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中醫藥大學2017年引進博士暫行辦法

廣西中醫藥大學,坐落在綠城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是中國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中唯一獨立建制的高等中醫藥院校,在壯醫藥教育方面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廣西中醫藥大學2017年引進博士暫行辦法全文如下:

廣西中醫藥大學2017年引進博士暫行辦法

爲了加強我校學科建設,優化學術梯隊和師資隊伍結構,全面提升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和辦學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應聘者資格條件

(一)國籍不限;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博士學位;

(六)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週歲。

  二、待遇

(一)工資、績效獎金

到校工作後按學校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級別的工資、績效獎金。

(二)安家費

學校對2017年引進的博士給予安家費30~100萬元。既有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又有博士學位證的博士研究生,簽訂工作協議後,給予50萬元安家費(稅前);只有博士學位證的,簽訂工作協議後,給予30萬元安家費(稅前)。安家費發放形式:分五年逐月發放。

對於特別優秀的博士,每具備下列1項條件,可增加10萬元安家費:

(1)國內985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具有正高級職稱者;

(2)五年內主持並完成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通過相應主管部門驗收,並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主持並完成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通過相應主管部門驗收,並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3)五年內獲得1項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獎勵(排名不限,以證書爲準);或獲得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獎勵(排名第1);或獲得2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獎勵(其中一等獎排名第2~第7,二等獎排名前5,三等獎排名前3);

(4)以第一作者、獨著、通訊作者發表SCI 一區論文1篇(以檢索證明爲準,分區標準執行中科院JCR大類分區標準);

(5)以第一完成人獲得2項及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授權並被開發轉化、且每項成果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成人獲得1項國家發明專利授權並被開發轉化、且成果年產值2000萬元以上。

(三)一次性給予3~10萬元的科研啓動經費。

(四)在符合相關政策情況下,優先購買學校的舊房改造住房一套。

(五)對於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後,可以優先推薦參加高級職稱評審。

(六)配偶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人員可以安排工作;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人員可協助推薦工作。

(七)子女上幼兒園、中國小問題,學校可協助解決。

(八)學校安排面試期間,南寧市區以外應聘人員,可以報銷國內來往交通費、1~2晚的住宿費(如有需要,也可以由學校安排住宿)。

如是兩院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實驗室負責人、博士研究生指導老師等高端人才,待遇從優,具體面談。

  三、服務期限

學校對引進的博士實行合同管理,服務期限:5年。

  四、引進博士的.工作程序

(一)申請應聘者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有關材料: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近5年發表的論文(著)、主持和參加的科研項目、獲獎情況、代表性成果等相關的證明材料;對應聘崗位的工作設想;家庭情況、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繫方式等。

(二)學校人事處和用人部門組織專家對申請應聘者進行初步考覈,並提出引進的具體意見報校長辦公會討論。

(三)學校人事處根據校長辦公會決議,代表學校與引進人才簽訂協議並辦理有關引進手續。

  五、引進的博士在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學校人事處覈實後,報校長辦公會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停發並收回相應的安家費及科研啓動經費:

(一)有弄虛作假行爲的;

(二)違背科學道德,有學術不端行爲的;

(三)違反師德規範行爲的;

(四)觸犯刑律的;

(五)違反勞動紀律的;

(六)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爲,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解釋權在學校人事處。以前如有與本辦法相沖突的地方,以本辦法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