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爲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審覈、調配、覈對,並作爲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文件,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一、引起處方差錯的'因素有:
①調配工作時精神不集中或業務不熟練;
②選擇藥品錯誤;
③處方辯認不清;
④縮寫不規範;
⑤藥品名稱相似;
⑥藥品外觀相似;
⑦分裝;
⑧稀釋;
⑨標籤;
⑩其他。
二、防範措施
1.正確擺放藥品是一個重要的防範措施。
2.配方
(1)配方前先讀懂處方上所有藥品的名稱、規格和數量,有疑問時不要憑空猜測,可諮詢上級藥師或電話聯繫處方醫師。
(2)配齊一張處方的藥品後再取下一張處方,以免發生混淆。
(3)貼服藥標籤時再次與處方逐一覈對。
(4)如果核對人發現調配錯誤,應將藥品退回配方人,並提醒配方人注意。
3.發藥
(1)確認患者的身份,以確保藥品發給相應的患者。
(2)對照處方逐一向患者交代每種藥的使用方法,可幫助發現並糾正配方及發藥差錯。
(3)對理解服藥標籤有困難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細地說明用法並輔以服藥標籤。
(4)在諮詢服務中確認患者/家屬已瞭解用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