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海安縣環衛處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縣環衛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4名,現將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2017江蘇海安縣環衛處招考公告

一、招考崗位及人數

崗位1:3名;崗位2:1名;

二、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2.學歷、專業及年限要求:崗位1專業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崗位2爲建築工程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且須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3.崗位職責:崗位1負責辦公室文字綜合、文稿起草、職能科室工作等;崗位2負責政府採購計劃填寫、申報,採購信息的發佈管理及單位各項工程建設的`招標管理等工作;

4.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5.身體要求:健康;

6.戶籍要求:本人或配偶爲海安戶籍;

三、工資待遇

崗位1、崗位2根據海安縣環境衛生管理處海環【2015】1號文件執行。

四、招考辦法

招考採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內容以各專業知識爲主。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複習教材。

面試採取結構化方法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最低分出現並列時,則並列人員都參加面試。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覈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考試綜合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海安縣城市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側重於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內容。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並做出複覈結論。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錄用審批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海安縣城市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爲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

對經體檢、考覈政審合格的人員的錄用手續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人員試用期爲2個月。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者予以正式錄用;否則,不予錄用。

七、報名須知

報名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複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縣環衛處辦公室(海安縣丹鳳路69號)

報名電話:68876898 68876876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後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招考全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派駐縣城管局紀檢組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營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88906162。

九、本簡章由海安縣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