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範本

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是指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爲實現建設工程物質的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它屬於買賣合同。那麼,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最新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範本

  最新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範本一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深圳大中華喜來登酒店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馨樂庭室內裝飾材料設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 裝飾材料 的購銷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價款待詳見具體的採購訂貨單,訂貨單所確定的價格是供貨、運輸、稅金、清洗等的`全包價。具體交貨數量、交貨日期以甲方發出的書面訂貨單確定的爲準。

第二條 供貨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以包供貨、包質量數量、包運輸、包清洗、包通過驗收、包風險、包售後服務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產品。

第三條 驗收方法

1. 乙方送貨到合同約定的地點後,及時通知甲方人員驗收貨物,甲方按合同約定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牌花色;數量;外觀質量及雙方封樣進行驗收,總體驗收以甲方用戶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爲準。

2. 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包裝物損壞及產品損壞的貨物。

第四條 付款條件及期限

1. 付款條件

(1) 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的所有權無任何瑕疵,無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 乙方若到甲方用戶及相關方(包括但不限於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處理有關問題時,以防止保證解決質量問題及技術指導服務,不得向其泄露有關供貨渠道;價格等信息,否則甲方有權對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停付乙方的全部剩餘貨款之索賠事件處理完畢,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 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並按時;按量供貨。

(4) 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後必須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甲方憑正式發票支付貨款。

  最新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範本二

甲方:(收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 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款結算與支付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第三條 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後 天內,供方應將有關設備(材料)的技術資料(如樣本,安裝工藝圖、電氣原理圖、操作手冊、維修指南等)免費提供給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機提供。還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規範及內容: ______

第四條 包裝

4.1設備(材料)包裝應按國家標準或部(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4.3包裝箱應有明顯的包裝編號和起吊部位標誌,組裝件應有明顯的組對標誌。

第五條 交貨

5.1合同交貨期應以招標文件中的交貨期爲準,實際交貨時間,以最後一批貨物到達指定到貨地點爲準。

5.2供貨方安排運輸。

5.3供方發貨後 小時內,應將該設備(材料)合同號、設備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立方米)、運單號、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貨工作。

第六條 檢驗

6.1設備(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後,需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供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供方爲主出面協調處理,需方協助解決。

6.2設備(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後,供方應按需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供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需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供方應認可並負責處理。

第七條 保險

貨物裝運後由供方辦理保險,其費用由 方支付。

第八條 質量

8.1供方應嚴格按照製造圖紙、技術要求和國家、部(專業)有關標準生產和檢驗,確保產品質量。並且完全複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並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8.2供方保證設備(材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8.3對設備(材料)質量應按國家和部(專業)頒佈的質量標準或驗收規範進行驗收。設備(材料)安裝後,供方負責調試工作,並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最終驗收工作。

8.4在設備(材料)驗收後的質量保證期內,如因需方使用不當和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供方應配合解決,但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九條 現場服務

9.1設備(材料)在安裝調試階段,根據需方要求,供方應及時派出現場服務人員處理有關設備(材料)質量問題。

9.2需方應給予供方現場服務人員提供食宿條件,費用供方自理。

第十條 索賠

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生由於製造、工藝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內(以電報日期爲準)給予答覆,如果供方對需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如逾期不予答覆和處理,則視爲上述索賠已被接受。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時,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他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應向需方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 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爲 %。

11.2需方逾期付款時(正當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時除外),應向供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 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爲 %。

11.3設備錯發到貨地點時,由供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有關費用。

11.4由於需方填錯到貨地點或臨時改變運輸方案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2.1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無效變更。若因國家計劃改變,或設計變更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 日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12.2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負責。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合同經供需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後,供需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13.3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收貨方(蓋章):___________ 供貨方(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