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專四考試流程

英語專四考試目的是全面檢查已學完英語專業四級課程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各項要求,考覈學生運用各項基本技能的能力以及學生對語法結構和詞語用法的掌握程度,既測試學生的綜合能力,也測試學生的單項技能。以下是關於英語專四考試流程,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英語專四考試流程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週六上午8:30開始)

考試時長約爲130分鐘。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30分鐘持證進入考場。考試正式開始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直至考試結束前,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離開考點。考試正式開始60分鐘後允許考生交卷,交卷後的考生由考點提供的專門休息室進行統一管理(休息室內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並設專人負責管理);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

  證件要求

考生須持准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三證缺一不可。證件不全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請考生慎重對待,提前按照要求準備好各類證件。

  文具要求

請各位考生於考前準備好2B鉛筆、橡皮、黑色字跡簽字筆(0.5mm或以上)。

答案一定要寫在答題卡上,凡是寫在試題冊上的答案一律不得分。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空白處填寫校名和姓名,違者試卷作零分處理。

各項選擇題必須使用2B鉛筆填寫,濃度要蓋過字母底色;每題只能選一個答案,多選、不選不得分。

Part I、Part II Section A、Part V Section B及Part VI用規定的'黑色字跡簽字筆(0.5mm或以上)書寫。答卷內容不要超過規定的框,超越部分無效。考試規定時間到後,不按時交卷者將被取消此次考試成績。

  紀律要求

所有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帶入考場。考試時不得使用詞典(含電子詞典)及其他工具書。答題卡上任何地方都不得使用塗改液。

  合格標準

英語專業四級考試(TEM4)合格標準:以60分爲及格分數。考試及格者由高等院校外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頒發成績單。成績分爲三個等級:60-69分合格;70-79分良好;80分以上優秀。

  考試流程

8:00 進考場,監考老師檢查准考證、身份證、學生證。

8:15 發草稿紙,試卷,答題卡1和2。要求考生在答題卡1和2上填上准考證號及姓名(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空白處填寫校名和姓名,違者試卷作零分處理)。

8:30 考試正式開始。

1. 8:30-8:40 聽寫 10min

DICTATION,老師開始放錄音。聽寫共念四遍,最後磁帶上留出1分鐘的時間讓學生檢查聽寫。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1上。

2. 8:40-9:00 聽力理解 總20min

a. TALK(10道題)

聽微型講座並填空。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1上。TALK結束後收回答題卡1。

b. CONVERSATION(10道題)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2上(第1-10題)。

(溫馨提醒:在試卷發下後,爭取時間仔細看一遍聽力部分的題目。速度快的考生,也可以抓緊做後面的題。)

3. 9:00-9:10 語言知識(語法與詞彙):10min 20道題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2上(第11-30題)。

(溫馨提醒:瞭解10年內真題上的語法點,就知道哪些知識點常考;詞彙方面要做些積累,尤其注意形似詞,這是考試的熱門所在。)

4. 9:10-9:20 完型填空:10min 10道題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2上(第31-40題)。

5. 9:20-9:55 閱讀理解 總35min

a. 選擇題

b. 簡答題

該部分答案寫在答題卡2上(第41-55題)。該項目時間到後收回答題卡2。

發答題卡3,要求考生在答題卡3上填上准考證號及姓名(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空白處填寫校名和姓名,違者試卷作零分處理)。

(溫馨提醒:時間很緊,平時要多做練習,擴充文化知識,提高閱讀的速度。)

6. 9:55-10:40 寫作 45min

答案寫在答題卡3上。

(溫馨提醒:書寫要工整漂亮;建議用3-5min列提綱,然後就開始寫作。)

Part VI WRITING時間到後收回答題卡3和試題冊。

10:40 考試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