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遞交及注意事項

好不容易把簽證辦了下來,該怎麼遞交呢?簽證又有什麼注意事項不可不知?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了解簽證的遞交過程和簽證的注意事項吧。

加拿大留學簽證遞交及注意事項

  加拿大留學學生簽證申請的遞交方式有哪幾種呢?

1. 本人或者本人委託留學中介公司或者其他個人遞交

2. 直接將資料快遞給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

3. 直接快遞給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簽證處

遞交流程是怎樣的呢?

  一、本人或者本人委託留學中介公司或者其他個人遞交

近幾年來最好的方式就是這種,因爲資料可以直接遞交,如果有個小問題,那麼可以馬上處理。當日資料即可發送到使館,而且憑藉相關的繳費收據,可以及時登錄簽證中心網站查詢審理狀態。其實,最好的遞交方式就是這種。

使館目前公佈的受理時間是8周,但是如果學生提前體檢,而且通過SPP, SDS 來遞交簽證申請,則一般2-15天即可獲得簽證結果。 因爲SPP, SDS 的學生資料簡單(提前體檢,有雅思,繳納了學費和生活費),是最容易審理的。

  二、直接將資料快遞給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

據北京簽證申請中心的工作人員反映:目前有至少5個文員負責每天處理這些新的郵寄申請。由於經常遇到學生遞交的資料問題,那麼一般需要2-7天才能將文件完整的處理好,信息錄入系統,然後資料發送到加拿大大使館審覈。

如果是代理遞交,那麼代理信息表和審覈表都要遞交。如果沒有,則可能需要補充。在完全掌握了這種方式之後,有經驗的中介公司,可以採用郵寄到簽證中心的模式。 不建議學生個人或者經驗不成熟的留學中介公司採用這種模式。時間長,效率低。用這種方式遞交,快遞後要3-7 天左右時間,可以在簽證中心網站查詢到具體的受理狀態。

  三、直接快遞給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簽證處

加拿大有啓用簽證申請中心,分別位於北京、上海、廣州和重慶,因此幾乎很少有人採用直接將資料遞交到使館的方式了,但是現在依然有少數的行事比較古典的學生採取這種古老的模式。簽證處工作的人員表示:簽證處幾乎和一個工廠一樣,分爲各個階段:簽證資料分揀,派發到預審人員手中,然後信息錄取並且發表部分意見,簽證官終審給出最終的意見,關鍵的負責人員進行簽證的製作和張貼,最後資料發送給客戶或者簽證中心。

如果資料遞交到加拿大使館,是很難查詢到具體的審理狀態的,幾乎是2個月內要耐心等待。 對學生和家長的耐心將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因此,不建議學生直接快遞資料給使館。

注意事項

No.1弄虛作假

在所有拒籤原因當中,後果最嚴重、最應當防範的是因弄虛作假而導致的'拒籤。其後果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不可逆轉的。簽證申請是法律程序。任何國家爲維護其法律的嚴肅性,對法律程序中的弄虛作假行爲都規定了嚴厲的制裁措施。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規定,被發現弄虛作假的申請人,可在拒籤後兩年內將其列爲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對其再遞交的簽證不予受理。對用虛假材料已進入加拿大的人員,一經發現,輕者可限期離境、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處以高額罰款或有期徒刑,或兩項並處。

No.2條件太差

條件太差的申請就是本來根本不應該遞交的申請。這樣的申請,送了也是白送,等於浪費資源,還留下了一次完全無必要的拒籤記錄。

No.3資金堪憂:收入不足、歷史不足、來源不明、擔保牽強

學生簽證申請中最常見的拒籤原因大概就是資金問題。留學需要兩大支撐:一是學習,二是學費生活費。如果資金有問題,哪怕學生自身條件再好,簽證也會受阻。需要說明的是,這裏所說資金有問題,不是說學生家庭的經濟條件不夠,付不起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這裏講的問題,是未能滿足使館的審批要求。No.4學習計劃缺陷

學習計劃缺陷對學生簽證申請來說是致命的。學習計劃,是簽證申請中最重要、最關鍵的文件之一。我常說,“學習計劃相當於半個面試”。由於加拿大的學生簽證申請絕大多數都不需要面試,簽證官只能通過書面材料來了解學生,所以簽證官在審閱學習計劃的時候,是聆聽學生自我陳述的最佳時機。實際上,不少簽證官在審批過程中,拿起來認真閱讀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學習計劃。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No.5斟酌裁定

簽證審批的標準並不是精確地量化的,因此,相當大一批申請人的條件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完美達標,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點或瑕疵。對這些所謂的“中間線案子”,也就是批准可不批准都有道理的申請,加拿大移民法賦予簽證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權。只要簽證官對申請人的條件信服,就可以批准;反之可以不批准。這就是爲什麼大致條件差不多的學生或家庭,有的順利拿到簽證,有的卻不那麼順;有的首次申請被一簽證官拒了,下次申請被另一簽證官批准的原因。但決不要把簽證申請當成撞大運。因爲它的確不是撞大運。批准或拒籤都是有理由的。我們之所以需要精心準備申請,目的就是強調、突出優點和重點,正視、解釋弱點和瑕疵,努力避免把命運完全交給簽證官的斟酌裁定權。

No.6材料混亂

材料上不能圖省事,但並不是說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點上。換句話說,多不一定就是夠。應追求材料清晰充實,更不能雜亂含混、甚至自相矛盾。材料混亂造成的拒籤雖然有補救的可能,但處理起來更費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審理案子時歷來有喜歡“薄案子”的行規,厚重的一堆材料影響簽證官的審批速度和工作樂趣。

No.7擇校欠妥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規註冊、未違法經營的學校(在加拿大註冊個學校並不困難),不論學校大小——哪怕同一個城市裏,有的學校大到佔據了城區的一小半,而有的學校小到只有一兩間教室,簽證官都無權在簽證審批中發表意見評價學校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