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的文明倡議書

全市公交車、出租車駕駛員朋友:

斑馬線上的文明倡議書

“路暢車通,人車和諧”是城市文明交通的一個重要標誌。大連,作為全國文明城市之一,文明禮讓是我們城市的優良傳統。作為城市公交、出租車行業的一員,文明行車是我們的本分。作為“禮讓斑馬線文明在路上”活動的踐行者,我們倡議:

一、遵章守紀,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軍。文明駕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斑馬線時,主動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時,應當停車讓行。車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不要爭道搶行。

二、文明服務,做文明新風的帶頭人。爭做文明服務車隊隊員,爭當文明行車的宣傳員,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的示範員,通過自己的行動,去影響、帶動身邊的人自覺文明行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創建城市文明、和諧交通新風尚。

三、真誠待客,做文明城市的傳播者。我們要認真履行出租車文明服務公約;要文明用語,不要粗言惡語;要規範着裝,不要儀容邋遢;要誠實守信,不要繞道議價;要熱情服務,不要拒載挑客,要禮讓行車,不要亂穿亂插;要車容整潔,不要髒舊殘破;要拾金不昧,不要見利忘義;要空氣清新,不要車內吸煙。

禮讓是一種修養,是一種境界,是一種傳承,是一種美德。禮讓斑馬線,可以讓出一份文明,讓出一份和諧,讓出一份暢通,讓出一份安全,讓出一份幸福。文明行車,從禮讓斑馬線開始,你我都能做到。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人人講文明禮儀,處處顯文明風采,從現在做起,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在創建交通文明行業中做標兵,在創建文明城市中做表率,為建設和諧、文明、美麗大連作出應有的貢獻!

大連市交通局 大連市文明辦

大連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0日

斑馬線上的文明倡議書 [篇2]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標誌、廣大人民羣眾幸福生活的和諧音符。文明交通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質。我市正在創辦全國文明城市,禮讓斑馬線為建立我市文明形象有着重要的意義。

“斑馬線前禮讓行人”,不僅僅是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守護脆弱的生命,更體現了駕駛員的修養,彰顯城市的形象。只有遵守交規,文明出行,才能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證行人和駕駛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這也是衡量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

斑馬線上,敬畏生命;文明駕車,禮讓行人。

在此,我們向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行經斑馬線時減速行駛,主動避讓行人。尤其是看到老人、兒童和殘障人員穿越斑馬線時更要提前減速;

二、遇到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應當停車讓行;

三、如果路上沒有紅綠燈,也沒有斑馬線,遇有行人橫過馬路時,主動避讓。

讓我們每一位駕駛員積極行動起來,遵守交規,安全駕車,文明出行,讓斑馬線成為生命的守護線。

禮讓的目的是交通安全,倡議是暫時的,堅持才會出成效。願所有的駕駛員都能禮讓斑馬線,願所有的行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願我們的斑馬線成為禮貌線、文明線、安全線。通過我們的共同行動,讓港城的交通更加井然有序,讓港城的交通環境更安全!更文明!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貢獻!

斑馬線上的文明倡議書 [篇3]

廣大駕駛人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文明的標誌,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質。為鞏固和深化“文明交通行動”,共建和諧、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提升市民羣眾的幸福指數。為此,縣委文明辦、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共同向全縣出租車、公交車、私家車、公務車及各行業車輛駕駛員發出如下倡議:

一、遵規守法。廣大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關愛生命,文明出行,做到“斑馬線我讓行”。

二、停車讓行。當前方斑馬線有行人行走時,駕駛人應將行駛車輛提前減速,並依次在斑馬線前停車讓行。

三、低速通過。當前方斑馬線無行人行走時,駕駛人應提前減速,做好停車讓行準備,無行人橫過時低速通過斑馬線。

四、避讓行人。在未設置斑馬線的道路遇有行人橫過馬路,駕駛人應當減速避讓,不要爭道搶行。

五、服從指揮。駕駛員行經斑馬線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文明勸導員的疏導、勸導和指揮。

廣大駕駛員朋友們,文明行車,從禮讓斑馬線開始,你我都能做到!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開文明車,做文明人,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禮讓斑馬線”文明交通新風尚,在創建文明縣城中作表率,為建設優美幸福蓮鄉作出積極貢獻。

斑馬線上的文明倡議書 [篇4]

從3月19日起,餘姚日報推出“文明出行·聚焦斑馬線”系列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也引起了交-警等部門的高度重視。

為使斑馬線真正成為生命線、安全線,昨天,餘姚市委宣傳部、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發出“文明出行,從‘斑馬線’開始”的禮讓斑馬線活動倡議書,倡導市民養成“關愛生命、文明禮讓、安全出行”的社會公德。倡導文明交通,從自身做起,從腳下做起,開文明車、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摒棄交通陋習,共同維護“文明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倡導市民樹立文明交通意識,注意交通安全,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實踐者和守護者。

倡議書指出,行人不走斑馬線,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等交通陋習既是一種不良習慣,也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直接後果是影響交通秩序,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是每個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動,交通文明是一座城市文明的窗口,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守交通法規。我們期待這樣的倡議能在行人與行車之間、行車與行車之間產生良性的互動,也期待這樣的良性互動能讓大家各行其道、各守其則。