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土地承包合同四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的土地承包合同四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省 市 縣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租金。

1、現金或轉賬(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時間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及時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協議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7、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協議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則可辦理。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整)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簽訂地點: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的畝個人承包土地給乙方,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0_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承包費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時間:每年的6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按1000元/畝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承包到期後,乙方給甲方還為耕田)。

2、乙方要依法保護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3、乙方在承包期內,承包地不得進行抵押,如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種地期間,如政府徵地或村委會用地,甲方和本村村民享有一樣待遇,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享有補償,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權益。(如遇國家徵地,甲方享有青苗補貼。)

五、違約責任:承包期間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20_元。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