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導語:2017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公佈,網上報名時間爲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初試時間爲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概況

上海海事大學是一所以航運、物流、海洋爲特色,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和理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2008年,上海政府與交通運輸部簽訂協議,共建上海海事大學。

學校設有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交通運輸工程、電氣工程),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交通運輸工程、管理科學工程),19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46個本科專業,10個專科(高職)專業。擁有11個省部級重點研究基地。現有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上海市高峯學科,2個上海市高原學科,9個部市級重點學科,17個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設有水上訓練中心,擁有萬噸級集裝箱教學實習船“育鋒”輪,4。8萬噸散貨教學實習船“育明”輪。2015年,年度科技總經費達到2。8億元,獲一批國家級科研項目及部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在21000餘名學生中,有本科生17000餘人,各類在校研究生3000餘人,留學生600餘名。在1100餘名專任教師中,有教授156名,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比例約53%。學校致力於培養國家航運業所需要的各級各類專門人才,已向全國港航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輸送了大量畢業生,被譽爲“高級航運人才的搖籃”。

2017擬招收1700名碩士研究生,具體章程如下:

總則

第一條 培養目標: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二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必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或其授權單位批准。

第四條招生對象主要爲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五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複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複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方式分爲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聯合考試在特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進行,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聯合或統一命題。

單獨考試由具有單獨考試資格的招生單位進行,考生須符合特定報名條件,所有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單獨命題。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覈的選拔方式。

第六條全國統一命制的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命制,包括副題)在啓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招生單位聯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試題(包括副題、單考試題)在啓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後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祕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下同)在成績公佈前按國家祕密級事項管理。

第七條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第十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爲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第十一條 報名

推免生: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9月28日—10月24日)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 填報志願並參加我校複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

除推免生外,其他考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在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在上海報名、確認的提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或居住證,工作單位在上海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個月的社保記錄)。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2017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僞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1。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爲準。

9。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一般是在11月9至13日,具體見各報考點發布的通知)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 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覈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十二條 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現場確認學歷(學籍)覈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第十三條 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並公佈。報考點接受考生諮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第十四條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第十五條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