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控制不平衡報價防範分析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頒佈與實施,標誌着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合同計價方式由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向上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轉變。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施工控制不平衡報價防範分析要點,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施工控制不平衡報價防範分析

  一、不平衡報價產生的背景及概念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頒佈與實施,標誌着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合同計價方式由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向上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轉變。它既代表着我國工程計價技術的重大進步,同時也給投標單位儘早收回工程款, 提高管理效益, 進行不平衡報價提供了平臺。 所謂不平衡報價是相對於常規的平衡報價而言 , 它是指一個工程項目在投標報價時, 在總報價保持不變且不影響中標概率的前提下,與正常水平相比,有意識地調整內部各部分項目的報價,其目的是爲了盡甲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動資金 ,有利於流動資金的週轉,同時從設計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其他變更中獲得額外利潤。

  二、不平衡報價的主要表現形式

1 ) 第一類不平衡報價——時間不平衡報價。

時間不平衡報價主要是投標單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計量、早支付的.進度支付規則, 結合施工進度計劃, 通過適當提高先期施工、 降低後期施工分項工程 的綜合單價 , 從而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的方法。

2 ) 第二類不平衡報價——數量不平衡報價。

數量不平衡報價主要是投標單位通過分析圖紙、地質資料、計量法則,加上現場考察以及歷史經驗來判斷其實際工程量與清單工程量是否有變化, 如有 , 則可根據實際工程數量可能增加或減少來適當調高或降低該清單項目單價,合理協調相關單價而保持總價平衡,從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時獲得更多的支付報酬。

3 ) 第三類不平衡報價——風險不平衡報價。

風險不平衡報價是指投標人利用合同工期長的支付價格調整規則,規避通貨膨脹風險因素。工程實施過程中充滿不確定因素, 這些因素的變化都會弓 l 起工程造價變動。投標者經常會利用這些不確定因素,具體表現爲:

a . 通過調高( 低) 工程中使用資源較多( 少)的調價係數和權重, 或調高( 低) 物價上漲較大( 穩定或下降) 資源的調價係數和權重;

b . 通過適當降低材料單價, 協同提高人工、 機械臺班單價的方法 , 進行不平衡報價, 使投標人中標後在合同履行中能規避風險或將風險轉嫁給業主,從而獲取收益。

  三、不平衡報價的產生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爲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 投標單位既要維持投標報價的競爭力,又想獲得超額利潤. 必然會採取各種投標策略儘量降低或轉移風險, 其中不平衡報價成爲一個最爲有效的途徑。這是導致不平衡報價產中的直接原因。就施工企業而言, 不平衡報價足一種投標策略和技巧;就業主而言,不平衡報價將導致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比如在實際操作中,投標單位採用不平衡報價時, 可能對哪些分項可以調整、哪些分項可能調整以及能夠在多大範圍內調整等情況已做了充分研究。中標後該投標單位爲提高自己的利潤率會千方百計將工程造價向其預先設定的方向調整,造成工程結算造價遠遠超過中標價,原來的低價中標就變成高價結算。另一方面,不平衡報價掩蓋了工程實際投資成本,擾亂了招投標工作的正常進行,不利於業主選擇最具實力的投標單位,給建築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 不利於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嚴重的不平衡報價有可能進一步增大項 目建設的風險, 甚至成爲 目前有些建設項目最終投資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防範和控制投標單位不平衡報價的具體措施

1、重視招標前期準備工作

1 ) 認真審查圖紙的設計深度和質量,避免出現“邊設計,邊招標”的情況,儘可能使用施工圖招標, 從源頭減少工程變更的出現。

2 ) 業主或招標代理單位要隨時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價格; 對於特殊的大宗材料, 可提供適中的暫定價格。

3 ) 在招標文件巾明確對涉及暫定價格項目的調整方法。

4 ) 在對投標單位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時, 應重點關注投標單位的經濟糾紛情況。

5 ) 限制不平衡報價中標。

6 ) 重視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編制與審覈質量 ,消除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只是參考, 最終要按實際結算的依賴思想, 安排有經驗的造價工程師負責該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2、 合理設置招標控制價

招標控制價是業主對工程招投標設置的最高報價值 ,它一般與招標文件一起發佈,招標控制價的設置可分兩個層次:

1 ) 總報價的最高限制;

2 ) 投標報價各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綜合單價、綜合合價、 管理費、 利潤、 人工、 材料、 機械臺班 單價和消耗量等內容。要有效防範小平衡報價必須在以上兩個層次設置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要體現社會生產力的中上等水平,價格設置過高就會失去控制價的意 義,設置過低會影響招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實踐證明, 合理設置招標控制價可有效防止投標人圍標、串標、哄擡標價及不平衡報價等行爲的出現。

3、改進評標辦法,限制不平衡報價中標

目前, 我國評標定標方法主要有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綜合評分法、合理基準價評分法等,各個評標方法適應於不同特徵的項目。如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於無特殊性專業要求的一般招標項目的評標;合理基準價評分法( 無標底) 適用於投標單位不少於 7個、無特殊專業要求的一般投標項目;綜合評分法適用於施工技術難度大且施上方案競爭性較強的招標項目。業主應根據項目特徵制定相應的評標規則,這樣對不平衡報價能夠起到很好的預控作用。招標代理機構要注重評標前的回標分析,科學計算各報價組成因素的標準平衡值,爲評標人判斷不平衡報價提供依據,制定相應的評分方法,對嚴重偏離標準平衡值的項目要進行懲罰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報價的投標人中標。通過詢標排除不平衡報價隱患。

4 、完善施工合同條款

一方面可以規定清單分項工程變更過大時, 應對該分項的綜合單價重新組價, 同時明確相應的組價方法, 以消除雙方可能因此產生的不公平額外支付; 另一方面可以根據中標單位報價不平衡的程度而加大其履約擔保的額度。

5、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嚴把工程變更關和索賠關

工程實施階段是投資控制最難、最複雜的階段 ,對工程而言,不變更是相對的, 變更是絕對的。對涉及造價調整的變更聯繫單, 監理、 業主、 施工企業均應按統一的工程變更審覈程序辦理,層層把關,按合同規定及時覈算。對偏差較大的不平衡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及時發現,與施工單位磋商,提出解決辦法,儘量在施工過程中妥善解決,避免竣工後發生扯皮。對索賠事項,要分清責任,及時提出反索賠, 挽回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業主對工程造價的管理,應貫穿到整個建設的全過程,在上程實施過程中避免重進度和質量控制,輕成本控制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