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製備考指導重要考點

操作與繕制是單證員考試的一個重要內容,下面是小編yjbys爲您推薦的關於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製備考指導重要考點,歡迎學習參考!

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製備考指導重要考點

  票據

1.按照一定形式製成﹑寫明有付出一定貨幣金額義務的證件。

2.出納或運送貨物的憑證。

廣義的票據:泛指各種有價證券,如債券、股票、提單等等。

狹義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爲目的的有價證券,即出票人根據票據法簽發的,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或委託他人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票據即匯票、支票及本票的統稱。

  一. 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於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二.票據的特性

1.票據是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2.票據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據後,就已經取得票據所賦予的全部權力。

3.各國的票據法都要求對票據的形式和內容保持標準化和規範化。

4.票據是可流通的證券。除了票據本身的限制外,票據是可以憑背書和交付而轉讓。

  三. 關係人

票據的關係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兌人(ACCEPTOR)、參加承兌人 (ACCEPTOR FOR HONOUR)、背書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 FIDE HOLDER)、保證人(GUARANTOR)。

  四. 幾種主要的票據

1.匯票 (BILL OF EXCHANGE)

2.本票(PROMISSORY NOTES)

3.支票 (CHEQUE)

4.旅行支票 (TRAVELER’S CHEQUE)

  票據的請求權

一.持票人對票據的主債務人有付款請求權。

二.持票人對參加承兌人有付款請求權。

三.參加付款人對票據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權力。

四.持票人對保證人有付款請求權。

  票據的追索權

一.持票人及背書人對前手人有追索權。

二.已經付了款的保證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權。

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籤******據並將票據交付給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據的主債務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或承兌時,出票人應該立即付款或承兌。

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指支付給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額的人,付款人並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債務人。

收款人(PAYEE)

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權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兌。

承兌人(ACCEPTOR)

票據是遠期票據時,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

背書人(ENDORSER)

背書人指在票據上背書轉讓給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蓋章。接受了背書票據的人叫做被背書人(ENDORSER),票據可以多次背書轉讓。

持票人(HOLDER)

持票人是持有票據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權要求付款或承兌。

保證人(GUARANTOR)

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保證的人。保證人可以爲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或參加承兌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