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公派出國留學條件介紹

在出國留學途徑中,一部分人選擇自費留學,更多人期望的方式是公派留學,這樣即可滿足求學需求又可節省不少開支,下面是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德國公派出國留學條件,歡迎大家閱讀!

德國公派出國留學條件介紹

一、申請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

1、外語條件

各類出國留學人員都應掌握相應國家的語言文字,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外文閱讀專業書刊,有一定的聽、說、寫能力,經過短期培訓即能用外語進行有關學科的學術交流。出國大學 生和研究生的外語能力必須達到能聽課的水平。

2、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思想品德優良,在實際工作和學習中表現突出,積極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3、身體條件

各類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出國留學的規定標準,經過省、市一級醫院檢查並得到健康合格證明書(證書有效期爲一年)。

4、業務條件

出國大學生應是高中畢業、成績優秀的人員。出國研究生應是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的成績優秀的人員,並應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規定出國前參加實際工作的年限。出國進修人 員和訪問學者應是教學、科研、生產的業務骨幹,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並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及工礦企業等部門中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特殊優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縮短) ,或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以上,或從事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年齡,應根據出國留學的不同種類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五十歲。 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的短期(三至六個月)出國訪問學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二、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1)公費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得到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派出的留學人員。

按國家統一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統一選拔、派出,執行統一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爲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國家公費);按部門、地方、單位計劃,面向本地區、本 單位招生、選拔、派出,執行部門、地方、單位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個人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持,通過取得各種獎學金、貸學金、資助等並納入派出計劃的留學人員”爲各部門 、地方、單位的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單位公費”)。

(2)公費出國留學人員分爲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

(3)出國攻讀大學本科、專科和研究生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的學習年限一般按對方國家的學制,由派出單位確定。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國外的期限,根據進修和研究課題的實際 需要,一般爲三個月至一年,特別情況可爲一年半,均由派出單位按派遣計劃確定。

(4)派出單位要幫助和指導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好在國外學習、進修、實習或從事研究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或專業方面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