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的臨牀症狀主要有哪些

癔症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實踐、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於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那麼,癔症的臨牀症狀主要有哪些呢?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癔症的臨牀症狀的知識,歡迎閱讀。

癔症的臨牀症狀主要有哪些

  (一)解離障礙症狀羣(癔症性精神障礙)

解離障礙症狀羣的病人,病前人格常異常,起病與精神因素有關。病人表現出來的症狀可能是其關係密切的親友所患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的類似症狀。少數人的症狀形成反覆再現的模式。總是以出現這些障礙作爲對應激的反應。常給人一種疾病的發作有利於病人擺脫困境、發泄情緒、獲取別人同情、支持和益處的感覺。

主要表現爲發作性意識範圍狹窄,具有發泄特點的急劇情感暴發、選擇性遺忘或自我身份識別障礙。反覆發作者常可通過回憶和聯想與以往心理創傷有關的情境而發病。常見類型如下:

  1.情感爆發

意識障礙較輕,常在與人爭吵、情緒激動時突然發作.表現盡情發泄、哭叫不休、捶胸頓足、撞頭打滾。多人圍觀時,發作尤爲劇烈,發作時間的長短,與周圍人關注的程度有密切關係,往往關注的程度越大,發作的時間越長。有時患者爲擺脫困境,在小的精神刺激下,也可以出現大的發作,一般發作歷時數十分鐘,可有部分遺忘。在無人關注的情況下幾乎不發作。

  2.癔症性身份障礙

屬急性起病的一過性精神障礙,以自我身份識別障礙爲主。喪失自我同一感,有雙重人格或多重人格,通常帶有迷信色彩。表現對自已身份的覺察障礙,對自己原來的身份不能識別,常爲鬼神或亡靈附體。此時病人暫時喪失個人身份識別能力和對周圍環境的識別能力,對周圍環境缺乏覺察,周圍意識狹窄或對外界刺激異乎尋常的注意狹窄和選擇性注意,井與病人改變了的身份相聯繫。病人的舉動就像被另一種人格、精靈、鬼魂、神仙或外界力量所代替。病人的注意和意識僅集中在與其密切接觸的環境的個別方面,常有侷限和重複的一系列運動、姿勢及發音。有的病人表現爲兩種或兩種以上明顯不同的人格交替出現(分別稱雙重人格和多重人格),但在某一時間只有其中之一很突出。涉及的每種人格都是完整的,有自己的記憶、行爲、偏好,可以與該病人的病前人格完全對立。從一種人格向另一種的轉變,開始時通常很突然,與創傷性事件密切相關。以後,一般只在遇到應激性事件,或者接受放鬆、催眠或宣泄等治療時,才發生轉換,此時病人對周圍環境缺乏充分覺察。

  3.癔症性意識障礙

主要表現爲意識範圍縮小。發病突然,其言語、動作、表情反映心理創傷內容,一般歷時幾十分鐘即可恢復,清醒後對病中經歷多不能完全回憶。

  4.癔症性遺忘

病人無腦器質性損害,以選擇性遺忘爲主要表現,部分或完全遺忘。遺忘的那段時間或事件,往往曾經是或仍然是與創傷性或應激性事件有關。主要特點是記憶喪失,通常表現對於具有心理創傷或應激性質的近期事件存在部分或完全遺忘。

遺忘通常爲部分性和選擇性的,且一般都圍繞着創傷性事件,如意外事故或意外的親人死亡。遺忘的程度和完全性容易變動,甚至每天可有不同。同時,不同檢查者在不同時間的檢查所見也不一樣。儘管如此,但總有一個固定的核心內容在醒覺狀態下始終不能回憶。與遺忘相伴隨的情感狀態變異也很大,一般表現爲困惑、痛苦,以及不同程度地尋求被人注意的行爲,但嚴重抑鬱很罕見。本障礙以年輕成人最爲多見。常可伴發在當地無目的漫遊,並有明顯自我忽視。一般持續時間極少超過1一2天。

  5.癔症性漫遊

除了具有癔症性遺忘的全部特徵外,同時還有發生在白天覺醒時,離家或離開工作單位進行表面看來是有目的的漫遊,實爲無計劃和無目的漫遊。漫遊期間保留基本的自我照顧能力(如進食、梳洗等),並能與他人進行簡單的社會交往(如買票、問路、點菜),與其不深入的短暫接觸看不出有精神異常,在不知情的旁觀者看來,病人在這段時間裏的.行爲顯得相當正常。有些病例甚至採取一種新的身份,一般只持續幾天,有的可達數月。其安排的旅行可能是前往已知的並有情感意義的地方。病人此時意識範圍縮小。可有自我身份識別障礙,但不是癔症性多重人格。開始和結束都是突然的,事後有遺忘。

  6.癔症性假性癡呆

病人在心理創傷之後突然出現嚴重智力障礙,但無腦器質性病變或其他精神病存在。如病人對提問可以理解,但給予近似的回答,給人以故意做作的印象,稱爲Ganser綜合徵。如在心理刨傷後。突然出現如兒童的幼稚、言語、表情和動作。並以幼兒身份自居,則稱爲童樣癡呆。

  7.癔症性精神病

患者受到嚴重心理創傷後突然發病。症狀多變,主要表現爲反覆出現的以幻想性生活情節爲內容的片斷幻覺或妄想,思維障礙,意識朦朧,表演性矯飾動作.或明顯的行爲紊亂、哭笑無常、表演性矯飾動作、幼稚與混亂的行爲,或木僵爲主,或人格解體等。多見於女性,病程很少超過3周,可突然痊癒而無後遺症,但可再發。

  (二)轉換障礙症狀羣(癔症性軀體障礙)

轉換障礙症狀羣包括運動障礙、感覺障礙和軀體化症狀。在這些障礙中存在着運動喪失或受損,或感覺喪失(常爲皮膚感覺)。雖然找不到可解釋症狀的軀體疾患,查體、神經系統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均無相應的器質性損害,但病人的表現似乎確實患了軀體疾病。所見症狀常反映病人對於軀體疾病的認識和概念,與生理和解剖學原理不符。此外.通過對患者精神狀態和社會處境的評定,常可發現功能喪失所致的殘疾,有助於病人逃避不愉快的衝突,或是間接反映出病人的依賴心理或怨恨。

儘管別人能清楚地看到所存在的問題和衝突,病人卻對此一概否認,他們把所有痛苦都歸咎於症狀及其導致的殘疾。各類症狀所致殘疾的程度因時而異.取決於在場人數的多少和類型,以及病人的情緒狀態。這就是說,除了運動或感覺的損害這一核心表現外,還有數量不等的尋求被人注意的行爲。具體分述如下:

  1.感覺障礙

包括感覺過敏、感覺減退、感覺倒錯、癔症性視覺障礙、癔症性聽覺障礙、梅核症。①感覺過敏:表現爲某部皮膚對觸覺特別敏感,實際並無神經病變。如感到一般的陽光特別刺服,感覺春風的聲音震耳欲聾,感覺腳步聲像敲鼓的聲音等。②感覺減退:與感覺過敏相反,指對外界一般強度的刺激感受性減低。如對強烈的疼痛而感覺不到疼痛,或只感到輕微的疼痛;對一些令人難以忍受的氣味,也只有輕微的感覺。如果對外界刺激不產生任何感覺則稱爲感覺消失,主要表現爲局部或全身皮膚感覺缺失,可爲半身痛覺消失,或呈手套、襪套型感覺喪失,其範圍與神經分佈不一致。③感覺倒錯:指對外界刺激產生與正常人不同性質或相反的異常感覺。如對冷或涼的刺激產生熱的感覺,對海綿產生石頭一樣硬的感覺。④癔症性視覺障礙:可表現爲弱視、失明或管狀視野等。一般在受到不良精神刺激後突然發生,經心理暗示治療可突然完全恢復正常。⑤癔症性聽覺障礙:多表現聽力突然喪失,但昕覺誘發電位正常。⑥梅核症(癔症球):病人常感到咽部有異物感或梗阻感,而咽喉部檢查無異常。

  2.癔症性運動障礙

包括癔症性痙攣發作、癔症性癱瘓、癔症性失音症或緘默症。①癔症性痙攣發作:常因心理因素或受到暗示突然發作,出乎意料的抽搐發作,表現緩慢倒地、全身僵直或角弓反張。有時肢體呈不規則抖動、呼吸急促、呼之不應的大憋氣狀態。發作一般歷時數十分鐘,類似於癲癇發作的某種形式,但並無意識喪失,無缺氧的表現,一般也無嚴重摔傷、咬傷舌或大小便失禁。發作結束後昏睡或雙跟緊閉,對發作過程不出觀遺忘。發作可一日多次。②癔症性癱瘓:可表現爲偏癱、截癱或單癱,站立不能,或步行不能。被動活動常有明顯抵抗,查體無神經系統器質性損害,但慢性病例可有廢用性肌萎縮。③癔症性失音症或緘默症:病人無脣、舌齶或聲帶之任何器質性病變,但想說話卻發不出聲或用極低而嘶啞的發音交談,稱失音症。如不用言語回答問題,而是用手勢或書寫表達意思,進行交談,稱緘默症。

  3.軀體化障礙

軀體症狀多種多樣、經常變化,症狀可涉及身體的任何系統或部位。其最重要的特點是應激引起的不快心情,以轉化成軀體症狀的方式出現。最常見的是胃腸道感覺(疼痛、打嗝、反酸、嘔吐、噁心、食慾不佳等)、異常的心臟感覺(心慌氣短、心悸難受、心驚肉跳、血管的波動感、心前區疼痛不適)、異常的皮膚感覺(癢、燒灼感、刺痛、麻木感、痠痛等)、異常的神經系統感覺(頭疼、頭暈、頭麻、頭緊、頭脹、頭木),皮膚斑點、性慾降低及月經不調等方面的主訴也很常見,常存在明顯的失眠、多夢、抑鬱和焦慮症狀。病人在此基礎上,又附加了關於症狀主訴的主觀性,常堅持將症狀歸咎於某一特定器官或系統,而查體與實驗室檢查不能發現該器官、系統的器質性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