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引導語:爲了規範和促進技術研發中心的員工培訓工作,提升技術研發人員的職業技能和素質。下面是yjbys小編爲你帶來的科技人員培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科技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提高公司的技術研發水平,從而提高公司的實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技術研發中心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管理職責分工

(1)人力資源部是科技人員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制訂、實施和控制。

(2)技術研發中心、生產部等相關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與反饋評價工作,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活動。 第四條 培訓類別與內容

技術研發中心的培訓類別包括新員工培訓、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等,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 培訓資源管理

第五條 培訓講師檔案管理

科技人員培訓講師分爲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由人力資源部建立培訓講師檔案。

第六條 公司內部講師管理

(1)技術研發中心內部講師爲技術研發高級工程師,各級主管人員負有培訓下屬員工的義務和責任。

(2)內部培訓師可以報銷一定金額的書籍費,視每年培訓的次數而定。

第七條 外部講師管理

外部講師是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其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公司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八條 培訓教材管理

培訓教材包括內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文字、電子文檔、錄音、錄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訓專員統一管理。 第九條 內部培訓教材的獲取

(1)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分享與教訓總結。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訓師組織開發培訓教材。

(4)人力資源部經理與培訓專員組織開發培訓教材。 第十條 外部培訓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請外部機構進行培訓的,外部機構應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訓專員統一歸檔管理。

(2)公司員工參加外派公開課程的,應在培訓結束一週內將教材的原件或複印件交由培訓專員存檔管理。 第十一條 培訓設施設備管理

培訓設施設備的建設、購置、維護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十二條 培訓經費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經費用於培訓員工,培訓經費專款專用。 (2)培訓費用的報銷範圍包括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 (3)爲了便於管理,因培訓所發生的交通、餐飲費用在各部門預算費用中列支,按公司標準報銷。

  第三章 培訓計劃制訂與實施

第十三條 培訓需求調查

(1)培訓專員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門(包括技術中心)發放“年度培訓需求調查表”或在年度中期開展臨時培訓需求調查。

(2)各部門依據培訓專員提供的信息,徵求部門人員意見,按要

求填寫“培訓需求調查表”,在規定時間內交公司培訓專員彙總。 第十四條 培訓需求分析

培訓專員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指導下,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結果進行培訓需求分析,爲培訓計劃的制訂提供依據。 第十五條 制訂年度培訓計劃

人力資源部經理組織培訓專員根據“年度培訓需求調查表”反饋的信息及外部培訓信息進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年度培訓預算”,報主管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實施

(1)培訓專員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培訓活動,按月份向部門公佈課程安排情況,部門根據培訓計劃調整工作,讓員工有充足的時間參加培訓。

(2)培訓專員根據培訓安排,確認參加培訓人員及費用預算,做好培訓的組織工作並控制培訓費用開支。 第十七條 計劃外培訓需求的審覈和執行

當需要臨時增加培訓項目時,由需求部門提前三週向培訓專員提出培訓申請,填寫“培訓申請表”,培訓專員審覈後報相關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執行。 第十八條 培訓過程記錄

培訓專員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爲依據建立培訓檔案。

  第四章 培訓考覈與效果評估

第十九條 培訓效果評估內容

公司培訓效果評估與考覈的內容包括以下七點。 (1)培訓課堂考覈(紀律和態度考覈)。 (2)培訓考試、總結、工作筆記、案例分析。 (3)現場操作。

(4)日常工作應用(有記錄或成果)。 (5)工作改善計劃或方案。 (6)分享、授課或主持研討會。 (7)工作業績考覈。 第二十條 培訓效果評估調查

培訓專員組織學員填寫“課程評估調查表”,對本次培訓課程的`安排、培訓師的授課質量等進行評估。 第二十一條 培訓考覈

(1)培訓考覈一般由學員的直接領導負責,培訓專員協助進行。 (2)學員須作培訓小結,總結進步。培訓小結與培訓成績將一起被放進學員的人事檔案。 第二十二條 培訓成果運用

培訓結束後,學員應將在培訓中獲得的知識、技能應用於工作中,培訓專員應不定期地瞭解學員培訓後的工作情況。

  第五章 員工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員工培訓權利

(1)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

的各類培訓。

(2)經批准參加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爲培訓學員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二十四條 員工培訓義務

(1)培訓期間,培訓學員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參加培訓活動。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將所學的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參加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憑培訓部門的有效證明,報本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批准。

(4)員工在脫產培訓期間,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合同在培訓期間到期的,應續簽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日期爲前一份合同期滿之日。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①脫產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5 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五條 外部培訓人員義務

(1)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後,須將所學的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覈成績、結業證書複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本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存檔。

(2)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的知識整理成文,作爲講習材料,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講授給相關人員。

  第六章 培訓檔案管理

第二十六條 培訓檔案管理

(1)人力資源部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簽到表、培訓講師檔案、培訓機構檔案、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獲得的各類培訓材料、內部考試試卷等。

(2)人力資源部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 第二十七條 部門內培訓記錄

部門組織內部培訓時,應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並送交培訓專員存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其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