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精選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精選6篇)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1

為了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對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的十項規定》,加強我校“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提高我校教職工隊伍整體道德素養和團隊協作精神,也為了塑造奮鬥中學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優質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據:

1 、《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

2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對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的十項規定》

3 、奮鬥中學《校風》、《教風》、《學風》的規定。

二、考評內容:

A、級違規表現:

1 、教職工惡意辱罵、毆打學生或諷刺、挖苦學生,造成意外事故。

2 、班主任將公費挪作私用,如學生的學費、班費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師、年級組長等人)除了學費之外,不經學校領導批准,向學生亂收費。

3 、教師向學生家長索要財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機向學生或學生家長索要財物。

4 、在學生中隨意散佈不健康言論,包括反對社會主義、倡導偽科學、挑動學生鬧事等。

5 、在教師之間搬弄是非,造成教師關係不和、發生嚴重衝突。

6 、結成小團伙、幫派,對他人排擠、打擊,致使教師之間發生衝突。

7 、因工作發生矛盾,對教師採取打擊、報復行為,造成教師之間發生嚴重衝突或因工作之際發生小矛盾而辱罵、鬥毆。

8 、教師與社會人員發生嚴重鬥毆行為,並被公安機關拘留。

9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參與和色情活動,並經公安機關或相關單位調查屬實,情節惡劣者。

10 、在社會上故意造謠,給學校的聲譽造成較壞影響。

11 、教職工無故拒絕學校的工作安排,特別是拒絕擔任班主任工作。

B、級違規表現:

12 、教師面對學生髮生鬥毆事件或看到集體財物受損時,不管不顧、也不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映,從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後果。

13 、教師強行讓學生購買物品。

14 、教師因學生違規而施行罰款。

15 、教師與學生家長髮生辱罵、鬥毆行為。

16 、教師請學生家長辦事未如願,藉故對學生施以報復;學生或學生家長找到學校負責人反映情況,學校經調查情況屬實。

17 、教師不孝敬父母長輩;夫妻之間發生吵架、打架造成惡劣影響;與鄰里關係發生嚴重事端,且負有責任,經調查屬實。

C、級違規表現:

18 、在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着奇裝異服,有損教師形象者。

19 、教師在學校辦公室或談話室給學生有償補課。

20 、無故不參加全校集會或升旗儀式;在升國旗時隨意走動、説話;在全校集會上,當領導或他人講話時,大聲説話,影響會場秩序,被制止後仍不改。

21 、在工作時間參與下棋、打牌、炒股、玩遊戲等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本校教師不應發生的行為:(此項內容不屬考評範圍,但要求力戒的行為。)

1 、在課堂上把學生趕出教室;學生遲到,不讓進教室。

2 、不經調查,針對管理者或其他教師發表一些不負責任甚至不利於團結的言論。

3 、在教學主樓前騎自行車、摩托車。(特殊情況,除外。)

4 、對學校或部門的規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見,又不溝通,故意牴觸,不執行。

5 、住單身宿舍的教師,晚上靜校後,不按正常時間歸校或休息、嚴重干擾他人的生活、休息,且嚴重影響第二天的教學工作。

6 、工作中發生糾紛,當作個人恩怨去處理。

7 、畢業班教師接受所任課班級學生的饋贈。

四、考評分值和評分依據:

本項考評佔學校總考評分值的 3 分。在教師中,每學期有一次 A 級違規現象發生,且經過調查、核實、確認,扣除本學期該教師考核分3分; B 級違規現象者,扣除該教師考核分 2 分; C 級違規現象者,扣除該教師考核分 1 分。該項考評所扣除的考核分數,從學校本學期的教職工總考評分數中扣除。

五、考評辦法:

1 、學校成立師德師風考評領導小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長擔任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兼任,成員由學校教管會的全體成員、工會主席組成。

2 、如教師中發生違背師德的行為,考評組長可責成領導小組個別成員進行調查,並就調查情況及時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違規教師作出公正的評定。

3 、發生 A 級違規者,校長或書記找談話;發生 B 級違規者,分管校領導找談話;發生 C 級違規者,相關部門主任找談話。談話的目的是幫助違規教師找出原因、打消顧慮、改正缺點。

4 、對於發生師德行為的違規現象,視具體情況,可在不同層次教職工會議上予以通報,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職工的整體師德水平。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師師德師風與工作作風建設,激勵廣大教師以“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為準則,力行師德規範,提高教師修養,弘揚高尚師德,根據xx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師德師風及工作作風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準確、民主、公開的原則。

2、堅持學校測評教師、家長測評教師、學生測評教師、教師互相測評相結合的原則。

二、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廉潔從教等方面內容。

四、考核對象和時間

1、考核對象:本校在職專任教師。

2、考核時間安排:師德師風與年度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

1、召開教師大會,通報教育局關於師德師風與年度考核工作人員的精神,評選優秀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成立學校考評小組,考評小組成員由教師推薦產生。

3、考核等級由全體教師和考評小組打分確定,考核評議實行百分制,教師打分佔60%,考評小組打分佔40%。考核組在打分量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逐一確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評議結果。教師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將每位教師《xx縣中國小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登記表》、《xx縣中國小教師年度考核登記表》分年度保存,在學校存檔。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3

為全面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不斷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我校教師的師德修養,樹立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使全體教師樹立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良好風貌。根據上級有關師德建設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師德考核考評辦法

1、綜合考核評分(由學校師德師風考核小組進行)(按《考核細則》考評,百分制)佔30%;

學生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佔10%;

家長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佔10%;

教職工互評佔30%;

教師自評佔20%。按上述五項得出個人總分,並確定等次。

2、在師德評價中,對發生以下問題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視其師德為不合格,並視其情節予以處理。

(1)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因工作失職,導致事件的發生。

(3)教師本人擅自停課、無故曠工的。

(4)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或者報刊的。

(5)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的。

(6)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範,在師生中乃至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中“職業道德”部分的評價結果,按不低於教師績效考核20%的權重計入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並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掛鈎。

(二)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

(三)師德師風考核等次優秀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評為優秀等次;對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4

為鞏固我校師德師風建設成果,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大力推進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切實提高我校教師的師德師風水平,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業務精湛、技藝高超、結構合理的職教師資隊伍,根據上級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以《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準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客觀、透明、規範地進行師德師風考核。

2、堅持師德師風考核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通過綜合考查評價,確定考核等級。

二、考核對象

師德師風考核的對象是竹墩國小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三、竹墩國小師德師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為將師德師風建設落到實處,學校成立師德師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楊久彬、郭淑英、張同運、朱禮生、何培波、校長任考核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指導學校師德師風考核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教職工師德師風平時的考核工作。

開設師德師風舉報電話:

設立師德師風監督箱,由副組長羅德周負責管理。

四、考核內容及細則

1、考核內容:從愛國守法、敬業奉獻、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等方面對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考核。

2、考核細則:見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學期或學年考核結果得分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三個等次。有“一票否決”情形之一的,師德師風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分值為零。

五、考核辦法與程序

1、師德師風考核實行扣分制,基礎分為100分,採用平時考核與集會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學期或學年累積計分。師德師風平時考核分別由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等部門核實後計分(按上述細則扣分),由師德師風副組長負責彙總,每月公佈(通報)一次師德師風考核(扣分)情況。

2、學期或學年末,考核領導小組在彙總平時考核數據,並廣泛徵求教師、學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一次集會考核打分,經集體討論確定教職工學期或學年總得分,同時按上述標準確定師德師風考核等次。教師師德總得分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摺合後計入教師工作量化總分。

3、考核領導小組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教師無異議後簽字確認。

4、被考核教師對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若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反饋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考核領導小組提請複核,考核領導小組應在7日內提出複核意見;被考核教師若對複核意見仍有異議,可向中心國小提請複核。

5、校級領導的考核,由中心國小領導組織實施。

6、學校師德師風考核結果報中心國小備案。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1、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教職工績效考核、年度考核、評優選先、晉職晉級等教師評聘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優先考慮師德師風考核為“優秀”的教師,並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凡在師德師風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相應定為“不合格”。

七、附則

1、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師德師風考核領導小組。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5

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是建設德藝雙馨高素質教師隊伍的`客觀要求,師德師風考核是教師綜合評估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建立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對師德師風的考核,增強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臨沂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xx縣教育局關於開展“弘揚高尚師德,爭做美麗教師”師德建設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郭xx

副組長:馮xx

成 員:李xx

師德考核工作小組

組 長:米xx

副組長:倪xx

成 員:路xx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民主的原則。

2、堅持全員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則。

3、堅持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學生評議、教師互評和組織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本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四、考核內容和評分細則

(一)、日常工作表現(60%)(抽樣問卷測評)

1、學生評教(20%) 內容包括上課情況,作業、單檢批改情況,關愛學生情況,有償家教情況,有無體罰學生情況。

2、學校活動情況(40%)

(1)、活動參與(20%) 每次按時參加學校大型活動記1分,不參加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為滿分。

(2)、完成工作(20%) 按學校大型活動安排及時完成工作記1分,否則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為滿分。

(二)、綜合表現(40%)(德、能、勤、績)(問卷賦分)

1、教師互評(20%) 全體教師參與互評

2、學校師德考核小組評價(20%)

五、組織考核

1、成立師德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我校成立師德師風考核領導小組,校長為考核領導小組組長。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校師德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2、組織評議

(1)教師互評。以年級組為單位,組織教師進行師德述職,在此基礎上對照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互相評議打分。

(2)學生評議。以年級級為單位進行,教導處組織評議。

(3)考核小組評議。考核小組依據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學校相關記錄,結合學生或家長評議進行綜合分析,對照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對每個教職工作出客觀評價。

(4)學校大型活動考勤、記錄。

六、確定等次

學校根據教師、學生、考核小組的評議打分及學校大型活動記錄情況,計算出被考核人綜合得分,做出考核評價,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綜合得分在90以上的,定為優秀等次;綜合得分在80-89定為良好等次;綜合得分在60—79的,定為合格等次;綜合得分在60以下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1、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業務檔案和師德師風檔案中,作為對教師進行獎懲、聘任以及職務晉升、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2、對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在崗位聘用、續聘解聘、職務晉升、績效工資分配、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3、根據師德評價結果評定學校師德標兵。

備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並在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崗位聘用、續聘解聘、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1)擅自脱離工作崗位,或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

(2)在備課、上課、輔導、作業批改、組織考試、組織課外活動等教學環節敷衍,造成責任事故的;

(3)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行為的;

(4)組織學生集體訂購、推薦或暗示學生到指定的商場、書店購買學習用品或教輔資料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5)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有價證劵的;

(6)組織、參與有償家教或有償補課,或擅自在校外其他教育機構兼職、兼課並從中獲利的;

(7)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8)辦公時間,在辦公室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網絡遊戲的;

(9)酒後進課堂或酗酒鬧事,損壞教師形象的;

(10)有其他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國中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方案6

為紮實深入推進教育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和“踐行師德創先爭優辦人民滿意教育”主題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更好地貫徹落實《東海縣中國小教師師德師風考核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校教師師德師風考核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師德考核評價工作,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依據《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考核對象

實驗中學在職教職工。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考核小組成員由學校教乾和教師代表組成,成員不少於9人,其中教職工民主選舉的教師代表不少於6人。同時成立監督小組,成員3人,由教職工民主推薦代表組成,代表教職工對考核工作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監督小組:任頌揚、張唐德、邱玲俠

三、考核程序

(一)宣傳發動

學校根據教育局師德師風考核工作安排,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思想發動,學習《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局關於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文件和師德師風考核暫行辦法,明確師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義、原則和程序。

(二)組織評議

學校考核小組在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的基礎上按照《東海縣中國小教師師德考核標準》統一組織評議。評議分教師自評、教師互評、學生評議、家長社會(服務對象)評議和考核小組評議等五種形式進行。明確師德考核各檔次比例。各校師德考核結果達到優秀的教師比例不得超過30%。學校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本人師德檔案,並把考核結果彙總報教育局師資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存檔。

過程評議採取優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個格次進行評分,計分方法為:評議得分=(A×l+B×0.8+C×0.6+D×0)/該同志有效票數×100。教師自評佔30%,教師互評佔40%,考核小組評議佔30%。優秀格次比例不得超過30%,考核結果公示反饋給教師本人。家長和學生評議滿意率達90%以上的教師才能評優,家長和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的教師才能評為合格,家長和學生評議滿意率低於60%的教師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1.教師自評。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安排組織教師認真思考撰寫師德總結,並填寫《東海縣中國小教師師德考評登記表》,同時根據《東海縣中國小教師師德考核標準》進行自評。

2.教師互評。考核小組組織教師在教職工會議上公開述職(職工人數多的可提前一天進行述職公示)。全體教職工針對每位教師述職情況進行無記名投票互評。

3.考核小組評議。考核小組結合教師自評、互評、家長評、學生評進行綜合分析,對每位教師進行實事求是、準確、客觀公正的評價。

4.在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及各處室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或處理的教職工當年師德考核不能評優;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年師德考核確定為“不合格”。

1.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有關規定行為的;

2.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組織和從事有償家教,或暗示、推薦學生參加各種機構補習的;

4.工作時間不務正業,工作效益差,服務態度不好,學生、家長或其他教師意見較大,在學生、家長中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5.在各級各類評比、招生、考試等工作中弄虛作假,或唆使學生作弊的。

6.因擅自離崗、離職或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學生和家長索要錢物、要求家長辦私事、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響的;

8.捏造事實無事生非進行人身攻擊,在網絡上散佈虛假、不良言論,或以非正常方式表達利益訴求的;

9.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不服從學校管理,蓄意辱罵或威脅他人的;

10.受到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單位書面通報批評及黨政紀處分的,或其他情節惡劣,給學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結果運用

1.師德考核納入學校師德建設工作之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的重要檔案資料,並記入教師個人師德檔案。

2.在師德考核為“優秀”的教師中每年評出若干“師德標兵”,在全校表彰,同時擇優推薦參加縣、市、省、國家師德模範表彰。

3.凡在師德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相應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計有2次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師德考核定為“不合格”,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4.建立待崗培訓和退出機制。實行師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校要及時進行誡勉談話、警示教育、通報批評,師德問題嚴重和違規違紀的,給予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同時學校要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組織參加全縣集中學習培訓,以提高素質。培訓合格的,由原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聘任上崗;培訓不合格或不服從安排的,繼續參加第二期培訓,仍不合格或不服從安排的,依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撤銷教師資格並予以解聘。

5.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把師德建設作為學校辦學質量和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晉升、職務聘任、評優評先、參加培訓的重要依據。評選各級先進,教師當年師德考核必須達到優秀檔次;參加各級培訓時,原則上要求當年師德考核為優秀;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在近5年師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礎上,優先推薦師德考核優秀教師;完善師德教育制度,將師德教育作為新教師崗前培訓第一課,作為學校教師全員培訓必修課。

6.建立師德問題報告制度和嚴格的問責制度,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實行“一票否決”,對存在嚴重師德問題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學校,學校及主要負責人3年內不得評優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