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應注意六個問題

教育部今天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公佈到目前爲止,經過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辦學名單。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辦學都是本科以上層次,既包括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也包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這是2004年國務院《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頒佈實施以來,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統公佈經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信息。

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應注意六個問題

根據教育部所公佈的名單,目前中外合作辦學基本覆蓋各個省市,其中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中外合作辦學最多,從辦學層次上看,本科層次的辦學較多。而從招生模式上,相對國內學校統一納入大學聯考模式,則相對靈活。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可以自行確定招生標準,招生標準和條件也比較原則,顯示出中外合作辦學寬進嚴出,靈活准入的特點。另外,從證書頒發環節看,一些中外合作辦學直接頒發外方大學證書,這爲我國公民在國內直接就讀國外課程,並取得國外文憑開了綠燈,打通了不出國留學的“通道”。實際上也釐清了一個時期以來關於哪些頒發國外大學證書的辦學屬於中外合作辦學的疑問。據瞭解,爲便於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瞭解經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情況,此次公佈的名單的還專門開發和設置了在線查詢功能。

教育部對如何選擇就讀中外合作辦學做了六個方面的重要提醒:

一、關注所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是否是經過合法審批。最主要的是要查看辦學者是否能提供審批部門所頒發的同意其辦學的文件。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依法設立或者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均應當取得由審批機關頒發的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統一格式的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或者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准書。沒有上述許可證或批准書的不是中外合作辦學。目前,新批及已完成並通過複審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包括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項目與機構)名單,已通過教育部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上設立的( )教育部中外合作監管工作信息平臺予以公佈。可通過登陸以上網站查看相關信息確認所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是否合法。

二、關注實際辦學情況,尤其是教育教學質量高低。 應通過向在讀學生詢問等多種方式瞭解實際辦學情況。在質量方面要關注決定與影響中外合作辦學質量的幾個關鍵因素,如,學生入學標準;師資配備情況,包括是否配備了一定數量和比例的比較好的外方教師;教授什麼樣的課程;在什麼地方辦學,有無很好的`教學環境和條件,有沒有足夠的圖書館、實驗室,操場等教學輔助設施可供使用等等。另外,要關注和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情況,除了解就業率,還應該關注畢業生到哪些單位、公司工作,必要時還應該向相關單位覈實有關信息的真僞。

三、關注學校的招生宣傳與實際辦學情況是否一致。重點考察學校招生宣傳中的辦學地點,收費項目與數額(須由中外合作辦學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數等情況與實際辦學情況是否一致。

四、關注招生標準。按照規定,實施我國高等學歷教育的,須按照同地區同批次計劃內錄取,降低批次錄取是違反國家規定的。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其錄取標準應當不低於外國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的錄取標準。一般來講,錄取標準比較低,錄取學生的水平參差不齊,辦學質量很難保障。錄取標準高,辦學質量纔有可能更好。

五、關注招生計劃。按照規定,頒發中國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的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必須納入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而實施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也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覈定了相應的招生計劃數。

六、關注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和認證情況。教育部在加強中外合作辦學管理,規範合作辦學秩序,提高辦學質量,維護就學者利益的工作措施中,正推行中外辦學評估和加強合作辦學證書頒發的認證註冊兩項舉措。可通過了解這兩個方面的內容,更全面地瞭解中外合作辦學情況,做出更恰當的就學選擇。

另外,記者瞭解到,負責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目前也公佈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範圍,有七種證書不能認證:

1. 參加外語培訓或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2. 進修人員、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和博士後研究證明;

3. 國(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4. 國(境)外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5. 未經中國政府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辦學機構(項目)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6. 通過函授、遠程教育及網絡教育等非面授學習方式獲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7. 國(境)外各類職業技能或職業資格證書。與此同時,教育部還公佈了國外33個國家1萬多所正規學校的名單。上述信息對於就讀中外合作辦學和選擇出國留學,以及通過其他方式欲就讀和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者都非常重要。從有關情況看,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若不在認證範圍,或者出國留學學校不在所公佈的名單中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質量很難保證,還有可能是上了非法辦學或“野雞大學”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