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下半年公告英語等級考試公告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主辦的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由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該考試是面向全社會以全體公民爲對象的非學歷性證書考試,主要測試應試者英語交際的.實際能力。

2015年北京下半年公告英語等級考試公告

  一、報考資格

根據教育部規定,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外,公民不分學歷、戶籍,均可選擇適合自己的級別報考。

  二、報考規定

本次報考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各級別均可報考全項(筆試和口試),也可單獨報考筆試或口試;不允許同時報考不同級別,不允許重複報名,否則將按照違規處理。筆試或口試單項合格成績可保留到同一級別相鄰的下一次考試。

  三、報名時間

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6日。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者登陸網址進入北京教育考試服務在線,點擊“北京地區‘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系統”,按照要求逐一填寫,可以完成報名、交費、照片上傳、選擇考點、打印“報考確認單”、打印“准考證”等事項。

報名者網上交費時,使用本系統指定的銀行卡按照各銀行網上支付的有關規定進行,同時賬戶內應保留足夠支付報名費的金額。

網上交費時因各銀行有一定交易工作時間的延遲(幾小時不等),報名系統可能不會馬上顯示交費是否成功,建議考生不要反覆交費,可在幾小時後再查看銀行反饋結果。考生如果在48小時內未能完成網上交費,視爲考生放棄報名,系統將自動刪除報名考生所有個人信息。

報名者如不具備上網條件,可在報名期間與考點聯繫,以取得幫助。

報名者如果無條件上傳照片,則必須攜帶近期免冠2寸彩色淺底照片1張及“報考確認單”,在報名期間內到所報考點現場採集照片,否則不能打印“准考證”。

報名者如果發現報名信息有錯誤,可以在報名期間內退報或改報。

報名者如有特殊情況要退報或改報,需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登陸報名網站自行辦理退報或改報,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後不再受理退報或改報申請。

報名者於2015年9月5日至9月11日登陸北京教育考試服務在線,進入 “北京地區‘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

  五、報名費標準


級別

報名費

全項(元)

筆試(元)

口試(元)

一級B、一級、二級

95

50

45

三級

125

65

60

四級

145

85

60

  六、接受報名的考點

1、以下各考點接受一級、二級報名

考點代碼

考點名稱

考點地址

聯繫電話

0512

北京市現代商務培訓中心

朝陽區團結湖大廈(朝陽劇場向北100米)

85975287

0613

北京科技大學自動化學院

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

62334013

0902

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京東燕郊開發區高樓鎮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03163380870

1001

房山區成人教育中心

房山區良鄉鎮廣陽西路2號(黃辛莊路口向西)

61359031

1201

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

昌平區府學路27號

58909467

1401北京市順義區成人教育招生考試辦公室順義區府前西街鐵路橋西600米路南社區教育中心69447801

1701

大興區社區學院

大興區興華中路三段四號
(進修學校院內北樓)

69243517

69242888

2、以下各考點接受三級報名

考點代碼

考點名稱

考點地址

聯繫電話

0504

北京聯合大學

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考試中心)

64900820
64900829

0508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北京市大興區工業開發區黃亦路89269809

0512

北京市現代商務培訓中心

朝陽區團結湖大廈(朝陽劇場向北100米)

85975287

0613

北京科技大學自動化學院

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

62334013

0902

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京東燕郊開發區高樓鎮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03163380870

1201

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

昌平區府學路27號

58909467

3、以下各考點接受四級報名
考點代碼

考點名稱

考點地址

聯繫電話

0504

北京聯合大學

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考試中心)

64900820
64900829

  七、考試方式

各級別考試均有筆試(含聽力測試)和口語考試;計分方式:筆試(含聽力)按100分制計分,60分以上爲合格;口試按5分制計分,3分以上爲合格。

  八、考試時間及地點

本次考試時間爲2015年9月12日至13日,筆試(含聽力測試)時間爲12日上午,口試時間爲12日下午和13日全天。筆試、口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均以“准考證”爲準,不得更改。

注意:考生須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須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九、證 書

口試及筆試均合格者,可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該證書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證書上印有持證人身份證件號及照片。

口試或筆試只有一項合格者,可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口試成績合格證》,證書上印有持證人的准考證號、身份證件號及照片。

考試結束兩個半月後,考生可登陸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查詢成績。凡參加考試的考生均有“成績通知單”。

發放證書和“成績通知單”的時間大約在考試結束後兩個半月左右,具體時間考生可登陸“北京地區‘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系統”查詢或與各考點聯繫確認。

報名期間諮詢電話:64269988(工作日9:00-17:00)

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