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發展前景好不好

中外合作辦學是中國改革開放後在教育領域中出現的新生事物,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開始至今,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發展前景,歡迎參考!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發展前景好不好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發展前景

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5制定的《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是“外國法人組織、個人及有關國際組織同中國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以招收中國公民爲主要對象的教育機構實施教育、教學的活動。”

中外合作辦學是中國改革開放後在教育領域中出現的新生事物,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開始至今,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隨着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不斷擴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外合作辦學發展十分迅速,辦學規模逐步擴大,辦學層次逐漸提高,辦學模式也趨於多樣化,已經成爲中國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這對於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借鑑國外有益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加快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步伐,培養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各類人才,促進中國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增加中國教育供給的多樣化和選擇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共有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712個,與1995年初相比,增加了9倍多,覆蓋了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從地域分佈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相對集中在上海、北京、山東、江蘇、廣東等經濟、文化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的大城市;從合作對象國別和地區分佈看,外方合作者主要來自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法國、英國等經濟發達、科技及教育先進的國家和地區;從辦學層次分佈看,它跨越從幼兒教育到博士的各個學歷層次,其中學歷教育機構佔多數,有370個,包括從大學本科到研究生層次;從專業分佈看,開設工商管理類專業的機構和項目居多,大約佔36左右。在這些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中,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授予國外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學位的合作辦學項目已達71家,這主要涉及國內如北大、清華、外經貿、復旦、同濟等衆多名牌大學,以及國外12個國家的55所高校及教育機構。加上經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頒發高等教育文憑的合作辦學項目到去年底達到97個,其中大多數合作外方都是辦學質量較好的大學。

迄今爲止,中外合作辦學發展迅速,已經成爲畢業生和其他在職人員除公立大學、民辦大學、出國留學外的新選擇。

1. 從中外合作辦學院校數量上來看,單從京、滬兩地來說,根據目前公佈的數字,北京獲得市教委《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院校已有59所,取得《京港、京澳、京臺合作辦學許可證》的院校12所,在校生超過25,000人,其中不包括經過教育部直接批准的公立高校與國外大學的合作項目。上海市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項目已達30多所,在校生人數超過5萬,獲得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已近25,000人。據上海市教委最新統計,目前上海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有147家,開設專業70多個,就讀學生8萬餘人,其中近6萬人爲高等學歷和高等非學歷教育。

2. 從中外合作辦學院校的規模來看,與最初階段相比,在校生人數增長速度十分迅速,特別是最近兩年,一些院校學生總數已經超過千人。

3. 學校的辦學條件發生了巨大改變,多數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已經不再是各類教育機構的附屬品,他們擁有獨立的校園、先進的教學設備、大量的專職教師、舒適的生活娛樂場所,學生能夠真正享受到屬於自己的大學校園生活。

4. 中外合作辦學在國內具備了穩定的生源市場。中外合作辦學已經被越來越多的社會羣體所接受,不再是在公立大學、民辦大學和出國留學的夾縫中生存,相反地,相對於以上三種教育形式,它既是有力競爭者,也是積極的促進者和合作者。

中外合作辦學不再停留於淺層次的對外交流領域,而成爲中國教育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非國有經濟在我國憲法的幾次修訂中,經歷了由“爲輔”到“補充”直至“重要組成部分”。類似地,中外合作辦學的性質也已經由1995年的《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的“中外合作辦學是中國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對中國教育事業的補充”,轉變爲到2003年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外合作辦學屬於……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中外合作辦學的意義

1、中外合作辦學填補了國內高校許多專業上甚至學科上的空缺。比如一些合作辦學項目引進的“物流專業”、“領導力專業”、“體育管理專業”、“零售管理專業”,乃至“花卉設計”、“花卉加工”等專業,不僅培養了相應行業國內急需的高級專業人才,提高了行業的整體素質,也成爲我國在這些專業、學科上趕超世界先進水平的起點。

2、中外合作辦學能夠充分利用國際教育資源,提高國內教師的國際競爭力。通過合作辦學,國內教師可以獲得出國考察、學習、培訓的機會。中美國際管理學院採取的“教學夥伴制度”使中方的教師與外方的教師結成緊密型的合作關係,共同完成教學、科研任務,而且在外方教授上課期間,主動爲中青年教授開放聽課席位,這爲國內教師深造自己的專業,開拓視野、掌握雙語教學技能、現場瞭解國外的教學模式等,提供了優越而便利的條件。

3、中外合作辦學引進國外先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管理經驗,一方面能夠在國內培養出高水平的國際人才,另一方面有助於提高中國的整體教育水平。通過中外合作辦學,可以引發我們對現有教育形式甚至制度和機制上的反思,改變我們現有的不適應入世後新形勢的舊觀念和老做法,促進我國教育經營體制和管理體制的改革和教育市場化。

4、此外,這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大多實行自主招生、自主考試,在專業設置、課程設置、教學准入和教師進入等方面,結合用人部門和學員的需求上有較大的靈活度;引進外文原版教材和外方師資配比的比重較大;教學中更注重案例教學方式的應用和及時更新教學參考材料;並採用互聯網手段進行輔助教學;引進市場手段進行項目推廣。

同時,爲了更好地對這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進行規範和管理,配套的法律法規正在陸續出臺,最主要的是國家於1995年出臺了《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以及2003年的9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條例》明確了中外合作辦學的發展方向:“國家對中外合作辦學實行擴大開放、規範辦學、依法管理、促進發展的方針。國家鼓勵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家鼓勵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鼓勵中國高等教育機構與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依法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國家鼓勵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引進國內急需、在國際上具有先進性的課程和教材。”《條例》還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學生納入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國家鼓勵引進國外優質的教育資源,那麼究竟何謂“優質的教育資源”呢?我們認爲檢驗是否屬於優質教育資源的標準在於,主要考察辦學項目是否有利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培養創新能力,有利於提高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的質量,提高教育的國際競爭力,有利於培養現代化建設急需的各級各類人才,培養全面發展的、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代新人。引進優質教育資源並不是一味地追求最知名的國外名牌大學,而是要採取積極務實的態度,即使外方不是世界一流的大學,只要其在某一學科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並且爲我國所急需,我們就應該將其作爲優質教育資源予以引進。

中外合作辦學不僅可以補充我國教育資源的不足和教育體制的缺陷,而且可以通過有機的嫁接與合成,爲我國創造新的教育門類、專業和課程,增強中國教育的自我更新、自我修復能力,使教育爲我國現代化服務的能力大幅度提高。

作爲借鑑中外合作辦學的一項重要成果,200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30所高校開展自頒文憑的EMBA學位教育。

  三、中外合作辦學的挑戰

中國教育與國際接軌仍處於嘗試和探索階段,一方面,我們面臨着包括經濟在內的各種資源全球化的時代背景,另一方面,我們國內原有的教育體制與西方國家的教育模式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即使在國內,我們的新舊教育觀念也存在着愈演愈烈的撞擊,因此,中外合作辦學作爲教育開放的一種重要形式,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

這些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國內目前對中外合作辦學的認識仍不統一。

首先,國內對中外合作辦學的性質和效果沒有形成共識。對於教育的產業化和市場化的提法一直存在着爭議。我國曆來把教育當作事業來辦,直到1999年黨的十五大和第三次全教會後才提出“教育產業”的觀念,而國際上把教育作爲產業來經營的觀念早已通行了。一種觀點認爲,教育是一種在服務貿易領域中產生的新的形式,實際上,我國對WTO關於開放教育領域的承諾也是在服務貿易的框架下做出的。而另一種觀點認爲,教育是一種具有強烈意識形態特徵的特殊行業,不能完全走產業化和市場化的道路。因此,在操作的層面上,前一種觀點將學校和學生的關係視爲廠商與客戶的關係,而後一種國內將學校和學生的關係視爲家長和孩子的關係。我本人採取了一種折衷的觀點,即,如果將市場的觀念應用於這層關係上,學生不應該是客戶,他們的家長和他們未來的僱主纔是學校的客戶。關於教育產業觀念、教育市場觀念的交流。至於教育市場的觀念,我們至今沒有任何正式的文件予以確認,只是隨着中國“入世”,大家才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把教育列入服務貿易條款的規則而間接地予以去確認。由於觀念的差異,使我們錯失了許多佔領國際教育市場的機會。北京地區中外合作辦學的外方合作者,沒有一個不是把合作辦學作爲市場去佔領,作爲產業去經營的。在辦學初期看似捐贈的投入,其實正是着眼於長遠收益的一種投資,是不折不扣的佔領市場的先期投入。通過幾年的合作辦學的觀念交流,2000年北京地區的學校纔開始有了境外辦學——以及佔領境外教育市場,銷售我國教育服務的探索行爲,這不能不說是中外合作辦學所開展的交流的積極成果之一。而中外合作辦學的高級形式――EMBA教育,現在是越來越市場化,使得EMBA教育成爲一個品牌;EMBA的教育特色:從宏觀角度向學員們傳授戰略決策的藝術,側重培養學生掌控全局的能力和洞察力,使之成爲全面把握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統帥,必然爲中國的教育市場帶來一個巨大的發展空間。因此中外合作辦學走產業化、市場化道路也就成爲必然。

由於對中外合作辦學的性質認定不清,所以出現了創收項目、校民待遇的爭議。

現在國外的教育機構進入中國教育市場的十分多,都想到這個巨大的市場上來分一杯羹這是事實。但有許多人因此認定這些國外的教育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就是爲了和中國本土的院校爭奪生源,藉機掙錢,傳播西方思想(特別是政治思想、經濟思想等一些偏激的理念)等,那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我們承認國外有部分院校的確是有這種想法的,並且也在伺機而動,但是絕大部分的國外教育機構和學校並不是這樣的,他們進軍中國的教育市場是爲了擴大學校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宣傳自己先進的教育理念與管理體系。和前者相比,他們更加看重的是在中國的辦學效果以及由此產生的系列效果和影響,因此他們會全力以赴的投入到中國教育市場上來。

第三,不少合作雙方存在同牀異夢的矛盾。合作雙方經營中外合作辦學的期望值有可能參差不齊。有的國外學校進入中國市場是出於長遠的戰略考慮,想在中國拓展其海外教育市場,進一步擴大其影響力和知名度,增加其國際特色,以吸引國內的生源和捐資者;而有的只是短期經濟行爲,來中國純粹就是爲了經濟利益,爲了淘金、賺錢,並不會考慮教學效果、社會影響等等。中方不同的教育機構同樣存在類似的差異,在商業利益和社會責任的天平上大相徑庭。

另外,引進這些國外教育機構和學校的中間商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主要有正、負兩方面的作用,正的方面來說,由於他們的介入,可以起到推動合作、增進雙方聯繫的作用,有利於中外雙方更快更好的合作;而負的方面就是,有的'中間商一心只爲賺取利潤,從中過濾信息,出於商業利益的驅動而扭曲了合作最初的目的、意向和宗旨。

第四:社會對於中外合作辦學的期望不統一。有些學員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目的是把它作爲出國的橋樑,借教育項目是由中方與外方院校合辦的機會,達到出國的目的,因此學分受到國外承認以及能夠安排出國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有的學員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把它作爲職業提升的階梯,即所謂“鍍金”;有些是受中外合作辦學的門檻比較靈活(有的是嚴謹但保持人性化,有的則不敢恭維);有些是向通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來擺脫傳統的統考,或是逃避傳統教學中一些陳舊的課程。另外還有一些大的、實力雄厚的公司則把輸送部分員工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視爲員工福利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爲公司未來的發展儲備人才。如中國移動通信公司,他們在對員工的培訓,尤其是中高層管理者的培訓上投入非常大,而這些投入也必將對其公司未來的發展產生深遠和積極的影響,支持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

(二) 培養模式、方向和標準的不統一。

各個院校,不論中外,在教學管理、培養方式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點,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從總體來看,目前各自爲政的局面依然沒有有效地改善,缺乏一個統一的標準、方向。以MBA教育爲例,就存在熔鍊、縫紉機、放大器和充電器的不同比喻。就培養的結果而言,MBA教育成了萬金油教育,學員成了似乎什麼都可以做又似乎什麼都做不好的“通用品”,普遍缺乏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因此,目前中國MBA教育迫切需要的是建立專業性強、劃分細的MBA教育項目,實現從中性MBA到專業化的轉變。目前中性的MBA主要包括五大門類,即營銷、管理、法律、財務和人力資源管理。學員如果在其中某一方面有欠缺的話,可以通過參加預科班或其他途徑學習以提高後,再進入MBA班學習。而所謂專業化的MBA教育是指專門針對某一領域或方向而有針對性、有目的的培養的專門人才,比如零售管理、醫藥營銷管理、體育管理、醫院管理等。以零售管理爲例,目前在中國市場上已有6家國外的大型零售商進入,面對激烈的外來競爭和壓力,我們本土的零售企業應該如何競爭,上下游之間、相同業態之間應該如何保持既相互競爭又互相合作共同對外的關係,國內企業如何在佔領、站穩國內市場的同時又走出國門、開拓海外市場等,這些都將是零售管理MBA教育所應該涵蓋的教學方面。隨着教育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有關MBA教育的培養模式、方向和標準等都必將趨於統一。

(三) 法律和政策缺乏嚴謹規範和配套支持。

1、 對外方“宗教院校”的定義問題。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七條規定:“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但在宗教院校這個問題上的定義就很不清楚。究竟何爲宗教院校呢?追究大學的歷史淵源,在國外有許多現在非常著名的院校早期都是由教會建立,或者在教會資助、協助下建立發展起來的,歷經多年發展至今已無多少宗教色彩了。條例中有關這樣的不明確限制很容易把許多國外的優秀院校拒於門外,將造成中外雙方在教育上的損失,同時也會是中國廣大學員的損失和遺憾。北京大學和福坦莫大學合作的項目就是一個很成功的例子。這個項目是國家教育部特批的項目,雖然福坦莫大學有一些宗教背景,但它的授課老師、教學目的、教學活動等都不帶有任何宗教色彩,只是純學術性的交流。所以不能片面的糾纏於宗教的定性問題,而應綜合考慮,全面分析,注重實效,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我們的教育事業快速發展。

2、主體語言問題。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31條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根據需要,可以使用外國語言文字教學,但應當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爲基本教學語言文字。”這個條例的規定也是有些不合時宜的。在目前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世界各國都以全球化爲特色,而目前來說,全球商務活動的通用語言主要是英語,要造就全球性的人才,培養適應全球發展的成功商界領袖和講求實效的創業者,這一切無疑都需要有良好的溝通基礎;且現在許多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最新的資料等大都是用英語表述的,在這種情況下還苛求使用中文教學無疑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合時宜的。

3、對中外合作辦學的定性難以確定。

目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僅僅以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分類,這樣的分類是很不明確的。而中外合作辦學性質的劃分究竟是應該按照所有制分,還是按照合作性質分,或是按照學科分類等,這些都沒有明確的定義。也正是因爲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使得民衆趨向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視做民辦教育,而這種提法顯然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