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廳員工管理制度範本

每一個餐廳,對於各崗位員工進行管理時,也會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如試用期的員工,如何招聘員工,如何簽署勞動合同等。以下是快餐廳員工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快餐廳員工管理制度範本

  一、十要,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 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爲顧客服務;

2. 要整潔

3. 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衆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 藉端聚衆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 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 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 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 竊取公物者。

6. 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 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 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 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二. 福利.培訓及請假

1. 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 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覈定。

3. 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 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 爲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覈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覈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覈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爲一日。

17.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