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材料檢測技術基本要點

建築材料的檢測是確保工程使用材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重要舉措。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爲大家提供建築材料檢測技術基本要點,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建築材料檢測技術基本要點

  1、建築材料的分類與檢驗項目

房屋建築材料根據其在建築物中的部位或使用性能,大體上分爲三大類,即建築結構材料(建築物受力構件和結構所用的材料)、牆體材料(建築物內、外及隔牆所用的材料)、建築功能材料(承擔某建築功能的非承重用的材料)。施工現場所用的建築材料品種繁多,進場檢測、試驗材料項目要服從國家、行業及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所屬有關部門)的規定,並服從《省建築工程竣工技術檔案編制辦法》。例如配製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檢驗其安定性、強度、凝結時間和細度;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規進行顆粒級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塊含量、針片狀顆粒含量等檢驗項目,如若用於≥C35的混凝土須做壓碎指標,新採用的質地疏鬆的骨料還應做堅固性試驗,活性骨料做活性試驗等。對於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按GB18173.1—2000《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應按批檢驗其物理性能,例如斷裂拉伸強度、膠斷伸長率、不透水性和低溫彎折。

綜上所述,材料檢測試驗項目的確定應以確保工程質量爲前提,只檢驗其原始合格證明而不按規定抽樣試驗,或雖抽樣試驗但檢測項目不全,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2、取樣的數量和方法

取樣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部位隨機抽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鋼材是從規定部位截取),即不僅取樣數量要正確,而且取樣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規定進行。試樣的數量關係到試驗結果的準確性,數量過少、取樣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會使試驗誤差增大,甚至會得出相反的結果。但是,在實際檢測中經常會出現取樣不具有代表性、取樣的數量不夠、取樣方法不正確等問題。例如袋裝水泥要從該批不少於20袋水泥中任取等量樣品,總質量至少12kg。在實際工作中,多次遇到送檢人員一次性提取半袋或整袋水泥作爲樣品,經檢測水泥強度值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情況,後經現場按標準要求取樣後複試,試驗結果則完全符合國家標準;又如送檢鋼筋焊接試件時,有的是用工地的廢鋼筋頭作爲模擬試件或者取樣方法不正確;再如鋼筋氣壓焊焊件按標準應送檢6根,3根做拉伸試驗,3根做彎曲試驗,而有的只送檢3根試件,這樣即使3根試件的拉伸試驗結果全部合格,仍無法判定該批試件是否合格。

  3、常用建築材料檢測技術要點分析

在建築材料質量控制的實踐中,我們深刻地體會到,工程材料的質量監控要採取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平行檢測、跟蹤檢測、見證取樣相結合的辦法,檢測和試驗相結合,完善“企業自檢、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的質量保證體系,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現總結幾種建築材料的檢測取樣試驗方法。

  3.1 鋼筋的檢測

鋼筋進場時,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鋼筋砼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等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定。

1)取樣時,從任一鋼筋端頭,截取500mm2~1000mm的鋼筋,再進行取樣。

2)冷拉鋼筋:應進行分批驗收,每批重量不大於20t的同等級、同直徑的冷拉鋼筋爲一個檢驗批。

3)鋼筋焊接。鋼筋焊接在建築施工中一般分爲:閃光對焊、電阻點焊、電弧焊、電渣壓力焊、預埋件T型接頭埋弧壓力焊、鋼筋氣壓焊。

(1)閃光對焊:其機械性能試驗包括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拉伸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mm~650mm),冷彎試件長度一般250mm(250mm~350mm)。

(2)電阻點焊:熱軋鋼筋點焊做抗剪試驗,試件長度一般≥600mm;拔低碳鋼絲焊點,除作抗剪試驗外,還應對較小鋼絲做拉伸試驗,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mm~650mm)。

(3)電弧焊與電渣壓力焊:在現場安裝條件下都做拉伸試驗,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mm~650mm)。

  3.2 水泥、砂石的檢測

砂石、水泥、外加劑是建築工程中最基本的、也是用量最大的建築材料,以往建築工程在對這些產品檢驗時,只是檢驗產品的強度和一些與強度有關的常規性技術指標。而如今對砂、石和水泥甚至包括回填上都要進行放射性的檢測。

水泥進場驗收: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並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等的規定。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日期超過3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1個月)時,應進行復驗,並按複驗結果使用。

砂石取樣方法:在料堆水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佈。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底部各均勻分佈的5個不同部位取得,組成一組樣品,砂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砂石、水泥送檢的同時,進行砼配合比、砂漿配比的檢驗工作,一般是與砂石、水泥檢驗報告同期出示。在第一次使用配合比攪拌砼或砌築砂漿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標養試件(標養條件:溫度爲20±30℃,相對溼度爲90%,試件間距爲10mm~20mm)作爲驗證配合比的依據。同時,根據砂漿配比,對所攪拌的砌築砂漿用砂的粒徑、水泥用量、攪拌時間、砂漿和易性等進行檢驗試驗。

  3.3 砼工程

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築地點隨機抽取,應及時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實驗報告。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築地點隨機取樣,抗滲試驗報告也應隨時檢查以保障施工質量。

檢測時環境溫度與溼度的控制溫度和溼度對一些建築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響,故在標準中對材料養護、測試時的環境條件有明確的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GB/T17671—199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規定,試體成型時的環境溫度應穩定保持在20℃±2℃,相對溼度應>50%;試體拆模前的養護溫度爲20℃±1℃,相對溼度應>90%;試體在水中養護的溫度控制在200C±10C。又如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對環境溫度較爲敏感,進行拉伸試驗時要求室溫控制在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