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留學怎麼避免及解決租房糾紛

近年來,在韓留學生租房時經常遇到保證金不退還或者強制續租的情況。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麼?如何避免和解決這類問題呢?記者(以下簡稱記)就相關問題對高麗大學中國留學生法學院在讀博士李先生(以下簡稱李)進行了採訪。

韓國留學怎麼避免及解決租房糾紛

記:您目前學以致用幫助中國朋友解決最多的問題是什麼?

李:身邊的後輩詢問最多的就是租房產生的問題了。比如退房時房東不退保證金等等。

記:能具體說一下嗎?

李:一般分爲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學生們不遵守合同中的時間,期限還沒有到,想走就走。這種情況如果碰到了善良的房東,可能會退還全額保證金。但是一般房東都是不願意的,畢竟是學生們自己先違反合同;第二種是合同到期後,房東以找不到下一個承租人爲由,不退保證金或強制續約;第三種則是合同快到期時,租房的學生們沒有提前告知房東,那房東就會視爲自動續約。

記:這些問題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呢?

李: 主要看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判斷是哪一方違約,如果是房東違約,就可以提起訴訟。

記者隨後又採訪了廣津區華陽洞某房地產公司代表裴先生(以下簡稱裴)。

記:您做房地產生意會經常接觸到中國留學生嗎?

裴:來我們房地產諮詢的留學生非常的.多。其中中國留學生的比例佔得更多一些。

記:您能爲我們介紹一下在韓國租房的主要方式嗎?

裴:在韓國租房,一般分爲傳貰(傳貰是韓國特有的一種租房形式。一般情況下,房客在簽約入住前交給房東一定額度的押金,這種押金稱爲傳貰金。)和月租兩種。 傳貰房雖不收取房租,但對於留學生來說, 傳貰金過高,多數留學生無能力負擔。較多情況會選擇考試院(環境簡陋、空間窄小的單人房)或月租房。前者是入住和離開時間隨意,但居住環境過於狹小。後者通過合同制約,房子到期房東則會歸還保證金。

記:但是據瞭解,保證金不退還是個比較常見的問題。

裴: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確實經常在業主和留學生之間做協調。很多留學生房屋合同到期後拿不到保證金或只拿到了少部分保證金。這個時候最快的方法是直接拿着合同和業主交涉。如果房屋內部沒有損壞並且遵守了合同各項規則,一般是可以要回來的。

記:那保證金要不回來是什麼原因產生的呢?

裴:首先是很多語言不太流利的留學生,在不仔細看合同的情況下就隨意簽了合同。房東有時會在合同中註明合同到期後需要找到下一個承租人才退保證金、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要提前與房東聯繫,否則視爲自動續約等此類的條款。所以在籤合同之前,一定要仔仔細細把每一條都讀懂讀明白。

其次就是,很多留學生中途換室友之後,不重新在合同上補名,而是相互之間轉保證金。結果合同到期時,房東見真人與合同上的簽字人不一致時就會出現不退保證金的情況。

記:對於這些問題,您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裴:一般來說,我們建議留學生儘量信任房地產中介。畢竟花少量的中介費可以儘可能多的避免掉這些問題。如果不願意通過房地產中介的話,我們建議在籤合同之前,查看業主的登記證書。看看業主的房屋產權及房屋債務情況。酌情考慮交付保證金的額度。其次,就是找韓語好的朋友仔細看看合同內容。一般如果留學生一方未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下,保證金還是可以輕鬆要回的。

記:在租住過程中是否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裴:是的,租住之前最好把所有房東提供的設備都確認一遍。有時剛住進去某些設施發生故障,房東不給修理費,就變成留學生自己負擔了。再加上語言上的不便,很多留學生都會在這方面吃虧。平時租住過程中也一定要好好維護室內設施,否則退房時房東很有可能以損壞設施爲由扣除一部分保證金作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