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Object類是Java語言中最根本的類別,下面是該類別的介紹,歡迎參考!
(1)是所有類的根類,超類。
java中提供的類以及我們自定義的類都直接或者間接的繼承自Object類。
(2)Object類中的方法
A:void finalize()
當垃圾回收器確定不存在對該對象的更多引用時,由對象的垃圾回收器調用此方法。
B:Class getClass()
獲取對象的字節碼文件的描述類,後面再講反射的時候還會在說這個類。
String name = lass()ame();
C:int hashCode()
獲取對象的'哈希值。其實就是對象的內存地址值十進制表示
D:String toString()
返回對象的字符串表示。
表示格式:
getClass()ame()+"@"+xString(hashCode());
一般我們輸出對象名的時候,其實底層調用的就是該對象的toString()方法。
這種返回沒有意義,所以,我們會重寫這個方法,顯示類的成員變量信息。
E: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用於比較兩個對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
我們獲取對象後,比較它的地址值意義不大。所以也會對這個方法進行重寫。
重寫要完成什麼功能,是根據需求定的。
(3)==和equals的用法:
A:==怎麼用?
**可以用於比較基本數據類型,比較的就是基本數據類型的值是否相等。
**可以用於比較引用數據類型,比較的是對象的地址值是否相等。
B:equals怎麼用?
equals只能用於比較引用數據類型的。
**Object提供的equals是用於比較對象地址值是否相同。
**自定義類中,如果重寫了equals方法,那麼就是按照你自己的需求來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