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離職承諾書四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職承諾書4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離職承諾書四篇

離職承諾書 篇1

本人 於年 月 日在黑龍江北方金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我與貴公司再無任何關係,我之任何行為與貴公司無關,自行承擔責任在今後的工作及社會行為中。

特此聲明!

自然人:

年 月 日

離職承諾書 篇2

這個只是一份保密的約定而已,對你不會有實質的影響的,一般都不會涉及這些東西的,不用太擔心,另外要求保密公司機密是不用支付保密費用的,只有要求不能在同行業工作的,才能要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內容也是合理的,國家保密法規定機密級的涉密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準到外資企業工作是肯定的,不是霸王條款,也不是限制辭職,是因為國家有這個規定,承諾書也你必須要籤,不然辦不了離辭手續,所以沒必要協商,公司不能因為你一個人就把範本改了。不過你離開公司後誰管你是不是到外企啊,那只是個手續而已,到目前為止,保密局都控制不了的東西,有幾個人是真正執行了的。除非你遇到那種特別較真的公司,不然一般都不可能事後來查你,就我的瞭解,這種性質的企業都要籤,但就是個手續,簽了後誰管得了誰啊,你不主動給他説你到外企,他還來專門查你?你就給他説你沒工作,他也管不了。

這個承諾書真的有點誇張。比如這設計概念?也要保密?你們公司獨家有這概念別人家就沒有呀?不可能的。籤不籤看這裏邊的條款約束對你今後的工作有沒有影響了。如果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是無所謂的。如果有影響,你就要慎重了。其實有些條款也是無效的。比如人員個人信息職務信息,本身你們公司以外的人與相關的業務公司,都會知道,難道泄祕到外邊了就一定是你泄的密嗎?他們也沒法查呀。再説了,這保密協議再歷害也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所以即使簽了,有些誇大的條款其實是無法生效的。而有些合理的條款則一定會有效的。看你自己的考慮吧。

離職承諾書 篇3

本人××××(身份證號:××××××××××)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將於×××年××月××日離職。為保障我本人與××公司的正當權益,現出具本承諾書。本人承諾:

(一)本人在離職前已完成了工作及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且不限於記錄有××公司祕密信息的`任何書面或電子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傳真、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的交接,不存在任何隱瞞、錯漏、遺失等,不將這些載體及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人。

(二)本人離職後仍應遵守與××公司所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禁止條款,以及××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在××公司工作期間所知悉的商業祕密,若有泄密行為,自願接受××公司制度所規定的懲罰或法律責任;

(三)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若有任何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即使本人離職,××公司仍然保留有追究責任的權利;

(四)本人離職後,不以××公司名義或本人原在××公司崗位、職務等從事任何活動;

(五)本人離職後,××公司若有在本人在職期間所經辦未了的事務需要繼續的,本人願意盡力協助;

(六)本人自願離職,離職後與××公司再無其他任何糾紛。本人對××公司的一切請求權(包括且不限於勞動工資報酬、加班費、津貼補貼、各類福利、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以及社會保險、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等)均已在本承諾書籤署前已經獲得完全且徹底解決,本人就此無爭議。

(七)本人將恪守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本人同意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公司已經就本承諾書中可能限制本人權利、加重本人責任的條款進行了提示和説明,本人已經理解並同意本承諾書的全部內容。

承諾人(簽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離職承諾書 篇4

(適用於辦公室人員)

本人系,本人於年 月日辦理了離職交接手續。在此本人承諾,自離職日前所發生的賬務不符、現金缺失、貨物短缺、少貨及存有其他遺留問題而本人隱瞞事實的,在離職時未交接清楚,經公司核查屬實,本人願意在離職當月工資或提成中扣除相應款項,同時本人自願與深圳京潤珍珠銷售有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説明!

本人簽名(按手印):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