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瀋陽工程學院考研複試方法

導讀:瀋陽工程學院2017考研複試方科目已經公佈,複試分專業課筆試、外國語筆試和專業綜合測試。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瀋陽工程學院考研複試方法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及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相關工作要求,爲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複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複試錄取原則

1.複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範、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擇優錄取,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以人爲本,增強服務意識,尊重考生,服務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複試考覈要求

考生達到《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照考生成績排名,採取差額形式進行復試。

  三、複試時間內容與形式

(一)考生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試時的准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院系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複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6)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

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和錄取。

(二)複試內容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兩個方面。

專業素質考覈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別是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綜合素質考覈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英語聽說能力,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徵,誠信狀況,意志品質等。

(三)複試方式

複試分專業課筆試、外國語筆試和專業綜合測試。專業綜合測試主要方式爲面試,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包含在專業綜合測試中進行。

1.專業課筆試滿分爲100分,時間60分鐘。

2.外國語筆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

3.專業綜合測試滿分150分。

(四)複試時間安排

一志願上線考生複試時間:2017年3月22日。調劑志願考生複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校園網站,及時來校參加複試。

(五)體檢

考生體檢委託瀋陽工程學院醫院負責。

  四、複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複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1.學校研招辦負責考生複試報到、考生資格審查、外國語及專業筆試命題與評卷、複試的組織協調與監督檢查、擬錄取考生相關手續的辦理等工作。

2.能源與動力學院、電力學院分別負責動力工程、電力工程專業/領域的專業面試及外語口試。

3.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部將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並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

  五、複試評定和錄取標準

1.複試成績爲“外國語筆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專業綜合測試成績”。

2.專業綜合測試低於90分者均視爲複試不合格。

3.複試合格考生的初試成績的60%與複試成績的40%相加,得到考生總成績。同一專業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2017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爲120%。

  六、複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1.實行校級複試巡視監督制度。校領導、紀檢監察處、研究生部等單位組成校巡視小組,深入各專業領域及研究方向複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複試工作的前提下,採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以瞭解、監督複試工作。

2.實行迴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複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迴避,不得參加與複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複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辦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假公濟私等不正之風,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假公濟私和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其責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複試及錄取工作辦法、複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在校園網上公佈。

5.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複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其他事宜

1.複試小組在複試時不能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複試結束後,我校將相關成績統一向考生公佈,接受考生監督,研究生部負責對考生複試過程中的疑問給予解釋。

2.考生如對複試結果有異議,可在複試結果公佈後3日內向學校研究生部提交書面複議申請,學校將在受理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組織複議並給予答覆。

3.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部協商解決,重大問題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