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中外合作辦學應注意哪些問題

怎樣來選擇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呢?其關鍵是要辨清項目屬於“計劃內”還是“計劃外”。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選擇中外合作辦學應注意問題,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選擇中外合作辦學應注意哪些問題

計劃內招生是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統招生。考生必須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參加大學聯考錄取,畢業後分別獲得中外雙方學校頒發的文憑。

計劃外招生是學校採取自主招生方式招收的學生。學生無須填報大學聯考志願,只參加學校自己舉辦的入學考試即可(一般會參考大學聯考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先在中方學校修得相應學分,通過語言考試後再被合作學校錄取,畢業後獲得外方學校頒發的文憑。

一般情況下,“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質量是有保證的,多見於正規的學歷教育高校。“計劃內招生”的中外辦學項目,大學聯考時錄取分數和同院校其他專業比相對較低,如,中國農業大學中美合作經濟學類專業,所錄計劃內考生大學聯考分數達到農大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即可。

但中外合作辦學在教學環境、培養模式等方面與傳統專業有較大不同,一般採取雙語教學,對學生的英語水平要求較高。有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同時具有計劃內和計劃外兩種招生形式。

如果想要進一步辨別所選項目是否屬於“計劃內招生”,可具體查看該項目的“招生方式”。如果是“計劃內招生”,在招生方式一欄中會註明“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招生計劃”,各省教育考試院編寫的招生計劃圖書內也會有特別註明;若是“計劃外招生”,則會註明“自主招生”。

另外,也要關注所獲學歷文憑。目前,我國本科以上普通高等教育頒發的.是雙證,即學歷證和學位證。凡是獲得證書的學生都是在教育部有註冊的。而國外的本科教育,則只頒發學士學位證書,也就是說,“計劃外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最終只能頒發國外學校的學位證書。

而其中一些項目因沒有“境外學位授予權”,還可能導致學生拿到的國外證書無法得到我國認可。所以,考生家長還要確認最終獲得的國(境)外文憑能否得到教育部認可。(可參考《教育部公佈的44個國家學校名單》)考生和家長還要注意,有些計劃內項目所發文憑也只是國內院校的學歷和學位,而沒有國外院校的學位。

這主要是由學校之間合作形式決定的。一些獨立院校、民辦高校存在這種形式,如,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與澳大利亞南昆士蘭大學合作舉辦國際商務專業本科教育項目,黃河科技學院與美國肖特大學合作舉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本科教育項目等。

合作辦學項目頒發的證書,體現了學生畢業後所獲得的是什麼樣的學歷文憑,它對學生的就業及未來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考生家長在選擇項目時一定要看清其所發證書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