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孔樂器-編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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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孔樂器-編鐘

孔廟祭祀名目繁多,有丁祭、祫祭、遺官致祭、釋奠、釋菜等。其中釋奠是孔廟祭禮中,規格最高的一種。

釋奠禮在漢代以後,逐漸成爲官方祭典,起初釋奠並無專屬的樂章和樂譜,直到隋代,才制定釋奠專屬用樂。該釋奠樂章的歌詩以雅樂的形式傳承了古代文學及樂律藝術,其樂章結構的演變則反映了古今祀禮儀序的演變。

隋開皇九年,文帝平定南朝陳國,獲得了南朝宋國及齊國所保存的漢族傳統古樂,當時的太常卿牛弘等乃奏請整修所獲宋、齊雅樂的遺存,獲得皇帝的支持。於是,便展開了宮廷雅樂的研究、創作、擴展與實施。隋文帝仁壽元年,由太常卿牛弘、太常少卿許善心、內史舍人虞世基、禮部侍郎蔡徵等,創制了一個龐大的雅樂系列,該系列也包括了祭祀先聖先師孔子的樂章。從此,祭祀孔子有了專用樂章,也成了宮廷雅樂的重要組成部分。

隋代祭祀孔子的樂章,制定於仁壽九年,取名爲《誠夏》登歌之樂。迎神奏《昭夏》,皇帝升壇奏《皇夏》,初獻奏《誠夏》,飲福酒奏《需夏》,送神奏《昭夏》等。以“夏”爲樂名,其用意在於繼承華夏之聲。

唐太宗貞觀二年,太常少卿祖孝孫、協律郎竇璡等人,歷兩年時間,全面設計創制,考以古樂、樂制、樂章、樂器、樂隊編制、舞蹈服飾等,完成十二《和》,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並法天地之成數十二”的大唐宮廷雅樂系列。

唐貞觀中,協律郎張文收復以十二和之制未製備,乃考正律呂,用於釋奠者有降神奏《誠和》,文武三成,送神一成。奠幣登歌奏《肅和》,入俎及徹豆奏《雍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奏《舒和》。

釋奠至宋代,發展更爲成熟與繁複。宋仁宗景祐元年作“祭文宣王廟《凝安之樂》六首”。崇寧四年,徽宗下令所設立專管宮廷音樂機構“大晟樂府”,由該樂府分別於大觀三年及四年,製作了兩套不同的祭孔樂章。樂章由原來的六首,增加到十四首。

金初取汴,得北宋之樂而用之。《宋史·樂志》:“靖康二年,金人取汴。凡大樂軒架、樂舞圖、舜文二琴、教坊樂器、樂書、樂章、明堂布政閏月體式、景陽鍾並虛、九鼎皆亡矣。”世宗大定十四年,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名曰“太和之樂”,而定樂曲以寧名。釋奠樂章有:來寧、靜寧、肅寧、和寧、安寧、輯寧、泰寧、咸寧等樂章。禮行三獻,以祭酒、司業、博士允,學生以儒服陪位。

元代曾擬定了文明、昭明、景明、誠明、靈明及慶明等樂章,但其主要的釋奠樂章,仍沿用宋之舊曲。

釋奠樂器以編鐘爲最

龐大的釋奠禮儀,要以佾舞樂隊相配,而樂隊中的樂器,則以編鐘爲最。

編鐘,是西周和東周時期的青銅打擊樂器。若干枚音響頻率不同的鐘,懸掛在鐘座上爲一組,便形成了編鐘。

自古以來,編鐘就是大型樂隊中的重要樂器之一;也是富有華夏文化特色的古代敲擊樂器之一。它在祭祀音樂中既是旋律性樂器,又是色彩性樂器。在合樂時,它那特殊的音響,不僅渲染了莊重肅穆的`祀典氣氛,同時也在樂隊中發揮了中和之音及八音克諧的作用。

清代編鐘是每鍾一律,在樂隊中是按其律呂音高,依次編排成套。歷代用於祭祀祀典的編鐘形制是幾經改革,多有變化。概括所有者,是從扁形、橢圓形到圓形;從有甬鍾到雙龍爲耳鍾。清康熙皇帝賜給闕里孔廟祭祀所用的編鐘是圓形、平口,鐘面有八卦紋。後來,在乾隆年間,皇帝又新頒闕里孔廟一套編鐘。其鐘體仍然是圓形,但鐘面是以雲龍紋取代了前室之八卦紋。

編鐘在祭祀合樂中是用於每句的開始。每個樂章,八句擊八響。它在樂懸中的編制時“宮懸”四面各一架;若按“軒懸”之樂的是三架。其用法是:按每句開始擊響該律編鐘,然後以四架輪擊。也即第一句開始,擊東面該律之鐘;第二句開始,擊南面該律之鐘;第三句開始,擊西面該律之鐘;第四句開始,擊北面該律之鐘。第五句至第八句再從東面輪過。也即自東而南,自西而北,更輪擊之。清代祭祀縮編爲編鐘一架。

編鐘的“職能”在於按照樂章每句開始時,先擊一響,以引發衆樂齊鳴。歌每句將畢時,即擊該律呂的編磬一響,以收該句尾聲。《文廟丁祭譜》詳列了清代編鐘的鑄造工藝及形制:“鈕爲雙龍,中爲雲龍紋。編制十六枚,分陽律、陰呂各八。”又說“高七寸四分四釐九毫,中徑七寸一分四釐六毫,上下徑都是五寸零三釐九毫。其內高、中徑、上頂、下口之度分爲中空容積之多寡、實體之厚薄,依次遁減焉。鐫識處,前鐫某年制,後鐫某律呂。”清代編鐘的律度之差,是取決於鐘的容積多寡及體壁之厚薄。因此,每律編鐘又必然有厚薄與重量不同的度分。

清康熙所賜編鐘,其形制是圓體平口。實際上,圓體編鐘是古代編鐘的一個變種,此種編鐘體的外形與古代編鐘的外形大小一致,僅因其鐘磬之厚薄和鍾腔容積之差而形成不同音高的律度。

另有副鍾、登歌鐘。

副鍾,是樂懸之外的設備。一者在祭祀前官員人等集會於時用。再者,是於祭祀之後,官員人等宴享時用。凡出,必擊副鍾,以示歡送。另外,祭祀前還可以習樂時使用。

登歌鐘,是編鐘的一種,其形制略小於編鐘。它在奏樂“職能”上,是開發一字之始端。古制素來設置一架,安置在堂的左面,一架十二枚,以應六律六呂之音。其用法是當歌聲既發時,隨即敲擊一聲,以奏烘托衆音之效。所以,歌章每句四字有四響,即所謂是“一字之始條理”之意。清代以後不再使用,遂以編鐘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