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民事法律關係知識點

民事法律關係是法律關係的一種,小編下面爲大家整理關於民事法律的知識點,歡迎閱讀參考:

2017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民事法律關係知識點

  1、民事法律關係:

(1)概念:民事法律關係是法律關係的一種,它具有法律關係的一般特徵,即它首先是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它屬於上層建築的思想社會關係;它是民法調整社會關係的中介;它是受國家強制力所保障實現的社會關係等。

(2)特徵:①民事法律關係參加者的法律地位平等;②民事法律關係是民法在調整平等主體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過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爲內容的社會關係;③民事法律關係的保障措施具有財產性與補償性。

(3)分類:①按照民事法律關係所高速的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爲(最基本的劃分):財產法律關係和人身法律關係;②按照民事法律關係的複雜程度,可以分爲:單一民事法律關係和複合民事法律關係。

  2、民事法律事實:

(1)概念:民事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事實,簡稱法律事實。

(2)特徵:在民事法律規範、民事法律關係和民事法律事實這三者中,民事法律規範是據以認定民事法律事實的依據,民事法律事實是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民事法律關係是民事法律規範的規定和實際發生的民事法律事實的共同結果。

(3)分類:按照其是否直接包含人的意志,可以分爲事件和行爲。

  3、民事權利:

(1)概念:是指民事主體爲實現某種利益,依法爲某種行爲或不爲某種行爲的可能性。

(2)特徵:沒有民事權利,民事主體就無法存在,民事法律關係也不能成立。民事權利是由民法所賦予的,體現了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結合。

(3)分類:①按其中有無財產內容分爲:財產權和人身權;②按民事權利的作用分爲: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③按權利效力所及的範圍分爲:絕對權和相對權;④按民事權利的相互依賴關係分爲:主權利和從權利;⑤按權利形成的特點分爲:原權和救濟權;⑥按民事權利是否已具備全部成立要件分爲:既得權和期待權。

  4、民事義務:

(1)概念:是指民事主體爲滿足權利人的某種利益而依法爲某種千米或不爲某種行爲的必要性。

(2)特徵:民事義務不問義務人意思如何,必須遵守,不能隨意變更、拋棄;如果不予遵守,則將受到法律的強制和制裁,這也符合一般的法律義務的性質。但民事義務與一般的法律義務所不同的是,這種義務通常是與民事權利相對應的,它處於具有平等性質的民事法律關係之中。我國學者一般認爲,民事義務的本質,是法律加於當事人的一種不利益。

(3)分類: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

  5、民事責任:

(1)概念:是對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爲,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2)特徵:①民事責任是因爲違反民事義務而承擔的法律後果;②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③民事責任的範圍是與違法行爲所造成的損害範圍相適應。

(3)分類:①按民事違法行爲所侵害的權利不同分爲(基本的劃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②按民事責任的方式分爲: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熟悉:

1、民事法律關係的發生概念:是指在當事人之間形成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其中可以分爲絕對的發生和相對的'發生。絕對的發生,是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原始發生的,而不是從其他主體處轉移過來的。相對的發生,是指當事人繼受其他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而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2、民事污染關係戶的變更概念:是指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內容、客體三要素中的一個發生變化。

3、事法律關係的消滅概念:是指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終結。它包括絕對的消滅和相對的消滅。

瞭解:

1、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按性質分爲:公力救濟和私力救濟。其中:私力救濟包括自衛行爲和自助行爲。自衛行爲包括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2、侵權責任構成要件:(1)三要件:損害、過錯、因果關係;(2)四要件:違法行爲、損害事實、因果關係、主觀過錯。

3、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1)過錯責任原則(主),又稱過失責任原則;(2)無過錯責任原則,又稱無過失責任原則;(3)公平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