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的基礎知識

導語:古代漢語是與現代漢語相對而言的,它是古代漢族的羣衆語言。下面YJBYS小編講解古代漢語的基礎知識,歡迎參考!

古代漢語的基礎知識

  一、古代漢語常用工具書

1字典辭書的編排:1)按部首和筆畫排列。2)按音序排列。3)按號碼排列。

2 注音方式:1)直音:即用同音字注音。2)反切:用兩個漢字拼注一個漢字讀音的注音方法。其方法是:反切上字與被切字聲母相同,下字與被切字韻母、聲調相同。如:“呼報反”,即用“呼”的聲母h和“報”的韻母ao聲調(ˋ)相拼,是“號”或“愛好”的“好”。3)注音字母和拼音字母注音。

3釋義方式:1)直訓:也叫語詞式。它用一個詞去解釋另一個詞。如:元,始也。2)描寫:對被釋對象的特徵、形狀、位置、作用等給予解釋。如: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3)義界:也稱爲定義式。如:鬥,十升也。4)譬況:即用人們熟知的事物去比方不熟悉的或難以解說的事物。如:黑,火所薰之色也。

4常用工具書:1)《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東漢許慎著。是我國規存最早的字典。全書分漢字爲540部,開創了以部首統率漢字的字典編纂法,收字以小篆爲主。

2)《康熙字典》:是清朝康熙49看開始編寫的,參加編寫的有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人,於康熙55看編成。這部字典按部首筆畫的多少,把214個部首分別歸入十二集中。十二集以子醜寅卯等十二地支命名。

3)《漢語大字典》:是一部解釋漢字形、音、義的大型語文工具書。這部大字典是目前我國蒐集漢字單字最多的字典,共收單字五萬六千個左右。

4)《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專業等單位聯合編寫,1979年出版。收古漢語常用字三千七百多個。修訂版於1993年問世。

5)《辭源》:專門爲閱讀古籍和古代文史研究使用的工具書。

6)《辭海》:是一部綜合性的辭書。所收對象除單字外,主要是語詞、人物、著作、歷史事件、古今地名、團體組織以及各學科名詞術語等。古語今語、古義今義並收。

7)《漢語大辭典》:由《漢語大辭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辭典》編纂處編纂。1986年第一卷出版,1994年出版最後一卷。全書十二卷,共收單字二1萬二千個左右,詞目約三十七萬條,五千餘萬字。是一部大型的歷時性的詳解語文詞典,它試圖從語詞的歷史演變過程加以闡述,古今兼收,源流並重。首先,這部詞典是迄今漢語語文辭書中搜羅最爲宏富的一部大型語揮文詞典。其次,這部詞典引例豐富,是在收集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編寫成的,保證了收詞立目、釋義探源方面能超逸前人。

8)《經傳釋詞》:清王引之著,是一本着重研究先秦和漢代經傳中虛詞特殊用法的著作。

9)《詞詮》:近人楊樹達著。這部書收集了古書中常用的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及一部分代詞、動詞、副詞,說明它們的用法、意義並引書證。

(10)《詩詞曲語辭匯釋》:近人張相著。這部書彙集了唐宋金元明以來流行於詩詞劇曲中的特殊魚詞537個,作者從大量的材料中加以比較推敲,考釋語辭的含義和作用。這部著作是我們閱讀和研究古典詩詞曲的重要參考書和工具書。

  二、 漢字的結構

1、 漢字的結構與“六書”

1)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2)象形:象形字的結構特點是依樣畫葫蘆,即許慎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如日、月、止、目、人、車、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

3)指事:許慎的定義是“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一眼看去就可以認識大體,仔細觀察就發現意義所在。如:上、下、中、亦(腋)、本、末、未、寸、刃、甘等。

4)會意:許慎:“比類合誼,以見指揮”,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即由若干符號相互構成一種聯繫來表達某種意義。如: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

5)形聲:由兩個部分構成,一個部分表示意義或字義的屬類,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地表音,叫聲符。如:江、河、楊、柳等。

6)假借:許慎:“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有些詞原先沒有爲它造過專用字,只是從現成的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後來習慣了,這個字也就歸它使用了。如:莫。

7)轉註:許慎:“建類一首,同意相受。”即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係。如:考、老。

8)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的位置:(1)左形右聲。如:鬆、理、越。(2)右形左聲。如雕、期、鴻、救。(3)上形下聲。如茅、空、簡。(4)下形上聲。如基、裳、姿。(5)外形內聲。如園、閭、街。(6)內形外聲。如辯、聞、讎。

9)形符和聲符位置有反常的情況:如“視、祁、錦、欽、馮、和、蝕”是右形左聲,“釗、到”是左形右聲,“悶、問”是內形外聲,“閨、閣”是外形內聲,“孟”是上形下聲,“篤、築、竺”是下形上聲。

10)形符和聲符不能按自然結構分析:(1)形符偏於一隅:修、倏、騰、滕、裁、栽、穎、潁、佞、疆。(2)聲符偏於一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於聲符中間:贏、羸、辯、辨、哀。(4)聲符藏於形符中間: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離奇:隨、遊、賴。

11)省形和省聲:有少數形聲字,它的形符或聲符已經簡省,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釜,從金省,父聲。雷,從雨,田省聲。

12)最早成系統的文字,現在已知的是商代的文字,包括商代金文、甲骨文。

13)文字的演變階段:(1)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戰國西方周秦的“籀文”屬大篆文字。東方六國系統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隸。(2)今文字:漢隸、章草、行書。魏晉真書(楷書)。

14)隸變: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變化叫隸變。

15)隸變對漢字結構的影響:

(1)部首形體的變化:如“人”變爲“亻”,“心”變爲“忄”。(2)簡省或訛變。如“春”,從艹從日,屯聲,(上部訛變)。“更”,從攴丙聲(整體訛變)。(3)混同,是訛變的後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隸變後就混同了。如“服”從舟而不從月,“膾”從肉而不從月。

16)本義:漢字在造字之初所代表的詞義稱爲文字的本義。

17)如何探求本義:探求本義,既不能脫離文字形體,也不能脫離文獻用例。若撇開字形,僅從文獻用例追溯詞義的源頭,是無法或難以辦到的。如誅;若僅根據字形而脫離文獻語言,探求本義也是不大可能的。如高。

  三、 古書中的用字

1假借字:凡文獻中的用字,如果它所記錄的詞不是該字的本義或引伸義,這個字就是假借字。

2、假借字的分類:(1)本無其字: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爲它專門造字,人們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它,這是本無其字的假借。有兩種結果:A某些詞既然本無其字,於是它的假借字也就一直歸它使用了。至於假借字是否還同時用於表示本義,有兩種情況:a有的假借字自從被它借用以後,它又改頭換面以新的面貌來表示本義。如“莫”本義是昏暮,後假借爲否定性無定代詞。自從它被借用後,爲本義又造了一個“暮”字。“莫”的本義反而不爲人所知了。b有些假借字被借用後,它兼有表本義和假借義兩種功能,如“汝”本義是水名,假借義爲第二人稱代詞,現本義和假借義同時存在。B本無其字的假借字使用一段時期以後,爲了區別用法,人們爲假借義另造新字。如“闢”,本義是刑法,假借義是避開,爲假借義造了後起本字爲“避”。

(2)本有其字:某些詞原先已爲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

而另找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這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有三種情況:A、在某種意義上借字與本字通用。a本字是規範字,如“早蚤”、“疲罷”、“伸信”前面一個是本字,後面是假借字。儘管兩字通用,在常人心中仍以本字爲規範字。b假借字人們習以爲常,把它視同本字。如“彼匪”。B、平時用本字,偶爾用同音字、近音字來代替。如“寤”借爲“牾”,即寫了別字。C假借字的使用頻率大大超過了本字,以致最後通行的是假借字,本字反而不用或罕用了,如“亡”最初只表示沒有或亡失,“無”只表示求雨的舞蹈;從西周金文開始,有無的無既用“亡”,也用“無”;先秦古書中 “無”的用例已大大超過了“亡”;到後代,基本上都用“無”字了。

3、古今字:同一個詞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後的叫今字。如“莫→暮”。

4、古今字的形體:(1)古字+形符→今字。如“其→箕”“取→娶”“昏→婚”。(2)古字改變形符→今字。如“說→悅”“振→賑”“沒→歿”“張→脹”。(3)古字略加變形→今字。如“大→太”“閒→間”“陳→陣”。(4)也有些由通假造成的古今字,形體上可能無關。如“亡→無”“伯→霸”。

5、古今字形成的原因:(1)古今字假借爲其他用途,又爲它的本義造今字。如“正→徵”“隊→墜”“或→域”。(2)古字用於表示引申義,又爲它的本義造今字。如“責→債”“益→溢”“景→影”。(3)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爲它的引申義造今字。如“解→懈”“家→嫁”“支→肢”“道→導”。(4)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爲它的假借義造今字。如“闢→避”“厭→饜”“與→歟”。

6、古今字與假借字的關係:二者有交叉現象。古今字立足於時代的不同和用法的分工,假借字則立足於文獻中文字所表示的意義跟它的本義是否有關。

7、異體字:(1)狹義的異體字指讀音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同的文字。(2)廣義的異體字除包括狹義異體字外,還包括文獻中通用的假借字和古今字。本教材討論的是前者。

8、異體字的形體類別:(1)文字結構類型的不同。如“淚- ”“野- ”“看- ”。(2)同是會意字,而構成成分不同。如“明- ”“棄 ”。(3)同是形聲字而成份或位置不同。如“煙 ”“歌- ”“村- ”“嶺- ”“鞍- ”。(4)隸變不同或文字訛變。如“春 - ”“享- ”。(5)爲了書寫方便而形成的俗字。如“冊 ”“別- ”。(6)還有一些是古體字。如“禮- ”“無- ”。

9、異體字的辨識:(1)同出一源,分化後分工明確。如“烏”和“於”原先是同一個字,春秋後才逐漸分化爲不同形體,二字分工明確,意義不同。因此它們曾經是異體字,現在卻不算了。(2)雖然通用,但有一個義項不通用。如“修”和“ ”是通假關係,而不是異體關係。

10、繁簡字:簡化字與被簡化的繁體字合稱爲繁簡字。(1)簡化字:特指1956年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所頒佈的簡化字,不一定筆畫少就是簡體字。(2)繁體字:特指與簡化字相應的繁寫楷書字體。

11、必須注意的幾個問題:(1)同形字:有些簡化定與古書中的某些字字形完全相同,但實際上是讀音和意義都不相同的兩個字,形體相同純屬於巧合。如“臘- ”“術- ”“適- ”。(2)同音替代字:簡化字中有一些來源於原先意義不同的同音(或音近)字,如“後後”“藥- ”“僕- ” “幾 ”“谷- ”。(3)兩字共簡爲一形,必須注意判別它代表的到底是哪一個字。如“鍾”是“鍾”和“ ”的簡化字。另外還有“歷- 、 ”“復- 、 ”。

  四、 古今詞義的異同

1詞義異同的情況:1)有些詞古今都用,詞義不變。如山、水、雪、母、弟、心、耳等。

2)古用今廢詞。古代曾經使用而現代不用的舊詞。如“觥”等。3)古今義絕對不同。古代和現代用的是相同的字,而古義與今義卻迥然不同。如“齋”本來是動詞,指古代祭祀或典禮前的清心潔身,以示虔誠。魏晉時期有了居室、房舍的意義。4)大多數詞古今義有聯繫有區別。 2造成舊詞消亡的原因:1)它們隨着所表示的歷史事物的消亡而消亡。如“嘍臘”的“嘍”,是古代楚地祭祀飲食神的節日,後來祭祀這種形式消亡了,“嘍”這個詞也就不用了。2)隨着

社會觀念的改變而消逝。如“祲”。3)被別的詞語所替代,也就是說舊詞所反映的事物、觀念等仍是後代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但後代改變了說法。如“倡優”現在用 “藝人、演員”來代替,舊詞“倡優”也就死亡了。

3古今詞義的差別:1)意義的多少不同。一個詞有本義,有引申義,一個詞的古今意義的多少,往往會產生變化,有的`舊義消亡了,有的新義產生了。如“池”在古代意義是a護城河b池塘。現代意義是a池塘b旁邊高中間窪下的地方。古今相比,“池”的意義一增一減。另外還有:國、防、家、列、憐、仇、除、僅、書、信、將等。2)詞義的側重點不同。如“售”,古義側重行爲的結果,指把商品賣掉,今義側重行爲的本身,是賣。“再”,古義是側重行爲的數量,是兩次是第二次。今義側重於行爲的重複,是“又”。3)詞義的輕重和感情色彩不同。一些詞在發展中意義的輕重發生了變化。如“恨”的古義輕,是遺憾、不滿,今義重,是仇恨、忿恨。“怨”的古義重,是恨的意思,今義輕,是埋怨和不滿。還有一些詞在發展中褒貶意義發生了變化。如“謠言”古義是中性的,今義是貶義。另外“下流”古中今貶,“吹噓”古褒今貶,“謗議”古中今貶,“爪牙”古褒今貶,“鍛鍊”古貶今褒。4)詞義所指的名物制度不同。如“布”古指麻布、葛布。今指棉布。“坐”古指兩膝着席或牀榻,臀部壓在腳後根上,今指臀着席位上。

4 詞義變化的類型:從古今詞義的範圍着眼,可以把詞義的變化分爲詞義的縮小、詞義的擴大、詞義的轉移三類。

5、詞義的縮小:其特點是古義的範圍大於今義,今義一般包括在古義之中。如“墳”古義是用土堆積而成的高地,今義是埋屍體的土堆。“臭”古義是氣味,今義是難聞的氣味。另外還有“親戚”“宮”“禽”“丈夫”“丈人”等。

6、詞義的擴大:古義的範圍小於今義。如“焚”古義是放火燒山進行圍獵,今義泛指一切焚燒。另外有:“響”“色”“河”“江”“裁”等。

7、詞義的轉移:詞義由指甲事物變爲指乙事物,詞義中心轉移,而甲乙事物之間又有一定的聯繫。如“封”古義指積土成堆,今義指封閉。另外還有“走、腳、獄、誅、貨”等。

8、怎樣掌握詞的古義:我們必須勤查有關的工具書與閱讀古代作品相結合,對詞義的古今義例反覆參證比較,還可以通過一些文字的和語言的手段幫助我們掌握詞的古義。分三方面談:1)從字形上分析。如“勸”從“力”,可見本義是勉力、奮力。“醒”從酉,本義是酒醒。2)從語境上分析。如“童子莫對,垂頭而睡。”證明“睡”的本義是“打瞌睡”。3)從成對使用的反義詞、同義詞上分析。如“進退”“高下”“富貧”“窮達”“治-亂”。4)從今語中保存的古詞古義上去考察。如“款待”中的“款”古義是誠懇。“捐軀”中的“捐”古義是捨棄。“呼天搶地”中的“搶”古義是觸、碰。“舉世無雙”中的“舉”古義是“全”。等。

  五、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1詞的本義:多義詞的幾個意義,其中一個意義是詞義引申的起點,這個意義就是詞的本義。我們所講的本義是指詞在文獻語言所使用的幾個意義中作爲引申派生起點的那個意義。

2、引申義和本義的關係:二者間的關係有遠有近。1)近引申義同本義之間一般是一詞多義的關係。2)遠引申義同本義之間可以是一詞多義,也可以是兩個同源詞。

3、依據什麼來探求詞的本義:

1)藉助詞的書寫形式。如“誅”從言,本義是譴責。2)考察文獻語言用例。如“獄”在先秦文獻中都是“訴訟”、案件義,到漢代文獻纔有當“監獄”講的,因而本義是“訴訟”。 4 、詞的引申義:在多義詞的幾個意義中,由本義派生出來的意義叫引申義。

5、引申義和本義的聯繫方式:

1)相似:a形貌性狀相似。如“鬥”由酌酒器引申爲鬥星。b功能作用相似。如“關” 由門閂引申爲關卡。c 方式情態相似。如“奮”由鳥展翅引申爲舉起、揚起。2)相關。a甲事物對

乙事物具有標誌作用,借甲代乙。如“齒”由門牙、牙齒引申爲年齡。b借動作行爲指代動作行爲的主體或客體。如“倡”由領唱引申爲一般的唱,再引申爲以演唱爲職業的人。C借形狀特點指代事物或人。如“剛”由堅硬引申爲金屬鋼。D借方位處所指代事物或人。如“陵”由大土山引申爲帝王的墳墓。3)相因。引申義和本義間具有因果、條件等邏輯關係,通過推導實現引申。如“危”本義爲陡峭、高峻。陡而高則易傾,故引申爲不穩定。

6、詞義引申的趨勢:1)從個別到一般。如“江”從專稱長江引申爲泛指河流。2)從具體到抽象。如“道”由道路引申爲途徑、方法。

7、直接由本義派生出來的意義叫直接引申義。由直接引申義派生出來的意義,對本義來說,就是間接引申義。如“防”的本義;堤壩。直接引申義:堵水、防水。間接引申義:禁阻、防備、防止→約束→規範、標準。

8、引申的方式:1)以本義爲起點,向着同一方向遞相派生出幾個意義的引申脈絡,叫連鎖式引申。如“防”。2)以本義爲中心向不同的方向派生出數個直接引申義的詞義引申脈絡,叫輻射式引申。如“問”、“時”。

9、引申義的讀音和書寫形式:

1)通常是用一個字來表示的,讀音也相同。2)有的後來爲引申義另外造了字。如“解”ji 由分割、分解引申爲鬆懈、懈怠。改讀(xi )後來寫作“懈”。(3)有的只改變讀音,未另造新字。如“說”(shu )由陳述、解說引申爲勸說、說服。改讀(shu )(4)有的讀音未變,但卻另造了新字。如“反”由翻轉引申爲返回,後來寫作“返”。

10、研究詞義引申的意義:1)舉綱張目,以簡馭繁。2)窮原竟委,加深理解。3)掌握規律,舉一反三。

  六、 同義詞的辨析

1同義詞:是指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

2 同義詞間的差別:1)範圍廣狹不同。如“人”和“民”,“民”的外延比“人”的小。它的範圍是“人”當中被認爲愚昧無知的部分。“問、詢、訪”三個詞中 “訪”的適用範圍比較小,通常指君長就重大問題向臣下徵求意見。2)性狀情態不同。如“坐、跪、跽。”3)程度深淺輕重不同。如“飢” 是一般的餓,想吃東西。“餓”是嚴重的餓,指的是長時間未進食,受到死亡的威脅。另外,一般的病叫“疾”,病重叫“病”。一般瞭解叫“知”,深刻了解叫 “識”。4)側重的方面不同。如“恭、敬”“恭”側重外貌,“敬”側重內心。5)感情色彩不同。如“誅、殺、弒”“殺”是中性,“誅”表示殺死有罪者,含罪有應得的肯定意味。“弒”用於下殺上,含犯上違禮、應予貶責的意味。6)語法功能不同。如“恥、辱”中“恥”作動詞時是意動用法,意思是“以之爲恥”。 “辱”作動詞時是使動用法,意思是“使之蒙受恥辱”。

3 、辨析同義詞的根據和方法:1)考察詞在文獻語言中的用例。2)藉助訓詁書中的詞義訓釋。3)探索詞義的引申派生關係。4)察看各自的反義詞。

4、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1)同義詞的“同”是就義項講的,而不是就詞義系統講的。一個詞的詞義系統包括該詞的全部義項。不可能全部義項一一相同。如“盜”和 “竊”。2)詞義是發展的,同義關係是可變的。如“履”和“屨”。由於詞義是發展變化的,在考察同義詞的時候,應該注意詞義的時代性和同義關係的可變性。 3)有些同義詞有用於泛指和用於特指的區別。意義有異有同的同義詞,特指有別,泛指無別。如獸皮帶毛的叫“皮”,去毛的叫“革”。

  七、古代漢語的判斷句

1、判斷句是根據謂語的性質給句子分類得出來的一種句型。所謂判斷句一般是用名詞或名詞性詞組作謂語的句子,對事物的屬性作出判斷,即某事物是什麼,或不是什麼。

2、古代漢語判斷句和現代漢語不同,一般是不用系詞“是”的,而是在謂語後面加語氣詞“也”幫助判斷。

3 、關於“是”字:1)我們講古代漢語不用“是”,是指文言文說的,至於白話,是用系詞

“是”的,先秦文獻極少用系詞“是” ,漢代後有所增加。2)古代漢語裏“是”可當形容詞,詞義是“對的”、“正確的”,意思是“認爲…對”、“認爲…正確”。出現在“名詞+是+名詞”的組合中。可單獨作謂語,也可帶賓語。3)“是” 字本是一個指示代詞,常常用來複指前文,系詞“是”字正是從代詞“是”的復指用法發展出來的。

4 、古代漢語判斷句的幾種形式:1)“主+謂+也”,如:此王業也。2)“主+者+謂+也”,如:陳勝者,陽城人也。3)“主+者+謂”,如:兵者,兇器。 4)“主+謂”,如:兵,兇器。5)“主+副+謂+(也)”如:“身非木石。”“此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6)“主+爲+ 賓”,如:“餘爲伯倏。”

5 、古代漢語判斷句的表達功能:古代漢語判斷句有兩種基本表達功能,主謂語除了在句法上構成判斷外,在邏輯上也構成判斷關係:1)表示類屬關係。如:陳勝者,陽城人也。

2)表示等同關係。如:樑父即楚將項燕。另外,有些判斷句主謂語在邏輯上並不構成判斷關係,而是:1)表比喻。如: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2)表示主語和謂語之間有某種邏輯關係。如:夫戰,勇氣也。3)表示造成某種結果的原因。如: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

  第八節古代漢語被動意義的表達方式

1 主動句:主語是謂語動詞所表達動作行爲的發出者,即施事者,如我讀書。

2 被動句:主事是謂語動詞所表達動作行爲的接受者,即受事者,如杯子打破了。 3 古代漢語被動句的類型:

A 語義上表被動的句子:如“文王拘而演周易……屈原放逐,乃賦離騷。”B 有句法標誌的被動句:

(1 )“於”字句。

a “及物動詞+ 於+ 施事者”如:楚懷王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 b 省略“於”字,“動+ 施事者”如:大樹不夭斤斧,物無害者。 c “於”字句經常用於主動與被動對比的複句裏。如: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d “乎”(介詞)的語法功能與介詞“於”同。

(2 )“爲”字句。a “爲+ 施事者+ 及物動詞”,如:(吾子)今爲赤帝子斬之。b “爲+ 及物動詞”,如:父母宗族,皆爲戮沒。

(3 )“見”字句。a “見+ 及物動詞”如:人皆以見侮爲辱。b “見+ 及物動詞+ 於+ 施事者”,如:昔者彌子瑕見愛於衛君。c 南北朝後,“見+ 動詞(主動句)”表示“對我怎樣”,如“慈父見背”

(慈父背棄我)。(不是被動句)(4 )“爲……所……”句。a “爲+ 施事+ 所+ 及物動詞”。如:先即制人,後則爲人所制。b “爲+ 所+ 及物動詞”,如: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c 東漢後,“爲……之所……”“爲……所見”在漢魏六朝常見,唐後消亡。

(4 )“爲……所”句。

a “爲+ 施事+ 所+ 及物動詞”,如:先即制人,後則爲人所制。

b “爲+ 所+ 及物動詞”,如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

c 東漢後,“爲……之所……”“爲……所見”在漢魏六朝常見,唐後消亡。

(5 )“被字句”。

a “被+ 施事者+ 及物動詞”如:臣被尚書召問。

b 先秦“被”是及物動詞,意爲“覆蓋、遭受、蒙受”,如:光被四表。

c 漢代後,至今,“被+ 及物動詞”。如:杯子被打破了。

  第九節古代漢語句子成分的位置和省略

1 賓語前置:古代漢語的賓語在某些特定的語法條件下要置於動詞之前,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爲賓語前置。

2 賓語前置的種類:

(1 )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a 作動詞的賓語前置。如:吾誰欺,欺天乎?

b 在介賓結構中,作介詞的賓語前置。如:諺曰:“誰爲爲之,孰令聽之。”需要注意的是:

a 個別用“爲”字的句子,疑問代詞作賓語不前置,如“子爲誰?”

b “如何”是“如之何”的緊縮,意思是“對之怎麼樣”,“何”不是真正的賓語,不受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規律的制約。

c “何如”語義同“如何”,譯爲“怎麼樣”,是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結構。

d “奈何”“若何”情況同“如何”一樣,何不是真正的賓語,不前置。

(2 )否定句中,指示代詞或人稱代詞作賓語前置。如“日月逝矣,歲不我與。”、“臣未之聞也。”。

有兩種不能前置的情況:賓語不是代詞,而是名詞性成分。如“吾不能早用子。”兩個否定詞構成雙重否定,其中的代詞賓語一般不前置。如:莫弗稱之。

(3 )用代詞復指的賓語前置。古代漢語敘述句的賓語都可以置於動詞之前,但有一個必要的條件,賓語必須用代詞復指,常用於復指賓語的代詞有“之”和“是”。如:“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

“僑聞爲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

另外,有兩種情況:a “惟(唯)+ 賓語+ 是(之)+ 動詞”,這種格式使賓語表達的事物得到進一步的強調,如“惟餘馬首是瞻。”意思是“惟瞻餘馬首”。這類前置賓語也可以由代詞充任,用以復指賓語的代詞只用“之”。如“其斯之謂與?”b “此(是)之謂……”是一種固定格式,意思是“叫這作…”

或“是說這個吧”。代詞“是”作賓語有時不需要復指就可以置於動詞之前。如“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

3 、謂語前置:古代漢語的一些句子,謂語在主語之前,稱之爲謂語前置。有兩種句子裏謂語前置的現象比較多見。(1 )表示疑問的句子。如:何哉,爾所謂達者?(2 )表示感嘆的句子。如:賢哉,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