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海南自考改革實施

日前,海南省教育廳正式印發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和課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顯示,到2015年,完善自學考試與其它教育形式相互溝通和銜接、課程和學分互認的機制和標準。

2015年起海南自考改革實施

據瞭解,根據自學考試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我省專業考試計劃中的課程設置為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和選考課三部分。重點培養學生職業素養和實踐技能,加大專業考試計劃中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學分比重,在專業核心課和選考課中均可設置含有實踐性環節考核的課程,專科專業考試計劃中實踐性環節考核可佔總學分的40%,本科專業考試計劃中實踐性環節考核可佔總學分的30%。實踐性環節考核方式可以採取論文、設計、報告、實驗、實習等多種形式進行。在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所獲得的職業技能培養、考核成績,可作為相應的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學分。

《方案》顯示,在現有課程計劃的基礎上,適當增加銜接課程的比例,在“中接專”專科專業中,銜接課程的門數可適當超過總課程門數的二分之一,在“專接本”本科專業中,銜接課程的門數可適當超過總課程門數的三分之一。

改變現有的考核評價方式,增加過程性考核環節,過程性考核由主考學校組織實施,過程性考核成績佔該學科總成績的30%,參加統考成績佔該學科總成績的70%。各門課程的過程性評價考核辦法由主考學校制定,經省考試局自考辦審批後執行。

據悉,海南省加大選考課程比例引導考生拓寬知識領域、提高綜合素質,加大專業考試計劃中選考課程比重,比例可提高到專業總學分的30%,考生可從規定的選考課程中選擇。

本實施方案從2014年4月起,在海南省部分主考學校(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海口經濟學院、海南廣播電視大學、海南科技職業學院)中進行試點,2015年4月起在全省所有主考學校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