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子女撫養常見問題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協議處理。下面由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離婚訴訟子女撫養常見問題,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離婚訴訟子女撫養常見問題

  一、撫養權的歸屬

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協議處理。但協議由一方撫養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情形的除外。

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一般按以下原則處理:

1、子女不滿兩週歲的,一般隨母方生活,但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十週歲的,一般以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處理。但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優先予以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存在感情依賴,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3、十週歲以上子女的撫養,一般考慮子女的意見。在父母共同爭奪子女撫養時,法院會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因爲滿十週歲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辯別是非的能力。

4、特殊情況下的.子女撫養問題。

(1)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法院通常會優先考慮。

(2)夫妻感情破裂並長期分居的,法院通常會根據子女隨哪一方生活而優先考慮,因爲法院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子女的生活環境,而且關於子女撫養案件的強制執行會引發更多的社會糾紛。

(3)多個子女的撫養問題。如果有兩個子女的,通常一方撫養一個,其他綜合考慮子女年齡、父母生活條件等因素,另外司法實踐中女孩常隨母方,男孩常隨父方。

  二、撫養費的問題

撫養費通常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子女撫養費的數額,首先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協議不成的通常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由法院判決確定。撫養費的判定,一般分爲以下幾種情形。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通常按照經常居住地所在的省公佈的上一年度城市農村的人均消費支出來確定,且每年均有遞增。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