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科學實踐活動將計入會考成績

近日,北京市教委市財政局下發了《北京市國中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要求,七、八年級(即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學生每學期應參加5次開放科學活動,按任務單要求完成1次活動計1分,2學年累計應參加20次活動,滿分為20分。學生參加活動累計分數,會考時計入物理、生物(化學)科目原始成績。

國中科學實踐活動將計入會考成績

開放科學活動每次2小時

北京市教委介紹,設立北京市國中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是為了構建開放的教與學模式,為學生提供更加精準、個性化學習服務,為全市七、八年級學生提供優質、多元、豐富、生動的`合作探究式實踐活動,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的發展需求。

《辦法》要求,活動項目開發應結合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立足主流前沿科學領域,採用實驗探究、動手製作、實踐體驗等方式實施。活動應設計具有不同難度、複雜度,分別符合七、八年級學科課程標準和學生認知能力水平。

同時,活動項目設計要聚焦科學實踐活動主題,具有創新性和實踐性,避免成為單一的生產、勞動技能型活動。每次活動時間按2小時(計3學時)設置,應有不少於2/3的時間用於學生動手實踐。

開放科學活動將定期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活動資源。資源單位要注意嚴格保證活動時間和質量,不得安排商業性內容,不得干預學生選課。

單個項目每次活動不超30人

據瞭解,開放科學活動採用以下兩種方式實施。第一種是自主選課。資源單位按照要求在網絡平台發佈活動課程,學生根據興趣自主選擇,每次參加活動學生來自不同區、學校,單個項目每次活動一般不超過30人。活動時間主要為週末、假期。

第二種方式是送課到校。資源單位按照要求在網絡平台發佈活動課程,學校管理教師在徵求學生意願基礎上,統一為學生預約活動,一般應打亂原班級建制組織活動,單個項目每次活動一般不超過30人。資源單位組織師資,攜帶設備、材料,到學校為學生提供活動服務,活動時間由學校和資源單位協商確定。

學生參加開放科學活動時間原則上為每學期開學初至寒暑假開始後第一週。為培養學生團隊合作能力,每個活動項目均應開設一定數量的自主選課類型活動。為保證資源豐富性和多元性,學生每學年參加同一資源單位活動原則上不超過3個,同一活動項目不得重複參加。原則上一次活動中來自同學校同班級的學生人數不超過6人。鼓勵資源單位在郊區設立活動場所,開設自主選課類型活動。

特殊教育學生、中途由外地轉入北京學生或其他由於不可抗力無法按要求參加開放科學活動的學生,應採取後繼學期補課的方式補足活動分數。如確實無法按要求完成開放科學活動任務,可以採取校本科學實踐活動替代的方式補足活動分數,由所在學校申報,區、市兩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