo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TrinidadandTobago

烏干達Uganda

委內瑞拉Venezuela

越南Vietnam

贊比亞Zambia

津巴布韋Zimbabwe

  國際咖啡組織的`總部

國際咖啡組織是一個與聯合國、聯合國專門代表處以及其他國際組織緊密合作的政府間團體,總國際咖啡組織的永久總部設在倫敦,是位於市中心的一座四層大樓,大樓擁有三個會議室,配有組織的四種官方語言的同聲傳譯,最大的會議室可容納84個代表。組織已與英聯邦政府達成一個總部協議,協議規定成員國代表享有外事特權與外交豁免權,以保證他們在行使與組織有關的職能時得以完全獨立。這個總部協議規定組織成員的地位爲國際公僕,並賦予執行官英聯邦政府授予其外交部門的特權和豁免權。

  國際咖啡組織的職能機構

國際咖啡組織爲進出口成員國的代表會面和共事提供一個論壇,以保證協議的平穩實施。組織的職能是通過以下三個機構實行的:國際咖啡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執行官。

  (1)理事會

理事會享有國際咖啡組織的最高權力,由其所有成員國組成。理事會的專門職能包括:《國際咖啡公約》的延續或終止、年預算的通過、新成員國的加入以及解決成員國之間的分歧。

  (2)執行委員會

委員會由每年選出的八個進口和八個出口成員國構成。成員可以連屆當選。根據《國際咖啡公約》,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的總領導下工作,被授予除理事會專有的權力以外的所有權力。委員會的權力包括協議規定的咖啡組織日常運行必需的權利。作爲一個總的規則,所有呈交理事會的材料首先由委員會檢查,以保證組織工作的正常化,簡化理事會的負擔。

  (3)執行官

執行官由執行委員會推薦,由理事會任命,他對執行協議中所有與其有關的職責的表現負責。他所任命的工作人員只對他負責。

  國際咖啡組織的定期會議

組織中各團體的會面定期舉行,通常是每年召開約15天。理事會正常情況下每年會面兩次,每次持續3~5天。工作小組和工作委員會則被任命去檢查特定事務,並在一年中按要求會面。

截至到1998年共有62個成員國,其中44個出口國,18個進口國。

  國際咖啡組織的貢獻

國際咖啡組織通過以下方面爲世界咖啡業做出了特殊貢獻:

(1)定期組織高層會談,以便政府代表就咖啡問題交換意見,協調政策,開展合作。

(2)發起旨在提高產品質量和營銷手段及消除病蟲害的咖啡發展項目(迄今爲止項目總投資達3100萬美元,由共籌商品資金〈Commen Fund For Commodities〉出資)。

(3)在中國和俄羅斯兩大新興市場開展創造性的咖啡推廣活動。

(4)建立一個全球性咖啡研究網絡,使成員國享受世界各地研究項目的成果。

(5)提供市場報告、經濟模型、深入的經濟研究和二十多個國家的咖啡檔案資料。

(6)通過公開統計數據保證咖啡市場透明度,每年處理13萬條數據。

(7)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私營經濟顧問委員會來處理諸如食品安全一類的事務,通過它與私營經濟密切合作。

(8)通過研究和專家討論促進咖啡業持續發展及建立環保標準。

(9)與UNEP、CABIBIOSCIENCE、FAO和ITC/WTO/UNCTAD等組織緊密協作。

(10)通過與道瓊斯合作發展互聯網項目ICOFFEE,建立咖啡服務網發佈有關咖啡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