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考察學習方案

重點對山東省科技特派員的工作政策措施及機制、服務體系、示範點和設施農業建設、山東特色農業的生產與經營模式行等進行調查研究和學習。通過學習和考察,我的視野得到了很好的開闊,增長了見識,積累了很好的工作經驗,為下一步更好的做好特派員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外出考察學習方案

一、考察目的: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業科技工作的開展,學習和借鑑省外農業科技工作的先進經驗,讓科技技術人員開闊工作視野,積極吸收先進地區技術創新、機制創新和先進的工作理念,學習管理經驗,提升我縣科技管理人員和科技技術人員工作水平,提高技術應用、推廣和科技創業的的實效性。特組織科技技術人員外出考察學習。

二、培訓內容

二、考察時間:2017年3月23日——24日。

三、考察地點:杭州文萊中學

四、考察方式:

採用“走出去”的方式,以聽課、座談為主要方式。

五、參加人員:

帶隊領導:鄭偉君

其他人員:九年級段全體教師26人

組長負責外出考察的全面工作;負責本年級的具體工作,確保考察工作安全、有序,以達預期目標。

六. 具體行程:

3月23日中午12:30分在學校鐘樓集合,校車出發去杭州。 3月24日下午在杭州出發返校。

七、考察要求:

1、各位教師抱着學習與吸收的態度進行交流探討,重點探討學科的教法和教研組建設。

2、注重交流九年級會考進度,節奏、方向等內容。

3、注重交流教學材料

4、各備課組要事先準備好相關的問題,做到在交流中有所側重,有針對性,提高本次交流活動的效率。

5、活動交流時,各成員以備課組為單位進行,備課組長負責組織工作。

八. 注意事項:

1.外出考察學習的機會非常難得,請教師們務必參加。

2.出門在外,各位教師一定要注意安全,以活躍身心、提升能力為主,不參與有損學校形象的活動。

3.老師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的貴重物品(錢包、照相機……)以防丟失。

九、其他:

1、後勤負責安排校車一輛,可供26人乘坐。

2、九年級年級段負責禮品若干份,並事先做好有關住宿、餐飲等事宜。

3、本方案一式三份,分送總校和教育局。

外出考察學習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與交流活動,促進教職工身心健康,拓寬教職工的視野,提高教職工整體素質,增強學校的凝聚力,構建和諧校園,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參加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事業編制的教職員工。

二、時間安排

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第二輪時間安排為2011年至2017年。每位教職工均有一次外出學習考察的'機會,每年按教職工總數25%比例安排,四年內按計劃全部安排完畢。

三、活動原則

學校各部門工會在四年內按校工會年度下達的人數比例,有計劃地組織安排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活動,本年度退休的教職工可優先安排。有下列情況的教職工當年暫不予安排:

(一)調入學校工作不滿一年的;

(二)在外脱產學習期間的;

(三)停薪留職期間的;

(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五)上年度學校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不參加考核的。

四、活動經費及使用

學校財務年度預算下達後,每年按教職工總數(以上年度12月份為基數)的25%,每人1000元的標準,以及教職工學習考察組織活動經費(按組織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經費總額的3%計算),一併下撥給各部門工會管理使用,帳號設在學校財務處;各部門工會組織教職工學習考察活動時,原則上一次性用完1000元經費,超支不補;教職工在本週期內不參加活動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累加下一輪使用。

五、組織形式及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由各部門工會負責組織,教職工自願選擇參加,並報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批准。

(二)各部門工會根據本單位教學、科研等工作實際,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本部門工會教職工學習考察活動計劃。認真填寫《廣東海洋大學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活動審批表》(詳見附件3,下稱“審批表”),報校工會核准後,並將學習考察線路、價格和參加人員在本部門工會公示,無異議後組織實施。

(三)各部門工會按照審計處的意見與旅行社協商好外出學習考察線路、費用及外出旅遊人身保險等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協議),由部門工會持審批表、合同(協議)書原件和參加學習考察人員名單(經本人簽名確認)到校工會審核後,到財務處請款,並匯至簽訂合同負責出團的旅行社,不得以現金方式交易。

(四)學習考察活動結束後,各部門工會將參加學習考察活動的資料、審批表、合同(協議)書複印件以及參加學習考察人員名單(本人簽名確認),由部門工會主席簽署意見,經部門工會所在單位經濟責任人審批,報校工會審核後,方可到財務處衝賬報銷。

七、活動要求

(一)組織學習考察活動不能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活動安排宜在寒、暑假或其它節假日期間進行。

(二)各部門工會要高度重視、周密計劃、精心組織,確保學習考察活動順利進行。每次組隊必須有專人負責,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第一,確保教職工人身和財物安全。

八、本活動方案從2011年起實施,由校工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