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須知

導語:2017年山西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經開始,網上報名時間爲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現場確認時間爲11月7日—10日,逾期不再補辦,准考證打印時間爲12月15日—26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山西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須知

爲了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避免因網報錯填或漏填有關信息影響考生考試,我們溫馨提醒考生:網上報名時,凡未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網上報名公告要求報名,未按要求選擇報考點、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現場確認時,考生本人必須認真核對網上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簽字後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前要認真閱讀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以及考點和招生單位的《網報公告》,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以及報考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 或 ),按要求填報有關信息。

3、報考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報名”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現場不予確認。

4、考生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要求選擇報考點,凡是未按照公告要求選擇報考點的,不予現場確認。

5、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是否合格,報名系統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研招網實行實名註冊,一個身份證號只能註冊一個有效用戶,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點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選擇,一旦生成報名號後則不可以修改。報名成功後,如發現確實需要修改信息,請使用已成功報名的賬號登錄,點擊“新增報名信息”填報新的志願。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修改報名信息。

7、經本科畢業學校選拔且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8、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9、報名成功後,考生務必妥善保管並牢記個人的“報名號”和“密碼”,避免出現不能現場確認和不能下載打印本人《准考證》等情況發生。

  二、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爲2016年11月7日—10日,考生須到網上報名時按要求所選擇的報考點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和複印件。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考生要按照報考點要求準時確認,自覺維護確認場所秩序,遵紀守法,文明確認。對故意擾亂考點確認場所秩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按時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現場確認;確認前須登錄考點網站查詢考點發布的“考生現場確認注意事項或要求”等。

2、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和網上報名編號到報考點確認報考信息並簽字;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確認後報考費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按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考試

1、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2016年12月15日--26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3、初試時間爲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26日進行)。

  五、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省對違規違紀考生的處理規定

1、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爲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誠信狀況作爲考生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爲;爲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爲;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爲;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爲都將觸犯刑法。

  六、考生注意事項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考試期間,只限使用居民身份證,請考生提前做好考試準備並及時查看報考點網報公告或通知,以瞭解考試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