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渤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導語:2017年渤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公佈,報名時間爲10月10日—31日,初試時間爲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渤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學校簡介

渤海大學建於1950年2月,是遼寧省政府舉辦的綜合性大學,位於渤海之濱歷史文化名城——遼寧錦州。學校佔地2000餘畝,總建築面積50餘萬平方米,校園湖光山色,建築典雅,林木蔥蘢。設有16個二級學院,44個本科招生專業,擁有1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7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涵蓋經、法、教、文、史、理、工、管、藝等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留學生共25000餘人。

  不斷引進高端人才,師資力量較強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310人,其中教授200人,博士500餘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唯一一位入選2014年世界最具影響力科學家、長江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入選者、全國優秀教師、教育部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遼寧省攀登學者、遼寧省特聘教授、遼寧省優秀專家、遼寧省院士後備人選培養工程入選者、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百人層次入選者、千人層次入選者、省級教學名師等近百人。

  科研實力明顯增強,多項指標位居同類院校前列

“十二五”以來,全校教師主持完成及在研國家“863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部、教育部和遼寧省重大科研攻關等科研項目2124項,獲得各類科研成果獎勵898項;發表論文8759篇,被SCI、EI、CPCI三大檢索收錄論文1120篇;出版專著393部,獲得發明專利授權160項。2015年學校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8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8項,立項數量在省屬高校排名第4位。學校有2篇論文入選“2014年中國百篇最具影響力國際學術論文”,在全國高校中排名第七,遼寧省排名第一。學校列於“2015年中國高被引學者榜”全國高校第60位,省屬高校第2位。現有省高校創新團隊5個,設有國家火炬計劃錦州硅材料及太陽能電池產業基地公共檢測中心。

學校有省一流特色學科3個、省重點學科培育項目7個。有國家級、省級特色(示範)專業、試點專業17個,建設國家級、省級精品資源課程57門,國家級、省級精品教材23部,省級教學團隊7個,省高校重大科技平臺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8個,國家級、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60項。

  加強對外交流合作,留學生人數逐年上升

學校現有留學生500餘人,分別來自美國、德國、英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35個國家,與世界各地75所高等院校、教育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係,與布隆迪大學合作建立了孔子學院。

  綜合實力逐年增強,專項指標排名不斷上升

學校內涵建設明顯加強,綜合實力顯著提升,武書連、網大網、校友網、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等國內高校評價機構對高校實力排名結果顯示,渤海大學綜合實力和專項指標,在全國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強,省屬高校前八強。在2012年中國大學ESI-TOP論文排行中,位列全國百強高校第68位,在省屬高校中位列第一。2014年,渤海大學成爲國際海事組織認定的航海類教育院校。學校獲“教育部2014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躋身全國高校就業50強行列。

  跨校選修,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學校實行學分制,爲進一步開闊學生視野,享受更加優質的教育資源,創立了學生跨校選修學分模式,實現學分互認。

渤海大學始終不渝地堅持走內涵發展之路,堅持以質量求發展,到2030年即建校80週年,將建設成爲國家特色一流大學,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考生須知

  一、特別說明

2017年起,國家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進行統籌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堅持同一質量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招生人數

2017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爲準)。

接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稱“推免生”)擬招生專業和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爲準)。

  三、報考條件

(一)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2017年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領域有:045300漢語國際教育、045115國小教育、045103學科教學(語文)、045102學科教學(思政)、045109學科教學(歷史)、045108學科教學(英語)、045114現代教育技術、045104學科教學(數學)、045112學科教學(體育)、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25100金融、035101法律(非法學)、035102法律(法學)、085240物流工程、045118學前教育。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與學術型研究生相同。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條件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其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爲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教育網址: ,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只能報考全日制研究生的相關專業。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10.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覈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若報考我校,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 )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五、入學考試

1、初試考試科目

(1)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初試科目

除教育學、歷史學門類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滿分分別爲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均設置四個單元(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爲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試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爲全國統考科目,其它考試科目爲我校自命題科目。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爲3小時。

(2)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

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爲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爲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試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數學三爲全國統考科目;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爲全國聯考科目;其它考試科目爲我校自命題科目。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爲3小時。

(3)非全日制初試考試科目與全日制相同。

2、初試准考證: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3、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4、初試地點:由各報考點統一安排。

5、初試成績公佈辦法:初試成績屆時將在渤海大學招生網公佈(網址: ),不再寄發成績通知單。

6、複試

(1)我校將在渤海大學招生網通知合格考生複試,不再寄發複試通知書。複試科目:外語和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複試或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時間及相關事宜屆時登陸渤海大學招生網查詢。複試地點:渤海大學。

(2)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六、學制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學術型專業基本學制爲3年;專業學位中035101法律(非法學)基本學制爲3年,其他專業爲2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學術型專業基本學制爲3年,最長修業年限爲6年;專業學位中035101法律(非法學)學制爲3年,最長修業年限爲6年。其他專業基本學制爲2年,最長修業年限爲5年。

  七、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學費標準以遼寧省物價局審批爲準,屆時將在渤海大學招生網公佈。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招生培養獎助體系,實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渤海大學學生獎學金、渤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對於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理、工、管理類學科一志願或調劑考生享受學生獎學金,金額與每年學費標準相同。其他學科一志願錄取考生專業排名前30%的,享受學生獎學金,金額與每年學費標準相同;一志願錄取考生專業排名前30%—60%的,享受金額爲每年學費標準的一半。

對於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一志願報考我校且被錄取的考生,一等學生獎學金比例佔所在專業1/5,享受金額爲每年學費標準的一半;二等比例佔所在專業1/5,享受金額爲2000元/年;三等比例佔所在專業1/5,享受金額爲1000元/年。

對於全日制研究生,“985工程”院校畢業生報考或調劑到我校被錄取的,享受學生獎學金金額與每年學費標準相同,並一次性享受優秀獎學金5000元;“211工程”院校畢業生報考或調劑到我校被錄取的,一次性享受優秀獎學金3000元。以上與其它獎勵可以兼得。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獎助和收費政策按國家的相關文件執行。

  八、辦學地點及校址:

以下專業在濱海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大街20號):軟件工程、會計學、企業管理、物流工程、旅遊管理、凝聚態物理;其它專業在松山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注:

(1)招生人數以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爲準,擬招收推免生以最後系統確認錄取人數爲準。

(2)專業目錄中帶“★”的爲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專業。

(3)如教育部當年招生有新規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聯繫電話:0416-3400137 傳真:0416-3400619

聯繫單位:渤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E- mail:

聯繫人: 張老師 學校代碼: 10167

通訊地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郵編:121013

點擊查看:渤海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