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中藥師考試中醫基礎熱點:五行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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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中藥師考試中醫基礎熱點:五行學說

  一、五行學說的概念

(一)五行和五行學說的含義

1.五行

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五行概念源於“五方”說和“五材”說,進而爲古代哲學所運用,認爲世界上一切事物均是由這五種基本物質的運動變化而生成。且五種物質之間還存在着相互資助、相互制約的關係。並指出:“萬物盡然,不可勝數”。

2.五行學說

五行學說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運動的內涵、特性、歸類方法及調節機制,並用以解釋自然界萬事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及相互聯繫的一種古代哲學的方法論,是中醫學的系統結構論思想。五行學說認爲,自然界的萬事萬物可以在不同層面上分爲木、火、土、金、水五個方面,從而構成不同級別的系統結構。五行之間的生剋制化,維繫着系統內部和系統之間的相對穩定。因此五行學說是研究事物內部和事物之間最一般的功能及結構關係的理論。

(二)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在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觀察的基礎上,通過歸納和抽象,逐漸形成的理性認識。“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即是對五行特性的概括。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指植物具有能曲能直的生長特性。引申爲凡具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屬性可用“木”進行歸納。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炎”,有焚燒、灼熱之意;“上”,即向上。引申爲凡是具有溫熱、向上、升騰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屬性可用“火”進行歸納。

土的特性:“土爰稼穡”,指土地可供人類從事種植和收穫等農事活動。引申爲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屬性可用“土”進行歸納。

金的特性:“金曰從革”,“從革”,用以說明金屬是通過對礦石的冶煉、變革,去除雜質,進而純淨的變化過程。引申爲凡是具有肅殺、收斂、清潔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屬性可用“金”進行歸納。

水的特性:“水曰潤下”,“潤”,滋潤,指水可使物體保持溼潤而不幹燥;“下”,即向下,下行。引申爲凡是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屬性可用“水”進行歸納。

(三)事物五行屬性的歸類

事物的五行屬性是以五行的特性爲依據進行歸類的。五行歸類理論的應用,是將自然界萬事萬物納入木、火、土、金、水五行框架之中,構建成五行系統。五行學說對事物進行屬性歸類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直接取象比類法

取象,是指通過觀察而獲取客觀事物的感性形象、外在表象,以及事物的功能狀態等認識。比類,即是以五行的特性爲依據,與所要認知的事物的特有徵象進行比較,如果所要認知的事物徵象與已知的五行中某一行的特性相同或類似,即可將該事物歸屬於五行系統中的某一類。

2.間接推演絡繹法

所謂間接的推演絡繹法,是根據已知事物的五行屬性,推演絡繹至其他相關的事物,以求知其五行屬性的認知方法。在對人體的五行歸類中,大多是根據這一方法求知的。例如已知肝具有疏泄、條達、主升發的特性,屬性爲木,肝所主的筋其性柔和,屈伸自如,符合“木曰曲直”的特性,亦屬木。與肝相表裏的膽,具有貯藏膽汁、排泄膽汁的功能,亦有疏暢條達特性。其屬性亦爲木。可見肝、膽、筋的五行屬性是從直接取象比類所求知的。但是肝在竅爲目、在液爲淚、在志爲怒、其華在爪等,只能是根據肝的屬性爲木,而爪、目、淚、怒爲肝所主,故亦屬於木。顯然這種歸類是通過間接推演絡繹的結果。而對自然界的事物歸類中,則多數源於直接取象比類的歸類方法,少數源於間接的推演歸類。通過五行歸類,即將自然界以及人體許多複雜的事物和現象有機地聯繫在一起,形成了木、火、土、金、水五大系統。

  二、五行的生克關係

(一)五行相生與相剋

1.五行相生

相生,是指此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促進、資助、協同作用。五行之間遞相資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和“我生”兩方面關係,《難經》將此關係形象地比喻爲“母子”關係。凡屬“生我”的一方,被稱爲“母”;“我生”的一方,被稱爲“子”,即所謂“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例如水能生木,所以水是木之“母”,水也是木的“生我”;木是水之“子”,木也是水的“我生”。

2.五行相剋

相剋,是指此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抑制、約束、拮抗作用。五行之間遞相制約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的兩方面關係。《內經》中把這種關係稱之爲“所不勝”和“所勝”的關係。凡屬“克我”的一方,即爲“我”的“所不勝”;凡屬“我克”的一方,即爲“我”的“所勝”,即所謂“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例如水克火的關係,水是火的“克我”,水也就是火的“所不勝”;火是水的“我克”,火也就是水的“所勝”。

(二)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既有資助、促進關係,又存在着制約、拮抗的對立統一關係,從而維持着事物間協調平衡的正常狀態。制,是指五行的生與克之間的制約關係。化,即生化,指事物的正常狀態。所以五行制化,又稱爲生剋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的相生和相剋兩種關係協調並存、相互調控的過程,是維持五行系統動態平衡不可缺少的兩種調控作用。沒有相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相剋,事物就會產生過度的亢奮而失去協調。

五行相生的關係和相剋的關係之間是不均衡的,有時是以生爲主,克爲次,此即爲“生中有克”;有時是以克爲主,生爲次,則爲“克中有生”。只有這種生與克相反相成的矛盾運動,才能維持事物的平衡狀態,也纔可能促進事物的發展變化。所以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爲害”。

(三)五行相乘與相侮

1.相乘

相乘是指相剋太過,即超過正常限度的制約,其順序和方向與相剋一致。相乘產生的條件有三:其一,“所不勝”的力量太強;其二,“所勝”的力量太弱;其三,既有“所不勝”的太過,也有“所勝”的不足。以上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存在時,均可導致“相乘”關係的發生。例如木克土,木爲土的“所不勝”,土爲木的“所勝”。如果木太過,或者土不足,或者既有木太過,又有土不足,均可產生“木乘土”的相剋太過(即相乘)。

2.相侮

相侮是指反向的相剋,又叫“反克”,或者“反悔”,其順序和方向與相剋相反。相侮產生的條件亦有三:其一,“所不勝”一方不足;其二,“所勝”一方太過;其三,既有“所勝”一方的太過,又有“所不勝”一方的不足。只要這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存在,均可引起“相侮”關係的發生。例如金克木,金爲木的“所不勝”,木爲金的“所勝”。無論是“所不勝”金的不足,或者“所勝”木的太過,或者既有金的不足,又有木的太過,則均可引起木侮金的反向相剋(即相侮)。

(四)五行母子相及

母子相及,也稱爲母子相犯,是五行之間正常的相生關係遭到破壞後所產生的異常變化,包括母及於子和子及於母兩個方面:母及於子,是指母的一方異常並波及到子的一方,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其順序和方向與正常調節中的相生關係一致,如木發生異常時影響並波及於火,即屬於母病及子。子及於母,是指子的一方異常並波及到母的一方,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其順序和方向則與相生關係相反,如水的一方異常時,波及並影響於金,即屬於子病及母。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醫學領域中的應用,主要是運用五行的特性來分析和歸納人的形體結構和功能特徵,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各要素間的聯繫;運用五行的生克及制化關係,闡釋人體五臟系統之間的局部與整體、局部與局部、整體與局部的相互聯繫;運用五行的母子相及、相乘相侮,解釋疾病的發生、發展,以及自然界五運六氣變化規律及其對人體五臟系統的影響。並對臨牀診斷或預測疾病的發展轉歸、指導治療和養生康復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說明臟腑的生理及相互關係

1.解釋人體的組織結構

中醫學在五臟配五行的基礎上,用比類的方法,根據臟腑組織的性能特點,將人體的組織結構分屬於五行,以五臟(肝、心、脾、肺、腎)爲中心,與六腑(實爲五腑:膽、小腸、胃、大腸、膀胱)相配合,聯繫五臟支配的五體(筋、脈、肉、皮、骨)、所主的五官(目、舌、口、鼻、耳),以及外榮於體表的特定組織,即五華(爪、面、脣、毛、發)等,形成了以五臟爲中心的臟腑結構系統,從而奠定了藏象學說的理論基礎。

2.說明臟腑的生理功能

五行學說將人體內臟分屬於五行系統,進而用五行的特性來解釋五臟的部分主要功能。從而將五臟及其相關組織等,歸類於五行系統之中,確立其臟腑的五行屬性。如木性曲直,暢順條達,有升發的特徵,用以類比肝臟喜條達而惡抑鬱,疏泄氣機的特性和功能,故肝的五行屬性爲木;火性溫熱,以此類比心陽對人體的溫煦作用,故心的五行屬性爲火;土性敦厚,生化萬物,以此類比脾胃消化飲食,轉輸精微,營養全身的功能,故脾的五行屬性爲土;金性清肅、收斂、清潔,以此類比肺及大腸、皮毛對人體所具有的清除廢料,保持人體潔淨的功能,故肺及大腸、皮毛的五行屬性爲金;水性潤下,有閉藏特性,用以類比腎主藏精、主水液的功能,故腎的五行屬性爲水。

3.說明臟腑之間的相互關係

中醫學運用五行相生、相剋,以及生剋制化的理論,說明五臟間的相互協同、互相制約的關係,進一步闡釋人體的整體聯繫。

用五行相生理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同關係。如用木生火關係,解釋肝臟貯藏血液,調節血流量、參與生血,輔助心完成推動血液循環運行的功能;用金生水關係說明肺主行水,協助腎完成水液代謝;用水生木關係解釋腎精化生陰血以滋養肝的功能等等。

用五行相剋理論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係。五臟之間不僅存在着相互協同的資生關係,還存在着彼此制約關係。如腎陰制約心陽,防止心陽偏亢,即體現了水克火的關係;肝氣條達疏暢,可疏通脾胃之壅滯,即體現了木克土的關係;脾運化水液,防止腎所主的水液氾濫爲患,即體現了土克水的關係等。

4.說明人體與自然環境的統一性

五行學說的歸類方法,不但將人體的臟腑組織分屬於五大系統之中,同時還將人體與自然界的相關事物或現象進行了五行的屬性歸類,如把人體的五臟、六腑、五體、五官等,分別與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五色等事物加以橫向聯繫。這就把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聯繫,進行了較爲合理的解釋,反映了人體與外界環境的協調統一。例如春應東方,風氣主令,故氣候溫和,萬物滋生,生機勃勃,人體的肝氣與之相應,故肝氣旺於春,從而反映了人體內外環境統一的整體觀念。

(二)解釋五臟系統疾病的傳變規律

1.母子相及的病理傳變

母子相及的`病理傳變是指五臟間的相生關係遭到破壞所導致的病理過程。臨牀上存在“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傳變形式。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疾病從母髒波及到子髒的傳變。例如脾胃(土)虛衰日久,病人在長期食慾不振、脘腹疼痛不適、便溏或泄瀉的基礎上,反覆感冒,進而出現咳嗽、咯痰、氣喘等肺(金)病證,即屬於母(脾土)病及子(肺金)的傳變過程。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從子髒波及到母髒的傳變,又稱爲“子盜母氣”或“子病累母”。例如肝病日久,累及於腎,出現腰膝痠痛、頭暈耳鳴、夜夢遺精,或月經不調等腎虛病證,這一病理傳變過程即屬於子(肝木)病及母(腎水)的傳變過程。

2.相乘相侮的病理傳變

相乘相侮的病理傳變是指五臟間相剋關係失常時所導致的病傳現象。臨牀可歸納爲“相乘”傳和“相侮”傳兩種類型。

(1)相乘傳變  相乘傳變是指疾病從所不勝之髒波及到所勝之髒的傳變。例如肝病患者,在有脅肋疼痛、口苦、黃疸等症的基礎上,又出現了脘腹脹悶不適或疼痛、噁心嘔吐、食慾減退的脾胃失健病證,此即爲肝木乘脾土的“相乘”病理傳變過程。

(2)相侮傳變 相侮傳變是指疾病從所勝之髒波及到所不勝之髒的傳變,又稱爲“反悔”、“反克”致病。例如咳嗽、氣喘、咯痰的肺病患者,日久常伴有心悸、怔忡、面舌色青紫之心病證候,此即爲肺(金)反悔心(火)的病理傳變過程。

(三)指導五臟系統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臟有病,其功能紊亂時,可以通過諸多途徑反映於體表的相應組織器官,在色澤、聲息、形態、脈象等諸多方面顯現出異常的變化。醫生即可通過望、聞、問、切四診以蒐集資料,運用五行學說的相關理論加以分析,作爲診斷內臟病變的主要依據。

1.指導疾病的定位診斷

臨牀根據五行歸類的理論,對病人臨證中所表現的五色、五脈、口腔所感覺的五味等,進行五臟定位診斷。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或口泛酸水、脈見弦象,就可診爲肝病;若口苦、心煩面赤、脈洪數,即爲心火亢盛等等。

2.判斷疾病的傳變趨勢

臨證中常根據五行生剋理論,從脈象與面色的五行屬性,判斷疾病的傳變趨勢。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又見弦脈,是爲肝木乘脾土(土虛木乘);肺陰不足之證,面見赤色,脈見洪象,是心病傳肺(火乘金)等。

3.推測疾病的預後轉歸

臨牀實踐中可以運用五行生剋、乘侮理論,從病人的病色病脈之間的生克關係,推測疾病的預後。如《靈樞》說:“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如肝病面青,見弦脈,爲色脈相符。如果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爲“相勝之脈”,即爲克色之脈(金克木),爲逆,提示病重;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爲生色之脈(水生木),爲順,提示病輕等。

(四)指導五臟系統疾病的治療

運用五行學說指導治療,主要體現於控制疾病的傳變、確定治療原則、指導臟腑用藥,以及指導針刺取穴等方面。

1.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

在疾病過程中,一髒有病常會在不同程度上波及其他四髒。因此在治療時,除對所病之髒進行治療外,還應考慮到其他相關的臟腑,應根據五行生剋乘侮理論,採取相應的阻斷病傳的措施,以控制疾病的傳變,防止因病情傳變而加重病情。如肝臟有病時可通過相生途徑影響到心、腎,也可通過乘侮途徑波及於脾、肺。尤其肝氣亢盛病證,最常發生的病傳是木亢乘土,或者木旺侮金,故在肝病未發生乘脾、侮肺之前,在消除肝氣偏盛的同時,還應兼補脾土,或扶助肺金。脾或肺氣得以顧護,就阻斷了來自於肝的乘襲或反侮之邪,故說:“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故先實其脾氣”。

2.確定五臟疾病的治療原則

所謂治療原則,是指治療疾病時的總體思路。運用五行學說的相關理論分析五臟病變的關係,以確定正確的治療原則,有如下兩方面:

(1)根據相生理論確定治療原則主要針對五臟之間屬於母子關係兩髒失常的病證。就疾病性質而言,母子兩髒關係失常,主要有虛證和實證兩類,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所謂“補母”,即是針對母子兩髒關係失調中虛證的治療原則,此時當以補母髒之虛爲主,如肝陰虛,可通過補腎陰(屬水,爲肝之母髒)以生肝木。所謂“瀉子”,是針對母子兩髒關係失常中實性病證的治療原則,此時應以瀉子髒之實爲主,如肝熱證,可以通過清心瀉火治之。

(2)根據相剋理論確定治療原則主要針對五臟間屬於相剋關係失常的病證。而且相剋關係失常中的“相乘”或者“相侮”病變,都有一方過盛,或者另一方虛弱。因此必須抑制過強的一方而扶助虛弱的一方,才能使其復歸到正常的相剋關係,此即爲“抑強、扶弱”的治療原則。例如肝氣(木)亢盛乘脾土,治療時就當用疏肝之法,以抑肝木之強;同時用健脾補脾之法,扶助脾土之弱,方可使肝脾復歸到正常的相剋關係。

3.制訂五臟疾病的具體治法

在治療原則確定之後,針對具體病證,還可根據五行理論制訂出具體的治療方法。

在“虛則補其母”的治則指導下,常用的治療方法有:滋水涵木法,是滋腎陰以補養肝陰的治療方法,適用於肝腎陰虛證,或肝陽上亢證;培土生金法,是健運脾土以補益肺金的方法,適用於肺脾氣虛證;金水相生法,是滋肺養腎的方法,適用於肺腎陰虛證等。

在“抑強、扶弱”治則的指導下,常用的治療方法有:抑木扶土法,適用於肝旺脾虛,或肝氣犯胃證,即疏肝健脾法或疏肝和胃法;佐金平木法,適用於肝旺生熱,熱灼肺金的肝火犯肺證,即是清肝火以除肺熱的方法;瀉南補北法,適用於心火亢腎陰虛證,即是清心火兼滋腎陰的方法等。

4.指導針刺選穴

運用五行學說的理論指導針刺選穴,是根據“五腧穴”的五行屬性和五行生剋理論來進行。“五腧穴”是十二正經各經分佈在肘膝關節以下的五個特定腧穴。其中五臟陰經的腧穴從四肢末端向近心端,依次的名稱分別是井穴(屬木)、滎穴(屬火)、輸穴(屬土)、經穴(屬金)、合穴(屬水)。仍然遵循“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的原則取穴刺治。臨證中又有同經子母補瀉法和異經子母補瀉法兩種。

此外可根據五行學說的相剋理論,運用“以情制情”的精神療法,治療某些因情志內傷所致的一些慢性疾病。其中所用的原理是五志的五行屬性,以及五行的相剋理論。

5.指導臟腑用藥

五行學說運用五行歸類的理論,將五臟、六腑和藥物的五色、五味歸屬於五行。根據“同氣相求”的理論原則,認爲同一行(類)的具有某種色、味的藥物,常常與同一類(行)的臟腑組織存在着某種“親和”(即“歸走”或“所入”)關係,並能調整該類臟腑組織的功能失調狀態。具體言之,色青、味酸的藥物屬木,歸走並作用於肝系統,如白芍、山茱萸味酸滋養肝血;色赤、味苦的藥物屬火,歸走並作用於心繫統,如硃砂色赤入心安神;色黃、味甘的藥物屬土,歸走並作用於脾胃系統,如黃芪、白朮味甘,入脾補氣;色白、味辛的藥物屬金,歸走並作用於肺系統,如石膏入肺以清肺瀉熱;色黑、味鹹的藥物,歸走並作用於腎系統,如玄蔘、生地色黑、味鹹,入腎以滋養腎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