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工作的承諾書

為積極響應教育局組織開展的“創先爭優”教育活動,遵循“以德導行樹模範,創先爭優求發展”的宗旨,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以一個員的先進模範作用要求自己,努力爭做一名好教師,起到帶頭作用,特承諾如下:

做好工作的承諾書

一、提高道德素養,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國小語文教師》等專業書籍,閲讀《弟-子規》《資治通鑑》等國學經典,提升自己的素養,同時做好分類筆記,以備不時之需。

二、遵守社會公德,為人師表,注重身教。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搞有償家教。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評價和對待每一位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注重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敬業愛崗。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不無故缺勤、缺課或不完成教學任務。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找準工作中的難點,不斷摸索適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學活用。

四、認真聽老教師的課,邀請指導老師來聽自己的課,積極參加學校的公開課,每學期上兩次公開課,每學年完成一篇論文。在學習的過程中逐漸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發展之路,並在反思中成長,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

五、關愛學生,尤其是學困生,對他們多一份關注和耐心。上課時教學的目光多傾向於他們,多給他們一些發言的機會和鼓勵。課後單獨加以補習和階段性檢驗,力爭讓他們滴滴進步,每學期幫扶兩名學困生。

六、開拓創新,學習新知識,不斷提升個人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尊重前輩,多向他們學習各方面的經驗,相互幫助,主動溝通思想,虛心聽取意見,拾級前進。

關於做好黨組織和黨員公開承諾書填寫工作的通知

各基層黨委、校直屬黨總支:

按照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要求,學校黨委統一印製了基層黨組織公開承諾書和黨員公開承諾書,請以基層黨委(校直屬黨總支)為單位統一到組織部領取公開承諾書表格,安排督促本單位各級別黨組織和黨員認真做好公開承諾書的填寫工作。各基層黨委、校直屬黨總支的公開承諾書(一式兩份)於10月14日前填好送交學校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樓918房負責收集),經學校黨委審查後反饋。黨員個人公開承諾書於10月14日前上交所在黨支部審查。公開承諾書的填寫有關要求如下:

一、黨組織公開承諾書填寫要求:

1、結合單位實際,重點圍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學校和單位發展大局、關心服務黨員羣眾、提高工作效能、推動學校和本單位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作出承諾。承諾前要廣泛徵求黨員羣眾的意見建議,確保承諾事項具體實在,可操作性強。

2、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晰、工整,填寫要嚴肅、認真;也可以打印出來貼入承諾書相應欄目

3、考核檢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擬安排在2011年6月份;第二階段擬安排在2012年6月份。考核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

4、黨組織公開承諾書要通過多種形式向黨員羣眾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5、公開承諾書由上一級黨組織負責審查,即:黨支部承諾書由所隸屬黨總支或黨委負責審查;院屬黨總支承諾書由所隸屬基層黨委負責審查;基層黨委(校直屬黨總支)承諾書由學校黨委負責審查。

6、黨組織公開承諾書一式兩份。基層黨委(校直屬黨總支)上交校黨委一份,本單位留存一份;院屬黨總支上交基層黨委一份,黨總支留存一份;黨支部上交基層黨委(黨工委)備案一份,黨支部留存一份。

二、黨員公開承諾書填寫要求:

1、黨員要結合個人實際和崗位職責,確定開展活動的目標和計劃。重點圍繞理論學習、理想信念、履行職責、服務羣眾、工作作風、組織紀律、廉潔自律、道德修養等方面作出承諾。承諾事項具體實在,可操作性強。

2、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晰、工整,填寫要嚴肅、認真;也可以打印出來貼入承諾書相應欄目

3、考核檢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擬安排在2011年6月份;第二階段擬安排在2012年6月份。考核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

4、黨員公開承諾書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員羣眾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5、黨員公開承諾書一式兩份,黨支部備案一份,黨員留存一份。

學校黨委組織部

2015年9月25日

★企業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保障職業病防治資金的有效投入,積極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員工身體健康,特承諾如下。

一、認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險等義務,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本單位職業衞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四、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對勞動者上崗前、在崗中以及離崗時實施動態、連續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緊急健康危害事故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等,建立健康檔案。

六、針對勞動者所從事的崗位不同,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應的作業管理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等。

七、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依法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防護措施和有關待遇;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八、對勞動者進行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危害防護教育,普及職業衞生知識。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孕婦、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九、勞動者申請職業病診斷或鑑定時,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有關職業衞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並按照法律的規定,保證職業病患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救治、康復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其他義務,及時、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危害,不得拒絕衞生監督人員實施衞生監督檢查。

十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衞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衞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承諾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