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新勞動合同法

中國的新勞動合同法:任重而道遠  2007年08月23日10:33   沃頓知識在線   評論1條 左派立場

中國最新勞動合同法


新的勞動合同法的通過反映了中國社會的許多變化和暗流。華東政法大學董保華教授是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對新法曾高調提出了很多評論。他在新民週刊去年6月的一次採訪中説:“改革以來,中國政府的主流思想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勞動法》一度十分受冷落。本屆政府強調公平***社會,《勞動法》從邊緣走到中心。”


而學者中的左派陣營呼籲政府更多地干預經濟活動來解決不公平和社會問題。這種呼聲在當今中國已經明顯贏得了不少市場。中國人民大學常凱教授是勞動合同法課題組組長。“勞資矛盾已經成為中國市場經濟中的主要矛盾……保護私權最後演化成了私權膨脹,威脅了一部分人的生存權。”常凱在接受上述的採訪時説。他認為,舊體系瓦解後和新體系權力建立前的權利真空將會導致激進行為以及高昂的社會成本。“勞動法要解決這個問題,要從形式平等達至實質平等,公權介入是一大特點。”


中華全國總工會在本次立法過程中扮演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你可以把這次新法看作是全國總工會在這個立法過程中的勝利。”翰威特的張之英如此評論道。兩年來,全國總工會參加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立法委員會、全國人***律委員會舉辦的30多次會議。在新的勞動合同法通過的新聞發佈會上,總工會説它向全國人大棠委會提交了100多條意見,其中大多數都被採納,並且在新的法律中有所反映。


劉誠則是另外一位主張強有力的勞動法來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的學者。他對跨國公司的批評非常尖鋭,認為他們“開設血汗工廠,要求低廉的採購價格,”他在青年學者沙龍上如是説。他特別指出沃爾瑪的“低成本迅速擴張”。不過,後者最近也有些新舉動。2007年7月25日,沃爾瑪向兩家中國供應商——裕榮昌輕工製品有限公司及飛達帽業——提出警告,因為他們被指出違反有關勞動法規。這意味着兩家企業將在120天內接受調查。如果一個供應商在兩年內得到四次“橙牌警告”,它和沃爾瑪的合同就將被中止。


劉誠批評説,“企業社會責任不過是跨國公司的一個公關工具而已。”他注意到有些美國學者主張通過企業法而不是勞動法來規範市場競爭,他反駁道:“如果沒有勞動法來解決不公平競爭的問題,血汗工廠會越來越多。”劉誠這樣的學者在當今中國很能引起公眾的共鳴。很多人都對黑磚窯、煤礦事故、血汗工廠以及民工惡劣的工作條件等現象表示擔憂。


不同的反應


新的勞動合同法反應了加強保護勞動者利益的趨勢,它要求書面合同和同工同酬。另外,法律對於僱主中止勞動合同也做出很多限制。比如,勞動法第4章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解除合同,而僱員要求繼續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繼續這一勞動關係。


不同的公司和個人對這部新法的反應不一。和某些媒體的報道相反,一些跨國公司對新的勞動合同法持相當積極的觀點。比如翰威特的張之英就説,“……如果執法力度很強的話,那麼對於外資企業來説,對於管理規範的公司來説,並不是件壞事。因為外企一向在遵守法律方面做的還是不錯的。那麼現在它們可以和國有企業、私人企業站在同一個起點上。”


攜程旅行網是一家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其上海總部共有5500名員工。其人力資源經理苗其巍也是一位勞動法專家。他表示:“我對我們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都做了調查分析,分析研究的結果顯示,如果是一家比較合法的企業,新法實施之後,成本是有增加,但並不可怕,是在可控的範圍之內的。”他提倡企業在新的法律下應該要改變“思維方式”。他對新法“抑制了勞動力的流動”表示了讚賞,“現在勞動力市場的員工流動量太大了。我們公司一年員工流動率為20-30%左右,這(在業界)已經是很低了。作為人事部門,我們的壓力非常大。很大原因是市場大環境不適於留人。大家互相跳,職位量一直很多,但實際上説同一撥人在跳來跳去。”


利潤空間很小的中小型企業則不同,它們感到新的勞動合同法所要求的長期合同會繼續打壓盈利空間,對企業帶來困難。小吃連鎖企業久久鴨的總裁顧青説:“如果企業經營良好,我們自然會照顧好員工。但新法也許會傷害到員工,因為考慮到解僱員工成本很高,我們可能反而不招人了。”他的觀點也得到了另外一家小企業業主的支持,不過他不願意公佈自己的姓名。他説:“人們可以用腳投票。到最後,黑心的用人單位和刁蠻的員工自然招不到人,找不到工作。政府為什麼要干涉呢?”


在青年學者沙龍上,上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計劃和薪資處的黃一週注意到新的法律沒有反映1980年以後出生人口的價值觀,這一人羣更加關注工作體驗和滿意度,而不是穩定性和薪資待遇。而苗其巍則認為新的勞動法沒有必要特別考慮到這一人羣,因為他們並沒有處在特別弱勢的位置,因此不需要特別的保護。


有些白領專業人士覺得新的勞動合同法會讓工作更有保障,但是許多較高收入的白領對新法中的賠償條款表示憂慮。在霍尼維爾公司擔任市場經理的金琪就覺得他現有的勞動合同其實要比新法所提供的待遇更加優厚。他説:“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中止合同,付給員工的賠償要三倍封頂(不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這意味着我們能拿到的補償反而少了。”第三稿出爐時,很多白領專業人士都對這條提出了反對意見。張之英對此解釋説,新法還是傾向於保護弱勢的中下層收入的`勞動者羣體。


初衷和結果


然而那些弱勢的底層工人可能是所有人羣中對新法認知度最低的。某勞動法專家表示,很多飯店招待、商店售貨員、美容師甚至酒店服務人員甚至沒有聽説過這部新法已經被通過了,更不知道由此而引發的關於中國到底需要一部怎樣的勞動法的熱火朝天的辯論。


董保華教授在其題為《中國基本勞動法的目標選擇》一文中指出,中國需要一部“低標準、寬覆蓋、嚴執行”的勞動法,因為“低標準是寬覆蓋和嚴執行的前提。”中國的勞動力市場問題有許多,從頻繁的煤礦事故到工傷事故,還有大規模的欠薪問題。無論是立法者還是學者,都意識到了這些問題,但是提出的解決方案卻各不相同。常凱對此的回答是提高勞動標準,但是董卻認為“高標準”將帶來“覆蓋面太窄”和“執行不利”的弊端。此外,新法也可能帶來其他的後果,“比如説,為了解決寬進嚴出的問題,公司也許將會減少招聘。”董在另一篇論文中這樣寫道。新法的執行效率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和疑慮。張之英的説法頗具代表性:“經過了轟轟烈烈的討論及論證的過程,全國人民都在關注這部新勞動法,我們也在拭目以待,接下來的執法情況究竟如何,我們也希望執法力度能夠加強。”而對於中國人法制觀念薄弱的評論,CTRIP的苗其巍認為這是個時間的問題,“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中沒有法律思維。但是人們的法制觀念將會逐漸增強。這個趨勢已經在上海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