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國留學條件是什麼

隨着留學熱潮的到來,使很多人選擇了出國留學,那麼怎樣才能公費出國留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公派出國留學條件,歡迎參考!

公派出國留學條件是什麼

  公費出國留學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中國國籍,須爲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詳見《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

(6)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範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③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⑤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別除外);

⑥已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但以下項目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此限制:中德學者短期交流項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聯合研究項目、日本電通博士研究項目、日本學術振興會論文博士獎學金項目、中國-蘇格蘭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關係項目(訪問學者)、希臘互換獎學金項目(暑期研修生類別,留學期限1個月)、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提供國際旅費資助)、本科生赴國外留學項目(如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等)。

  怎麼申請公費留學?

1、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覈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2、申請方式及時間: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須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報名,按照相應項目要求準備申請材料並提交所在單位審覈,經其同意後再正式提交。網上報名時間按相關項目要求執行。

3、受理方式:國家留學基金委委託國家留學基金受理機構/高校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受理機構/高校負責接受諮詢、受理、審覈申請材料並統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材料。國家留學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申請受理方式請見《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

4、評審、錄取: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具體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各項目錄取結果公佈時間如下: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2013年7月份公佈。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碩士研究生項目:2013年5月份公佈。

(3)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2013年5月份公佈;

(4)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於2013年5月份公佈;第二批於2013年11月份公佈。

(5)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中外合作項目等其他獎學金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佈。

5、派出及管理: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和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或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派出手續。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到留學目的國駐外使(領)館報到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學成後應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